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公开募捐活动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慈善组织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后,该组织正在进行中的公开募捐活动应如何?
发布日期:2024-07-24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24-0054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 名称: | 慈善组织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后,该组织正在进行中的公开募捐活动应如何?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
| 主题词: | |||
答: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公开募捐活动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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