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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5-0023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4-18
名称: 我现在已经65岁了,我想入住公办养老院,请问应该怎么申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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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65岁了,我想入住公办养老院,请问应该怎么申请?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

  答:根据目前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的相关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可申请轮候入住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您可以通过“i深圳”APP“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申请”事项进行办理,申请流程分为两个步骤,依次为预约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提交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申请。您先进入“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申请”事项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预约,按照约定的日期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老年人能力评估定点服务机构进行老年人能人评估。待评估结果出具后,你可以在“公办养老机构轮候”事项中提交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申请。同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26条规定“本市户籍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保障其在一个月内入住:(一)特困老年人;(二)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三)中度以上失能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老复员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五老人员);(四)经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年人;(五)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其他本市户籍重度失能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市、区民政部门原则上应当保障其在三个月内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