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4-0008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30
名称: 在深圳市福利机构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应该在哪办理收养登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在深圳市福利机构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应该在哪办理收养登记?

发布日期:2024-01-30  浏览次数:-

  答: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已认领弃婴或儿童,应该在所在辖区(宝安区、龙岗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在龙华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涉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业务:在深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涉外送养:在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收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