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构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深圳市庇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9 17:35     深圳市民政局

  一、对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不含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二、对因寒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无家可归的人员提供临时性庇护救助。

  三、对因家庭暴力导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下的人员(不含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性庇护救助。

  四、对特殊困难受助人员提供寻亲和返乡服务。

  五、承担市民政局委托的长期滞留救助人员安置工作。

  六、协助对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和检查。

  七、协助开展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培训。

  八、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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