经调查,深圳市卫生经济学会存在以下问题: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建账不健全,财务收支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深圳市民政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深民责改字〔2016〕第155号),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要求2016年12月15日前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3日
| 索引号: | 020800-08-2016-04140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6-11-23 | |
| 名称: |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责令深圳市卫生经济学会限期改正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6-11-23 | |
| 主题词: | |||
经调查,深圳市卫生经济学会存在以下问题: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建账不健全,财务收支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深圳市民政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深民责改字〔2016〕第155号),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要求2016年12月15日前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民政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转7;投诉电话:0755-25837001(信访)、0755-25832127(政风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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