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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09-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09-02-16
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2009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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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0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09-02-16  浏览次数:-

  2009年,我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建设为平台,以“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深化四项改革,完善五个体系,建立三个机制,加强四个建设,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争当全国民政工作排头兵。  

  一、深化四项改革  

  改革是深圳的根和魂。在新的一年,结合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深圳建设“一区四市”的战略部署,全市民政系统要以改革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  

  1.深化社区体制改革。一是配合市委、市政府探索建立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推动新设立的功能区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整合为社区管理服务机构,缩短管理链条。二是规范社区事务准入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进社区制度,切实为社区减负。三是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站与居委会的关系,促进政府行政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制定发挥居委会作用的指导文件,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更好地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积极而有序地推进基层民主。四是发挥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各自优势,鼓励符合条件的居委会与业委会融合。五是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增强服务功能,增加服务供给渠道,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使之成为社区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构建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志愿服务和商业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六是进一步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确保2010年达到省、市建设目标。  

  2.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实行新的社会组织登记体制,鼓励发展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增加社会组织总量,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提升社会组织质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二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实施行业互助工程,鼓励协会商会跨行业、跨地域合作与交流,增强抗击金融危机的能力。三是结合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在民政系统推行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新增的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同时推进现有的公共服务逐步向社会组织转移。四是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专项经费,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研究完善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管理办法。五是加快筹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先行启动孵化社会组织业务,探索先孵化后登记的机制。六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社会监督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社会组织执法监察机制,通过评估强化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七是推动制订《深圳市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规范实施方案》、《深圳市推进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深圳市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实施方案》,启动《深圳经济特区非营利组织条例》立法调研,修订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八是发挥社会组织总会作用,提高其对社会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  

  3.深化社工制度改革。一是坚持民间运作,政府只是从宏观层面有限介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增加试点领域,形成全市推进社会工作的态势。在完善购买社工岗位办法的同时,鼓励以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购买社工服务。三是制订《深圳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规范社工机构运作,建立社工机构和社工绩效评估制度,推动社会工作有序发展。四是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规定社工岗位的从业资格,实施社会工作的职业标准,启动社工人才注册登记,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工队伍。五是全面开发设置社工岗位,积极配置编制内社工,在试点单位全面实现编制内社工“零”的突破,拓展社工就业空间。六是整合政府资源,梳理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福利政策,编制为“案主”提供服务的“政策资源索引”。

  4.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一是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和救助专项资金,建立“一口集中、分口到户”的救助资源配置机制。二是加强对低保边缘群体经济状况的监测,建立贫困预警机制和第二条保障线,对低保边缘群体实施分层分类专项救助。三是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收入核查办法、家庭财产及银行存款查询办法。四是建立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义务服务的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救助、信息救助和服务救助,促进低保对象自救自助,完善低保对象的退出机制和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医疗救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衔接。五是制定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的困难。制定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和流浪精神病人转移异地安置、康复的办法。完善灾害避险点管理和工作指引。六是开展社会救助立法调研,利用特区立法权,填补救助法规的空白,力争在全国先行出台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性政策法规。  

  二、完善五个体系  

  1.完善社会慈善体系。一是完善慈善教育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慈善教育计划,培育青少年学生的慈善意识。二是大力发展“草根”慈善组织,培养“草根”慈善骨干,壮大民间慈善力量。三是通过民政系统网络、社会组织网络和商业网络,打造遍及全市各社区的慈善网络,营造“慈善就在你身边”的氛围,使慈善成为深圳市民的生活方式。四是实施“慈善倍增计划”,设立专项基金,建立慈善项目孵化机制,扶持各类慈善救助项目,推动慈善救助项目化。五是加强对社会募捐活动的管理,在每个区划定固定的募捐点,规范劝募行为。六是形成跨部门的慈善合力,动员各部门共同开展各具特色的慈善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慈善工作的局面。七是制定慈善捐款税前抵扣政策指引,方便捐赠者办理退税手续。  

