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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5-003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6-18
名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零星修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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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零星修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零星修缮工程监理项目

  (二)选取中标人数量:1个

  (三)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四)服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

  (五)监理项目费用:14100元(最高报价不得超出14100元)

  二、项目依据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度零星修缮工程项目预算约47万元,要求监理服务单位对以上工程材料审查、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进行全程监理,以及为采购人提供相应工程咨询等服务。

  三、监理服务要求

  (一)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做好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拟定等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审查中标候选人技术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并提出存在的问题。

  (2)做好施工监理的各项准备工作,熟悉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2)审核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4)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5)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督促、检查承包人落实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验收阶段

  1.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2.协助采购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费用控制

  1.复核工程量清单。

  2.施工期间工程量的计量、工程款支付、审查工程变更、签证及其费用等。

  3.审核工程结算。

  (四)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1.做好合同管理的各项协调工作;

  2.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

  3.协助采购人整理报批资料;

  4.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5.协助采购人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资料。

  (五)协助采购人办理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宜。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度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二)本项目监理费用为141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该费用为包干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中标单位需指定有相应工程师资质的人员开展全程监理工作。

  (五)资质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验收及付款要求:

  1.付款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项目实际完成量以采购人、中标人现场审核后的内容为准,中标人在完成任务且验收合格后,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2.验收要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采购人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合同、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要求,经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为合格后,即为通过验收。

  (七)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4.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监理服务方案;

  7.书面承诺书(就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8.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

  五、投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须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综合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82423624。

  六、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七)监理服务方案不符合要求的。

  七、定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1.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