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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3-0115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2-26
名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是否有“冷静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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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是否有“冷静期”?

发布日期:2023-12-26  浏览次数:-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