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任〔2008〕3号
关于李丹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李丹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教育培训科科长,免去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周永红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一科科长,免去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副科长职务。
以上人员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李丹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任〔2008〕3号
发布日期:2008-02-2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