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括
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下称慈展会)由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工商联、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化的慈善行业盛会。慈展会自2012年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六届,在助力脱贫攻坚和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不仅成为展现我国慈善发展成果、催生现代慈善理念、促进慈善资源对接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成为国际社会观察中国慈善乃至读懂中国温度的一个重要窗口。
第七届慈展会将于2019年9月20日至22日在深圳举行。为进一步发挥慈展会的平台功能,搭建社会慈善资源交流对接服务平台,引领慈善行业创新发展、引导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现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七届慈展会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平台(简称“资源对接平台”)运营项目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第七届慈展会资源对接数据库及线上平台搭建与运营
1.根据慈展会资源对接工作需求,对资源对接信息化平台进行定制开发,搭建资源对接信息化平台逻辑框架,实现平台内部、平台与官网业务的数据交互。资源对接信息化平台应包括客户信息管理、贫困地区项目管理、扶贫产品管理等功能模块,并支持与慈展会官网间的常态性数据交互与对接。
2.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工作中,应对用户需求进行调研分析,给出设计方案并由用户确认后进行开发。平台产品应由开发方测试团队及用户测试验收通过后正式上线。
3.结合历届慈展会数据,健全社会资源与公益项目供需双方数据库建设,并做好数据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根据展会主题内容,在数据库中涵盖资源需方的贫困地区项目、扶贫产品,以及资源供方的各主办单位、大型央企民企、基金会等相应数据。
4.加强资源供给方的挖掘、对接和管理服务工作。
5.做好资源对接平台日常数据搜集、筛选、分类、更新等工作。
6.提供技术维护,完善信息化平台交互性及易用性。
7.在平台日常运营中,对资源供需双方提供引导、监督和跟进等服务。
(二)第七届慈展会资源对接线下生态构建与服务
1.根据专家调研和实际需要,修订完善资源对接平台服务指引、信息发布规则、信息披露规则、资金管理指引等系列文件。
2.建立资源对接流程、服务等规范化、标准化运作体系。
3.增加资源对接体量和社会基础,招募社会组织、企业、个人为项目提供资源支持,参与对接工作,对参与资源对接的组织、企业、个人资料进行系统性管理,收集相关客户资料达1000条以上。
4.结合资源对接线上平台,对慈善项目进行搜集、分类、归整。
5.对所收集的组织、企业资料进行及时更新维护,对于其具体相关的项目进程进行跟踪、公示、信息披露,对客户资料及项目资料提供常态性运营服务工作。
6.与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拓展资源对接渠道。
7.与全国平台性网站和民政部认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对接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服务于项目及产品的推广。
8.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源对接地面活动不低于20场。
9.联合权威机构,对社会资源运用进行研究和分析,召开专项讨论会,对社会资源运用进行研究和分析。
10.搜集整理上一年度资源对接数据,编制年度资源对接相关的报告,结合数据分析结果与实际工作内容,对资源对接工作状况进行系统性分析,为资源对接工作和下一届中国慈展会的召开提出有效建议。
11.联合权威机构,定制《中国慈展会公益项目评估体系》,为资源对接数据库遴选优秀项目提供评估标准和项目筛选的技术支持。
(三)完成慈展会组委会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9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四、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现场书面递交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2日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25831601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授权可不提供)
4.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如无认证可不提供)
5.投标单位同类项目经验情况(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验收合格等扫描件,如无经验可不提供)
6.投标单位获奖情况(提供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如无获奖可不提供)
7.投标预算清单
8.项目实施方案
9.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如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9:30前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座1504室。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八、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投标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