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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6-0023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5-19
名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电气安全隐患整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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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电气安全隐患整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9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楼宇建成年代久远、使用年限超限,电气系统长期超期服役,整体存在系统性、结构性安全缺陷,不符合现行低压配电设计、安装与安全用电强制性规范要求,存在以下隐患:1.配电系统制式与接地保护不符合现行规范;2.电气线路本体严重老化失效、配电装置缺失关键安全保护功能。为公平、公开、公正,我站现就(电气安全隐患整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4.031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在收到投标人提供合规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50%,验收完成后,在收到投标人提供合规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50%。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六)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服务内容

  (一)具体内容

  对办公楼一至五层全部办公区域共约45间办公室、各楼层走廊、大厅、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照明、插座、空调及配电回路等存在电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TNS三相五线制系统升级改造、配电系统升级改造、漏电保护系统增设等项目。

  (二)技术要求

  (1)需组织专业电工团队对行政楼一至五层所有指定区域进行全面电气隐患复核,对照明、插座、空调及配电回路逐一排查,明确隐患具体位置、类型(如线路老化、短路隐患、接触不良、过载风险、接地异常等)、严重程度及整改范围,形成详细的隐患排查复核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整改依据,严禁未排查、未确认隐患就开展服务。

  (2)需重点核查45间办公室内插座回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插座破损、回路过载;各公共区域照明是否有灯具损坏、线路裸露、开关失灵;空调设备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接线不规范、接地不良;配电回路是否有线路发热、绝缘层破损、空气开关失灵等问题,确保隐患无遗漏。

  (三)施工方案

  根据隐患排查复核报告,编制详细的专项服务方案,明确各区域、各隐患类型的整改技术措施、服务流程、服务进度、人员分工及安全防护措施,方案需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等国家现行标准。

  (四)工作要求

  (1)需对所有项目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明确技术要求、操作规范、隐患整改关键点及安全注意事项,重点交底办公区域、公共区域不同场景的差异(如办公室内设备保护、公共区域通行保障),确保每位人员熟练掌握技术要点,杜绝违规操作。

  (2)所有用于整改的电气材料、设备(如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空调接线配件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过期、假冒伪劣产品。

  (3)合同签署后,中标人须在不影响采购人工作情况下进行整改。

  (五)售后服务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需提供一年的免费的维护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内(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供应商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企业基础信息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九)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十)须具备电气安全隐患整改经验(需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北环大道1032号救助管理站。本项目不接受快递投递。

  (三)投标报名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55-82423624;项目咨询联系人:万先生,电话:13828851360。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七)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八)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九)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项目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有关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所有。

  附件:1.评分细则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1.附件1:评分细则.wps

2.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3.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wps.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