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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4-0013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2-26
名称: 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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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

  答:1.急难型救助以保障申请人基本生活为原则,人均救助金额一般不低于本市2个月(含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作为救助对象的,救助金额为在本市居住的家庭人口数乘以确认的人均救助标准。

  2.支出型救助以保障申请人基本生活为原则,综合其遭遇困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数量及家庭成员承担能力等因素确定。支出型救助人均救助金额一般不低于本市2个月(含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超过本市12个月(含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作为救助对象的,救助金额为家庭人口数乘以确定的人均救助标准,家庭人口数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

  3.小额救助:临时救助金总额不超过当地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由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发放,同时报区级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