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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2     深圳市民政局

  为加强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发挥异地商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经贸合作交流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深圳市民政局起草了《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0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gjglc@mzj.sz.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9室(邮编:518029),信封中注明“《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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