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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4-01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8-23
名称: 如何区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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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发布日期:2024-08-23  浏览次数:-

  答: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属于社会组织的三种不同类型,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根据相关法规,三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常见的各种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常见的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社工、科研、培训等机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也就是常见的各种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