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任﹝2008﹞15号
关于刘得胜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刘得胜为深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深圳市民政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刘得胜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任﹝2008﹞15号
发布日期:2008-08-0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