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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14-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4-05-20
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201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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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1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4-05-20  浏览次数:-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省委全会、省“两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会、市“两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切实践行“把老百姓的事时刻放在心上”的民政核心价值观和“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的民政工作理念,全面深化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改革,在建设“服务民政、创新民政、阳光民政、法治民政、效率民政、数字民政”上迈出更加扎实的步伐,争当全国全省民政工作领头羊、排头兵,为打造“深圳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核心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深化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完善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去年出台的《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三年计划(2013—2015)》提出了“推进五项改革,推行十项创新”的总体思路,本次会议上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深化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创新。总体来说,我们就是要通过集中力量、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以此来牵引和带动“管理法治化、服务社会化、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的现代民政工作格局”的形成。

  ——突出制度保障的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民政管理的法治化。加快法治民政建设,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加快建立符合深圳市情、与特区民政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各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覆盖;加快建立与民政核心价值观及民政工作理念相统一、与民政工作推进相协调的执法机制;加快建立与民政职能相对应、与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相匹配的民政执法机制与队伍,执法监管及时、有力、到位。

  ——突出动力源泉的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民政服务的社会化。在坚持财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拓宽视野,引入市场化的动力机制,将更多民政事务向社会开放、转移,运用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加快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民政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化道路。

  ——突出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民政工作的标准化。重点围绕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业务,加强地方行业标准研制,开展合格认证和等级评定,加大地方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民政系统和民政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作机构及社会组织的执行力度。加快建成覆盖民政领域、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标准化理念在民政系统深入普及,民政标准化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基本健全,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突出工作平台的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民政手段的信息化。坚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推进涵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和民政各项业务、为市民提供全面服务的“数字民政”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构建民政工作数字化指挥调度平台和大数据支持系统,推动和促进民政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工作方式深刻变革,全面提高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决策、统筹规划、工作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突出能力建设的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民政队伍的专业化。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有重点地引进高素质优秀人才,优化干部职工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同时加强对民政系统专项工作人员(约400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约12万人)、社工(5900余名)、社区及居委会工作人员(7000多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3000余人)等从事民政事业人员的教育培育,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懂专业、善服务、清廉敬业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通过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我市民政工作从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转型。

  按照全面深化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今年要着力推动以下十个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通过多年的努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已经成为深圳特区民政事业的一个重要品牌和工作优势。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要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打造深圳特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升级版”。要以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建立健全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制度框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更好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今年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制订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清理社会组织登记前置审批程序,优化升级社会组织登记申请服务方式,积极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等8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认真实施《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制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实施细则》;加大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移委托和购买服务,协调市编办、财政委等部门,推动出台首批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两个目录;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民办科技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推动发展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积极争取民政部授权我市在前海开展国际经济类、科技类社会组织落地试点;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跨部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探索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按照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自治“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原则,探索整合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延伸到基层的工作和资源,科学合理划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类事务,明晰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街道、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之间的服务管理事权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年内抓好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和“织网工程”,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家园网、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社区基金会、心理减压室建设,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运行新机制。按照“两个80%”的目标,切实抓好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推动出台《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创新社区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完善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和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平台,积极发挥社区居民议事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

  (三)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向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沟通汇报,争取获批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要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各项扶持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促进我市养老工作从传统养老到现代养老的转型,促进养老服务业从粗放发展到精细科学的转变,实现从事业为主到产业事业并重的转轨,努力打造“两城六中心”(即: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养老企业总部集聚中心、养老金融创新中心、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科研中心、高科技老年用品研发制造中心、老年用品会展营销和国际分销中心、养老服务业规范和标准创制中心),以创新的实践为全国发展养老服务业“破难题、探新路、作示范”。今年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协调配合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打造行业良性生态系统,构建完整产业链条,加快推动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认真实施养老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一期和市养老护理院建设,推进区级社会福利中心的改扩建,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街道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夯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础。三是着力拓展养老服务项目,继续实施高龄老年人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高龄老人津贴、敬老优待证、独居老人紧急呼援救助等为老服务项目,深入开展“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幸福老人计划”、“敬老月”活动、“银龄”活动等乐龄服务项目,不断提高老年人福利和保障水平。

