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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3-012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6-26
名称: 社会团体已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未开展活动的,将收到怎么样的处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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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已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未开展活动的,将收到怎么样的处罚?

发布日期:2023-06-26  浏览次数:-

  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