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任〔2008〕22号
关于蔡远钦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续聘蔡远钦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续聘傅春芽同志为生活管理科科长;
续聘张壮立同志为老人颐养院院长;
续聘郭小岳同志为老人颐养院副院长;
续聘何小玲同志为保育科副科长;
续聘李宏林同志为康复医院副院长。
以上人员,傅春芽同志聘期至2009年12月,其余人员聘期三年。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蔡远钦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任〔200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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