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规〔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我局决定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的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23-0087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 名称: |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 文号: | 深民规〔202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 主题词: | |||
深民规〔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我局决定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的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民政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转7;投诉电话:0755-25837001(信访)、0755-25832127(政风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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