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9年深圳市民政局网站功能优化升级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圆(¥340000.00)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建设语音识别功能。在市民政局官网,一是检索时支持语音服务,根据关键词跳转到对应的检索结果;二是实现语音导航服务,根据语音输入跳转到对应的栏目或专题。
2.构建知识图谱。整合市民政局官网和广东政务服务网资源,构建知识图谱,提供智能化应用。建成收养、社会救助等不少于3项业务的知识图谱。
3.实现大数据分析功能。前台展示须包含热点文章推荐、热点关键词。对市民政局官网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应用、传播等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为民政(网站建设)工作的科学决策、便民惠民措施提供参考支撑。出具《深圳民政在线大数据分析报告》(2期)
4.根据市民政局的政策解读、数据发布、业务服务专栏策划方案,完成市民政局全年所有新建专题的设计和实施工作。
5.优化智能问答机器人。梳理业务知识库、政策法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数据,建设百姓体词库,实现百姓体功能。
(以上5项功能,验收时须根据深圳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自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
6.其他网站考核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完成网站考核要求的各项规定动作。如整理网站数据报告、跟进网站监测、策划服务及技术开发合同所列工作的推进及验收,完成网站其他日常工作。
四、商务内容及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仟圆(¥34000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投标价不能低于项目预算的80%,如果低于80%投标报价,需要出具报价说明函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报价需包含人工、税费、验收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因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每年费用按本次招标中标价执行。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款为合同价的30%;签订合同六个月后,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支付至合同价的50%;一年期满,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四)验收标准
1.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文件需求直接验收。
2.中标供应商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报表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相关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视为履约合格。
五、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有关规定,供应商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加盖公章,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六)住所地不在深圳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七)提供具体服务人员资质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且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并于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室。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755-25832146。
七、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