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布深圳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作提质增效。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办法》《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部门协调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二是严格按照《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深圳市民政局舆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三审三校。三是修订完善《深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一览表(2023)》《深圳政府在线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一览表》《i深圳民政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一览表》,明确处室职责分工。
(二)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全年“深圳民政在线”门户网站总访问量4123141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5条,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315条,微博推送信息332条;策划开展各类主题宣传,相关报道共计2768篇(不含同日内容相近的文章数量),报道发布覆盖国家、省、市级重要主流媒体平台,聚焦民政工作,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文化。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规定,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结转办理上年度0件。其中2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办结,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从申请渠道看,通过网络方式提交申请24件,占96%;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1件,占4%。2023年未产生因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注重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二是做好权威发布,通过开展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民心桥等活动,解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微实事、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等群众关心关切内容。三是及时回应关切,依托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局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对群众来信和建议意见,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四是高质量筹办第十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举办首届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引导公众了解、参与民政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智能问答、政策咨询、精准推送等网站功能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4年,深圳市民政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存在问题,继续做好以下改进:一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二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和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