  (四)深入推进公益慈善体制改革。一是要按照“政社分开、会会分离”的原则,推动实施市慈善会去行政化改革,加快建立深圳经济特区慈善公益联合会和深圳市慈善基金会。二是要在成功举办前两届中国慈展会的基础上,突出社会化、民间化、专业化运作,进一步创新慈善资源对接方式,进一步强化中国慈展会的项目对接与交易功能,努力提升第三届中国慈展会的质量和水平,将之办成更具影响力、更为成功的慈善盛会。三是要创新发展社区基金会、微公益等新型公益模式,充分利用深圳特区市场机制发育充分、市民群众参与自治意识较强等优势,探索培育发展社区基金会,筹集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发展,开展社区互助救济,改善社区民生和公共福利,传播慈善文化,促进社区自治和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探索与腾讯等互联网公司合作,综合运用即时通讯、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技术,打造微公益平台,使慈善公益变得更高效、更透明、更有公信力。四是要加强公益慈善领域立法,力争年内将《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提交市人大审议,促进我市慈善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推进双拥优抚安置体制机制改革。今年工作中,重点是要紧紧围绕创建新一轮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进一步宣传发动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行业拥军、社区拥军、企业拥军等社会化拥军机制,促进我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效果监督等机制,努力使退役士兵有专长、有能力按社会需求和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继续做好2011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好201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要继续做好对涉军困难群体的帮扶解困,继续开展对优抚对象进行节日慰问和精神抚慰,继续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深入推动建立军休服务管理、军供保障社会化机制,进一步加强烈士陵园管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六)推进社工专业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社工政策体系,协调配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尽快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在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入户、档案管理、人员流动等方面拿出一些新思路、新举措,健全完善我市社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创新发展企业社工、社区社工、党建社工、民族宗教社工、调解社工等,继续拓展社工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的职业培训和再教育,抓紧组建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力争年内开办运转。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的宣传,继续办好社工宣传周、中国公益项目电视大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工的知晓度、接纳度和支持度。建立健全对社工援疆的资助机制,进一步打造我市援疆工作品牌。进一步加快发展志愿服务,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健全社会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七) 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中央、省、市对基本民生、底线民生问题高度重视。去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问题,要求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今年2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制度形式明确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去年11月份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王荣书记在市委五届十八次全会上的报告和许勤市长在市“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儿童福利等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群众。在社会救助方面,重点是要继续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临时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物价联动机制等,加强社会救助与再就业、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配套和工作衔接;要推动在市级层面建立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协调机制,在市民政局建立专门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构,制定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支持政策,开发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试点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继续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流浪精神病人、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来深建设者重病救助”、“来深建设者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和“雏鹰展翅计划”等社会救助项目和“福彩公益金资助来深建设者春节回家活动”;加快推动市救助站二期和市社会福利及流浪精神病人安置院项目的规划建设,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在防灾减灾方面,重点是要协调配合市应急办等部门,全面梳理、整合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组织体制架构及其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我市防灾减灾指挥协调体制机制;加强综合减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推动建立深圳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并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救灾物资储备社会化模式;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丰富减灾有效方法。在儿童福利方面,重点是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一普三分”(普惠型、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儿童福利津贴制度,加大政府对新生儿营养津贴制度和单亲困境儿童、重残家庭儿童、暂时性失依儿童、重残儿童、大病儿童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力度;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孤儿养育、教育、医疗、成年后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

  (八)创新社会事务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二是要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推动我市殡葬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殡葬困难慈善救助、殡葬用品招投标等惠民殡葬政策,加快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为逝者及亲属提供优质周到贴心的服务。三是创新婚姻登记服务,试点推行婚姻登记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推行结婚颁证仪式,促进市民群众增强婚姻家庭的责任感、幸福感、神圣感;深入开展婚姻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推进和谐婚姻、和谐家庭建设,

  (九)创新发展民政产业。作为深圳经济特区的民政人,我们就是要站在全局看民政、跳出民政看民政、面向未来想民政,大胆突破民政工作传统发展模式,积极开拓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径。特别是,要树立“民政既是社会建设部门也是经济建设部门”的新理念,创新发展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养老服务业、防灾减灾产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民政金融等民政产业,助推深圳特区产业转型升级。今年工作中,在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方面,重点是要协调配合市发改、财政、统计、经贸信息等部门,制定出台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在养老服务业方面,重点是协调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通过政府支持、政策引导来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防灾减灾产业方面,重点是要梳理我市与防灾减灾相关的行业数量、产业规模,拿出相关论证报告。在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方面,重点是要组织完成好彩票销售系统的采购、新旧系统转换等工作;争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福利彩票中心的支持,创新丰富彩票游戏,探索互联网销售新模式。在民政金融方面,重点是要加强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的合作,力争在“社区金融”、“慈善金融”、“养老金融”、“协会商会金融”等方面,探索出一些新模式、开发出一些新产品,为发展民政金融提供有益借鉴、奠定坚实基础。

  (十)推进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创新。能否把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蓝图变为生动的现实,能否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队伍。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深入开展“五好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每位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调动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增强班子的驾驭能力和决策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切实践行“把老百姓的事时刻放在心上”的民政核心价值观和“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的民政工作理念,把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建改革创新。整合、理顺直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架构及隶属关系,推动在党员人数较多的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军休中心及市军休一、二所、市殡管所等单位设立基层党委;拓展党内民主方式和途径,在局系统全面推行基层党委“两委”以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公推直选;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健全组织架构、严格组织生活、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中的党建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发挥作用全覆盖。四是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道正派、选贤任能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制度;建立完善绩效面谈、行政无为问责、局机关干部业绩考核等机制,将各级班子、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选先进、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加强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引导干部职工把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工作,结合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减少行政审批、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守党纪、政纪、法纪的意识;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切实纠治行业不正之风。

  同志们,民政工作是民生之政、民心之基,既是德政、也是善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振奋精神,改革创新,务实真干,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深圳特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为打造“深圳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