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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6-0024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5-21
名称: 民办非企业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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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吗?

发布日期:2026-05-21  浏览次数:-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属于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对经查实存在设立分支机构情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可以作出警告、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