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9号)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令第26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99〕129号)同时废止。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全文及配套问答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阅。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25-0005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名称: | 现行法规政策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分别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
主题词: |
答:《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9号)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令第26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99〕1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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