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原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我的结婚证丢失了,怎样申请补领结婚证?
发布日期:2019-09-2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9-09-24 | |
名称: | 我的结婚证丢失了,怎样申请补领结婚证?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9-09-24 | |
主题词: |
答: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原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主办单位:深圳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民政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转7;投诉电话:0755-25837001(信访)、0755-25832127(政风行风)
粤公网安备44030302001208号
粤ICP备12021470号-3 网站标识码:4403000045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