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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5-0071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11-28
名称: 养老机构设立登记后,如何申请备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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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登记后,如何申请备案?

发布日期:2025-11-28  浏览次数:-

  答: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规定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备案时间为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后的10个工作日;规定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备案机构为“登记管理机关的同级民政部门”,规定营利性养老机构备案机关为“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