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要“建立慈善表彰制度”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将委托专业机构承接该项目。现特对“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中标人应与深圳市民政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策划制定开展“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工作方案,经市民政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包括榜单数据的收集、汇总、核对并形成榜单,举办含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委会工作会议、深圳慈善捐赠榜媒体宣传推广活动以及深圳慈善捐赠榜榜单编制工作等系列活动,榜单表彰的公开发布仪式,协助撰写准备相关审批申报配套文件,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各类文件资料以及其他项目结项存档相关材料等。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榜单的编制。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四、投标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现场书面递交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5日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25629707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投标报价单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1、2、3、5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9:30前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座1504室。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投标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