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深圳市民政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优化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2 13:25     深圳市民政局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名称:深圳市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2020年深圳市民政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优化升级项目

  (三)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元整(¥187000.00)

  二、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要求:

  1.官方网站

  (1)网站对标诊断: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政府网站发展指引》、《2020年深圳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及公众需求,借鉴其他网站优秀做法,总结合理化、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网站进行优化,出具《网站对标诊断报告》(上下半年各一次);

  (2)网站日常监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政府网站普查监测指标》和《办事服务检查指标》,对民政局网站进行全面监测,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出具一期监测报告(共12期),指出网站问题和不足;

  (3)策划政策解读专栏: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出台的政策文件等内容,设计政策信息的图解及视频访谈材料,并设计政策解读专栏页面框架。出具《政策解读专栏设计方案》(2个);

  (4)策划网站业务专题:结合民政业务工作重点,依据深圳市民政局提供的素材,策划网站业务专题,包括专题的栏目设置、内容保障、页面框架等内容。出具《网站业务专题策划方案》(2个)

  2.微信、微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通知要求,对深圳民政微信公众号“深圳民政”以及微博“深圳市民政局”进行全面监测,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出具一次监测报告(共12期),指出官方微信和微博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圆(¥187000.00);

  2.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就此项目签订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必须具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评估诊断能力且具有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咨询、评估、诊断的经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监测和诊断工具(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满足要求。业绩要求时间从2017年2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完成相关服务项目(省部级案例5个以上,地市级案例5个以上)。(附服务方案,含实施和售后内容)。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详见附件)。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3.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的经验和能力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就资质要求第3、4点作出书面承诺)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4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用信封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18: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室。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25624574。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报名文件。

  七、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7.服务方案不符合要求的。

  八、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票决法,确定得票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拟成交供应商。如得票靠前的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的后续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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