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02505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林志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邻聚美好”数智公益食堂,打造全国社区公益服务示范品牌的建议》收悉。您就进一步优化我市社区长者助餐服务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汇聚商业资源,遴选优质企业助推高质量发展;加强数字产业赋能,构建助餐精准数据支撑体系;政策扶持与监管并行,优化数字化食堂养老助餐生态的具体建议。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市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汇聚商业资源,遴选优质企业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19年3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探索“养老机构+长者助餐”“社区食堂+长者助餐”“社会餐饮企业+长者助餐”等多种模式,分层次、多项目,加快推进我市长者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引入社会餐饮企业,丰富供餐品类。依托餐饮企业社区门店为长者提供订餐、用餐、送餐服务,提升服务覆盖面。以市场化方式满足老年人用餐的细分需求,支持引入社会化品牌连锁餐饮企业,依托其自有场地和多样化套餐产品的市场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品类丰富的长者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用餐选择。我市现在运营的266家长者饭堂及助餐点中,以“社会餐饮企业+长者助餐”模式运营的占比近55%,涵盖了我市近40家知名的大型连锁餐饮机构。二是发挥国企担当,助力长者助餐发展。依托国有龙头企业资源整合优势,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食材供应成本,提升食材供应品质。依托“大型养老机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等现有养老服务网络资源,加快推进社区长者饭堂建设,通过“政府+企业+社区”模式,提供营养配餐、刷脸结算、送餐上门等服务。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建成33个长者食堂、社区食堂项目,累计供餐26.8万份,服务居民30余万人次。三是推进长者助餐服务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鼓励多元化供给、多业态发展,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商务局积极做好商业资源服务协调工作,会同各区联动餐饮企业、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等主体,助力有需要的养老服务餐饮企业精准匹配供需资源。市市场监管局自2024年以来,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指导提升”三轮驱动模式,重点围绕养老机构食堂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验收、餐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检查,督促食堂完善防蝇防鼠设施,规范留样记录。2025年已完成18家养老机构食堂98批次食材快检,合格率100%。全市55家养老机构食堂,全部实施“明厨亮灶”。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55家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员完成线上参训。
二、关于加强数字产业赋能,构建助餐精准数据支撑体系的建议
市政务和数据局已建设深圳市可信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平台,可为我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应用提供政务人员统一用户中心管理,以及身份认证、权限管理、风险管控等服务。同时,还能为深圳市辖区内法人、自然人和境外人士提供统一、可信身份认证服务。目前该平台已对接全市各部门业务系统70余个,下一步,市政务和数据局将积极配合市、区民政部门,提供有关身份认证功能接口服务,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助力解决社区食堂身份认证难题,切实做好惠民实事。
市、区民政部门积极打造智慧长者助餐平台,推动供需高效、精准对接,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长者助餐服务网络。福田区民政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在梅林一村社区数字食堂引入按克计费的智能称重系统,结合面部识别技术等方式,让老年人无需携带手机或任何证件即能轻松用餐;AI技术能通过科学的算法和个性化的数据分析,为长者提供精准的饮食摄入监控与健康管理;通过与民政系统打通,确保每位长者在结算时,所获得的补贴能够直接应用于就餐消费;利用AI系统,对餐饮链条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对每个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把控。
三、关于政策扶持与监管并行,优化数字化食堂养老助餐生态的建议
我市通过补供方和补需方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支持长者助餐服务发展。对为长者助餐补贴对象服务的长者助餐服务机构,以2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为户籍重点保障对象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的长者助餐服务机构,给予2元/人次的送餐补贴。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9〕23号)要求,将闲置公有房产优先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租赁期限可延长至15年以上,公开竞租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承租。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和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普惠性税收政策,用水、用电、用气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加强服务监管,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各区长者助餐运营管理,压实各区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12345民生诉求、民意速办、“明厨亮灶”等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和反馈市民群众合理诉求,及时优化调整长者饭堂及助餐点的配备,并针对性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加强长者助餐服务综合监管,严格落实长者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完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机制;以长者就餐满意度为核心,定期对全市长者饭堂及助餐点进行综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
2.第20250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康养服务规模与可持续性及加强照护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康养产业及照护师队伍建设的关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社区高质量康养服务供给、提升社区康养服务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定义照护产业的建议
(一)加速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应用落地。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推动北大医院民政部康复辅具重点实验室初步建成,聚焦智能康复辅具、穿戴式监测设备等核心技术领域开展联合攻关,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老年康养体系。同时,根据《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联合各区民政部门、相关智慧养老企业等布局建设10个智慧养老用品体验中心,展销范围覆盖居家安全、休闲娱乐、智能照护等多个品类,汇集数百种商品。积极探索“展会+销售中心+直播+跨境电商”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产品。市养老护理院智慧新品展示中心已完成数字化升级改造,建立“展品动态更新机制”,累计展示智能护理床、AI健康监测设备等数十款创新产品,接待超百批次行业参观交流,成为展示智慧养老成果的重要窗口。
(二)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打通“最后一里路”。市民政局将组织社区开展“家庭照护者支持计划”,通过讲座、工作坊等形式普及压疮护理、失智症照护等专业知识。同时,依托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等建立“喘息服务”站点,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指导与心理支持。
