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已成年,可协议解除,协议不成,可提请诉讼解除。
我已经18周岁养父母也有自己的子女,我想跟他们解除关系,我生父母都不在了,应该怎么解除?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22-0038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 名称: | 我已经18周岁养父母也有自己的子女,我想跟他们解除关系,我生父母都不在了,应该怎么解除?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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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已成年,可协议解除,协议不成,可提请诉讼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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