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
2023年11月27日,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决定废止《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民函〔2023〕129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于2023年9月7日、9月19日印发的《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23-0109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 名称: |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 |
| 主题词: | |||
各市级社会组织:
2023年11月27日,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决定废止《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民函〔2023〕129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于2023年9月7日、9月19日印发的《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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