(三)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夯实硬件服务基础。我市大力开展“0570”居家适老化改造,将资助对象扩大至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有改造意愿的户籍老年人,每户最高资助1.2万元。截止2024年底已资助1.6万户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人消除“看不见”的障碍和安全隐患,实现愿改尽改。2024年同步开展了“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资助我市约1.7万户老年人家庭购置适老化产品,带动适老化产品销售额2.5亿元,销售产品数量超过77000件,让智能化、信息化的适老化产品及设备进入千家万户。
(四)实施涵盖健康照护从业人员在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将健康照护师等相关技能类证书纳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鼓励行业从业人员持续学习、提升技能,考取相应技能类证书的,可由个人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关于出台行业标准和从业认证的建议
(一)支持技工院校加强健康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技工院校设置护理照护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课程和专业,课程包括基础护理学、老年人护理、膳食营养学、急救护学、预防医学、中医康复学、人体解剖学、药理学、护理心理学等,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各类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家政公司等。截至目前,全市有5家技工学校开设了护理、康复保健等相关专业,当前在校生1830人。民办技工学校均加入了深圳市养老托育产业共同体。
(二)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照护行业企业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稳步推进技工院校面向学生开展健康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健康照护师职业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4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我市鼓励健康照护行业相关市场主体积极运用国家职业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开展健康照护师技能人才评价并颁发相关证书,促进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助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三)构建多层次培训载体布局。支持健康照护行业龙头企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在内的各类主体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载体,贴合岗位需求开展技能培训、课程研发、技术攻关等活动并按规定予以奖补。2024年新增市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51家。目前,我市已建立包括深圳市超时尚职业培训学校、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在内的市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354家。
(四)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专业人才。一是完善褒扬激励措施。构建“入职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三维激励机制,最高给予1.5万元/人补贴,吸引更多年轻人投入养老服务行业并持续提升技能,长期稳定从业。二是搭建展示平台。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和整体素养,提升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关注度与认可度。市民政局在2024年全国护理员大赛广东省选拔赛工作中获组织奖二等奖,3名裁判获评“优秀裁判”,4名深圳参赛选手均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项。
三、关于构建全方位照护体系的建议
(一)打造技能人才一站式数字化生态服务平台。依托深圳市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设立技能提升与评价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免费培训、技能评价、求职推荐、技能学分等服务,以“高质量就业+高技能提升”双核驱动,进一步强化培训、评价与就业联动。截至目前,平台已上线包含养老服务、病患护理等课程在内的各类培训课程视频5000余个。
(二)建立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服务人员信用档案。搭建信息管理平台,采集养老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培训信息、投诉处罚、奖励信息、资质证书等基础数据,探索打通机构管理数据,将资质信息、服务记录、信用评价等数据进行接入,形成养老从业人员数据库。
(三)推动构建“安全、便捷、多元”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一是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我市社康机构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5年1-6月,已为约38.7万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4%。二是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上门服务。近期,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深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老年人作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为65岁以上失能失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分类提供预约上门巡诊服务,并将推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包的制定。截至2025年6月底,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超过90%;2025年1-6月,共为本市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建立家庭病床超1.3万张。三是建强用好居家养老服务驿站。2024年,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在全市各社区全覆盖建设209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各区卫健部门在养老服务驿站提供发放健康宣传资料、举办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便民服务。
四、关于成立相关照护产业研究中心的建议
2018年,由市民政局与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共建的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由民政部门与地方高校合作共建的专业养老学院。学院探索产教融合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入选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等载体,开展技能培训、人才评价、课程研发等活动,目前已遴选出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深圳鹏城技师学院等4家机构为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出深圳市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深圳市第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2家机构为养老培训示范基地。此外,充分利用此类载体开展养老服务类示范培训,2023年以来共完成相关从业人员“回炉”培训44班次,共有920人次享受免费“回炉”培训。
五、关于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议
(一)完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打造照护服务阵地。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市建成街道长者服务中心74家,覆盖69个街道,街道覆盖率达93%。社区长者服务站188家,其中老龄化社区覆盖率达92.6%,建成209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现我市74个街道、676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完善基础设施。我市超前建立养老服务空间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持续优化调整,新一轮专规将保障未来十年发展空间。探索对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等功能进行拓展升级,试点建设高质量社区康养服务综合体,提升整体质量、服务规模和人效、运营能力。
