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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0-0060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1-09
名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开展“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估服务”的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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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开展“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估服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从2020年8月启动“2020年深圳市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以发掘并宣扬一批儿童需求匹配度高、可持续推介的儿童关爱服务示范项目。2020年10月25日,大赛决赛最终评选出20个获奖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市救助站将以购买服务项目的形式资助其落地运营。为全力保障资助项目的有序推进和“服务提质”,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对大赛获奖落地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并提供必要的监测管理、项目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主要负责对大赛资助项目(20个项目)的落地运营开展绩效评估、监测管理和咨询指导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监测评估方案。根据委托单位和资金相关管理的要求,制定资助项目的评估指标机制、绩效评估方案以及具体的监测评估执行计划。

  2.项目全流程监管。全程跟踪督促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分析、甄别各资助项目落地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监督资助项目的调整和整改,并每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委托单位反馈资助项目进度。

  3.项目阶段性评估。在各资助项目的服务周期内,应采用实地观察、资料查阅、项目访谈等方式评估项目执行质量、进度、经费使用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资助项目取得预期成效,并及时提供各资助项目中期评估报告、终期验收报告。

  4.项目总结与宣传。做好资助项目落地运营的痕迹化管理,总结资助项目经验,形成项目成果汇编和监测评估总结报告。应通过网络、新媒体、报纸等形式,加大各资助项目的对外宣传力度,开展项目宣传总次数应不少于20次。

  5.项目咨询与指导。为资助项目提供日常咨询、业务指导、项目优化、个案督导等服务,协助解决并反馈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文字材料。

  6.项目协助事宜。协助完成各资助项目的合同签订、经费报销、财务审核、风险防控等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以下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服务期满,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在符合延续合同的情况下可直接签署下一年度合同,但作为政府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合同需一年一签,同时将相关服务标准和规范等指标等纳入合同,并根据市级情况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

  (二)项目委托经费:19.4万元(人民币拾玖万肆仟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项目验收要求:服务期满须由委托单位对项目评估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方须提交落地项目服务记录、结项报告、评估验收报告、宣传文稿、项目材料汇编等所有服务成果及文档,终验若需专家评审,其费用由中标方提供。

  (四)经费拨付方式:分三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在中标方提供正规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40%的首期款;第二期,中标方完成所有资助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并提供正规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40%的中期款;第三期,中标方按时完成服务要求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在中标方提供正规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项目经费20%的尾期款。

  (五)其他要求:中标方在监测评估过程中需安排固定人员上岗,秉持中立原则,不被利益相关方左右。须与委托方签订保密协议,须对项目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具备开展本项目所必须的场所、专业执行团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社会信誉及运行状况良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四)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履约评价等);

  (五)投标报价单(须含投标总价和分项价格);

  (六)项目方案(须含需求的服务内容以及拟安排的团队人员信息,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北环大道1032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18680226990。

  七、评标方法

  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0年11月9日


附件:

1.附件:投标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