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探索 教育与评价相结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 来源: 《中国社会工作》2021年2月下,作者:徐道稳 发布时间: 2023-06-08

       在讨论人才培养模式前,有必要对“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略作辨析。从《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分别提出的“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概念来看,社会工作人才包括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中的相关人才,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范围小于社会工作人才,包括服务、管理和教育研究三类人才。本文使用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概念。

       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途径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学历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博士)、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包括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和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这两种途径培养人才的凭证有学历证书、职业水平评价证书和结业证书。这些证书由官方颁发或由官方授权的机构颁发,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因此,现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可称为政府主导模式。

       学历教育有三个特点:是规范性,即国家有关部广]对教材、教师、课程体系、学习时间、实践环节等作出规范性和标准化的要求;二是知识性,即以传授书本知识为主,虽然也有实习实践要求,但其学分所占比重较小;三是系统性,即强调伦理、理论、方法、技巧等方面知识的系统性。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的显著特点是统一性,表现在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考试教材和合格标准等方面都是全国统一的;还有一个特点是知识性,考察理论知识、实务知识和法规政策等。

       学历教育特别是硕士和博士教育在培养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人才方面具有优势,但在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方面难以满足深度职业化的要求。而通过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的人只是初步掌握了服务方法和技巧,具体能力还需在实践中磨炼。这说明人才培养的政府主导模式难以适应实务性较强的社会工作深度职业化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对行业变化最熟悉、对服务需求最敏感的行业组织若能开展职业资格认证,便可以发挥广结业缘、链接资源、快速回应的优势,弥补政府主导模式的不足,增强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实践性和技能性,更好地满足深度职业化对具体服务领域精专人才的需求。因此,应将行业组织纳入人才培养的主体范围,形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政府+行业组织”新模式。

      “政府+行业组织”模式并不是把现行的政府主导模式与现有的行业组织功能简单相加,而是由政府、高校、行业组织、培训机构等多方主体参与的政策改革创新的结果。其显著特点是教育与评价相结合,具体表现为:第一,学历教育与职业水平评价相结合。改变目前学历教育中的学术导向,制定更加灵活、友好的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政策。第二,非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全国性行业组织应根据服务领域的成熟度设置职业资格认证类别,制定各类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引导社会化培训机构优化培训方向和培训内容,将职业资格认证打造成富有公信力和含金量的专业服务通行证。第三,形成与深度职业化相适应的职业能力证书体系,包括学历证书、职业水平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和培训结业证书。其中,学历教育重在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方法训练,职业水平评价考试重在考察全科服务能力,职业资格认证考试重在考查专科服务能力,培训结业证书重在满足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政府+行业组织”模式是社会工作深度职业化对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为此,一方面,行业组织要设计职业资格认证类别,开发培训课程体系,制定职业资格和培训课程认证标准,完善行业培训基础设施;另一方面,政府要在法规、政策、规划上支持和引导行业组织发展,为实施人才培养新模式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