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办〔2008〕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中共深圳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深圳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搞好村务公开的若干意见》(深民基[1998]3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18-0013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08-07-03 |
| 名称: |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关于搞好村务公开的若干意见》(深民基[1998]3号)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 |
| 主题词: | |||
深民办〔2008〕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中共深圳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深圳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搞好村务公开的若干意见》(深民基[1998]3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民政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转7;投诉电话:0755-25837001(信访)、0755-25832127(政风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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