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已认领弃婴或儿童,应该在所在辖区(宝安区、龙岗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在龙华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涉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业务:在深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涉外送养:在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24-0008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名称: | 在深圳市福利机构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应该在哪办理收养登记?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
主题词: |
答: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已认领弃婴或儿童,应该在所在辖区(宝安区、龙岗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在龙华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涉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业务:在深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涉外送养:在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民政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转7;投诉电话:0755-25837001(信访)、0755-25832127(政风行风)
粤公网安备44030302001208号
粤ICP备12021470号-3 网站标识码:4403000045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