  2.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一是加强福利机构的规范管理,制定福利机构的基本设置标准、服务标准和评估标准,逐步建立准入、运营和退出机制。二是制定民办福利机构扶持资助办法,开展“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和“国有民营”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兴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5-8家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机构。三是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探索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社区服务站。四是推动孤残儿养育社会化,培育成立2-3家儿童助养性质的福利机构。五是发行福利彩票15亿元,为公益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3.完善为老服务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协会的作用,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二是开展高龄、独居老人、空巢和特困老人的抽样调查,研究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政策。三是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规范老人入住标准和探索建立床位轮候制度。四是大力发展各类老年组织,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立老年人应急援助服务系统,改进敬老优待证办理程序,提升为老服务质量。五是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和“临终关怀”等计划。六是努力打造一批老年精神文化活动品牌,举办首届老年艺术节、第三届老年公园文化活动节,开展“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  

  4.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一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无收入军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医疗保障,以及参战、涉核退役军人政策,配合制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二是建立和完善退役士兵培训机制。三是建立集预警、保障、处置于一体的应急调处机制,抓好复退军人的服务工作。四是完善经济效益与拥军优属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两新组织拥军体系,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军民共建点,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五是积极完成军休干部安置任务,改革军休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军休安置常态化、保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  

  5.完善社会事务体系。一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数字化的界线管理系统。二是倡导文明丧葬新风尚,推行绿色殡葬,大力推广免费树葬、海葬和网上拜祭。加快公益性墓园生态化改造工作,逐步开放殡仪服务市场,推行殡葬用品市场的区域化管理。三是全面推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的规范化建设。  

  三、建立三个联动机制  

  1.建立跨部门的联动机制。民政工作涉及面广,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我们已建立了三类跨部门的联动机制:一是社区建设、社会工作、双拥工作和老龄工作,以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的方式统筹各相关部门;二是殡葬管理和社会救助,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协调各相关部门;三是社会组织监管协调机制和固本强基建设项目,以联络员制度与相关部门沟通。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的联动机制,推进民政工作大发展。首先要不断完善已建立的协调机制,提升其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中的作用;其次,在民政部门牵头的领域,要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运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提高协调能力,密切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形成合力;再次,多形式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让大家随时了解民政工作的状况,争取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2.建立跨层级的联动机制。民政工作的对象主要在基层,因此,能否建立一个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的联动机制,直接关系到民政工作能否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促进”的层级联动机制,调动和发挥各层级的积极性,形成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撑的民政工作网络体系。二是建立统一业务应用和信息交流平台,共建、共享资源。三是在工作推进上不求“齐步走”,鼓励各区根据自身实际,探索新思路,先行先试,市局将在各区设立综合或特色业务示范点,树立标杆,带动全市民政工作上水平。四是在各区建立市局领导工作联系点,在市局直属单位建立处领导工作联系点,挂点的领导要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和调研,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五是加强层级之间合作,通过业务合作,共同打造民政的品牌项目;通过选调、借调、挂职、轮岗等形式,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3.建立跨处室的联动机制。民政业务面广线长,各处室的工作独立性强,难以形成合力,导致发展不平衡、整体工作质量不高。在新的一年,将以实施重点项目为载体,推行主办处室责任制,以主办处室协调、统筹和整合相关处室的职能、资源和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四、加强四个建设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办好民政讲坛,设立多形式的学习交流平台,鼓励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民政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鼓励支持各单位、个人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理论政策水平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关心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形成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局面。五是建立和睦融洽,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机关文化。六是切实加强服务意识,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服务对象和基层解决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一是加强研究机构的建设和研究队伍的培养,整合内外资源,保障和促进民政政策研究上水平。二是加强政策法规调研,启动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前期调研。重视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课题立项、成果评估验收等相关制度建设。三是健全执法体系,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四是规范内部决策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民政。五是强化民政资金绩效管理,推动公益金使用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  

  3.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制定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整合各业务信息资源和数据,逐步实现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的一体化。二是制定民政数据统计标准,完善数据采集、查询、应用程序,克服多头统计,“数”出多门,数据滞后、遗漏等弊端。三是推动建设“和谐民生”信息化项目,启动网上审批平台、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基础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四是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民政系统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4.加强基本设施建设。一是编制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夯实民政事业的基础。二是以固本强基为载体,拓展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与服务内涵。三是依托“星光老年之家”,整合分散在社区的民政业务,形成综合的服务平台。四是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