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专业人才队伍是社会组织专业化的重要保障。当前,人员队伍职业化程度不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高层次人才不足以及难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等问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普遍性难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完善人才政策,把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国家人才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具体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通过课题研究,全面摸底调查全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并对我市完善社会组织人才工作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民政局签订《深圳市民政局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课题研究工作,形成课题成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一)重点研究内容
1.深圳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问题;
2.社会组织人才认定标准体系建设;
3.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人才职业发展体系的主要路径;
4.社会组织人才评价、培养、引进和服务的工作机制建设。
(二)研究成果清单
1.《深圳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2.《深圳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我市党管人才总体格局和人才工作体系的政策操作指引》。
以上所提交成果均须经深圳市民政局审核通过。
三、总体要求
1.项目总预算为15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费用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即约90个自然日,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4.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详见附件);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7月19日下午6: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25831760。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
附件: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