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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1-0085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9-02
名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7号楼燃气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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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7号楼燃气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2  浏览次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1家供应商,负责7号楼燃气改造项目(工程类)的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7号楼燃气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二、采购内容

  负责7号楼燃气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且须于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其他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收复印件,原件备查)。

  3.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四、设计服务要求

  合同期间,中标方需指派具体相应资质的设计师,根据采购方要求到现场查看,会同采购方拟定设计方案,并出具正式的设计图纸、计价文件及项目预算。

  五、项目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六、设计费用

  1.预算控制价:5000元(不含5000元,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

  2.具体组成:深圳市救助管理站7号楼燃气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3.付款方式:完成项目后一次性支付项目金额100%。

  七、投标文件

  开标当天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5份,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无效:

  1.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表(投标单位自行报价);

  8.设计服务方案;

  9.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含以下文字: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

  采购方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八、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九、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

  十、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105室。

  2.投标报名联系人:徐先生,电话:82423624、13202330276。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