(三)盘活闲置物业资源,发展“物业+养老”新模式。市民政局指导各区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模式,率先在福田区开展试点,制定“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从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等方面为“物业+养老”服务开展提供支持。构建“双专员”服务体系(1名物业管家+1名专业护工),试点开展助浴、助医等7大类32项服务。全市首批10个“物业养老”示范驿站落地,配备转移扶抱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通过“银龄互助”机制动员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群体,构建起“15分钟应急响应圈”。在百花片区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累计服务独居老年人超2000人次。
六、关于康养服务市场化发展的建议
(一)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医、养、托”融合发展,建设“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示范项目。完善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对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老年人患者,鼓励医疗机构在其居住场所设立家庭病床并依法提供查床、转诊等服务。
(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依托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统筹开展老年人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依托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慢性病管理、康复指导等服务。2024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实施《深圳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鼓励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设置、复合利用,在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精准配置养老、健康等一种或多种服务,优先保障设置具有短期托养功能的护理型养老床位的必要空间,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毗邻或同址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
七、关于探索创立全新分配机制的建议
(一)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构建共建共享格局。市民政局将指导各养老机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组织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在党建引领下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通存通兑、方便可及”的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持续推进养老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根据《深圳市深入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 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持续开展“银龄行动”。自2011年启动以来,我市已累计组织13届“银龄行动”,703名老医生、老教师等专业人才参与智力帮扶。2024年,委托专业社会组织选派77名医疗、教育专家赴广西开展为期3个月的对口智力援助。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对外巩固拓展智力援助,对内开展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银龄行动”,鼓励老年志愿者广泛参与互助养老、社区育儿、科普教育、医疗健康等基层社区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时长纳入统一平台管理,让老年人群体在服务他人中实现“老有所为”,在未来养老中切实受益,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防范化解居家养老风险。2023年起,市民政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等部门,建立健全了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机制,通过日常走访强化排查,建立了以社区为基础单元的空巢、独居、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各区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网格、社工、民政专干等专门工作力量,鼓励党员、志愿者、义工等社会力量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关爱工作,并在特殊节日和极端天气期间加密探访频次。
八、关于发展智慧养老的建议
(一)依托“智慧民政”,提升养老服务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一是依托智慧养老颐年卡实现科技助老,集成提供津贴申领、交通出行、老人优待等系列高频功能。同时,通过管理系统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每半年通过大数据为近八成老年人完成资格认证自动比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有效性。二是上线运行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方便居民线上申办居家适老化改造,全面展示46项服务100余种产品,实现“一户一策”定制改造。同时,逐步将适老化改造配备的居家智能产品接入统一的物联网平台,目前已接入4000多户,实现与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探访关爱、智能照护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推动养老知识库建设,拓展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会同市政务和数据局深化“AI+养老”场景建设,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所具备的大数据、大算力、强算法等功能作用,支撑养老服务管理提质升级。收集汇总养老领域问答语料集、政策库、操作指南等,推进构建“民政AI知识库”。依托“i深圳”APP上线“为老顾问”功能,将养老服务知识库接入大模型后端,提供一站式资源汇聚及服务查询能力,探索链接社区康养服务资源,实现服务信息展示功能。
(三)开放智慧养老服务场景。市民政局将与市政务和数据局密切合作,搭建养老领域专属语料库和知识库,包括知识问答、政策解读、福利计算等,并依托相关算力资源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的大语言模型,向社会公众开放智慧养老能力,提升养老服务办理的便捷度。
九、关于健全康养服务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探索建立多方参与机制,保障康养服务长效发展。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出台,加快推动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优化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街道长者服务站覆盖率100%及老龄化社区长者服务站点覆盖率100%目标。二是激发社会参与动能。鼓励各区盘活利用社区闲置物业资源,引入社会组织运营助餐点、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通过减免租金、税收优惠降低运营成本。继续鼓励居家上门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打造养老服务品牌。三是优化市场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养老机构技术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设备推广应用等作用,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四是提高信息化平台支撑水平。试点打造“养老服务网+养老服务平台”的“一网一平台”体系,提供养老政策查询、智能客服咨询、线上业务办理、服务下单等功能。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将送医送药、长者助餐、上门服务等汇聚到养老服务平台中,为社区康养服务建立供需对接平台。
(二)探索研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提供可持续发展保障。市民政局将积极参与市医保局的制度设计、调研、论证,并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多措并举围绕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培育照护人员队伍、加强家庭养老床位政策创制等方面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市落地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和协同保障。此外,将做好与现行居家养老消费券等政策制度衔接,做好政策覆盖范围及资金缺口评估。
2.第202503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深圳食有所依食得安心的老年友好社区的提案》收悉。您就进一步优化我市长者助餐服务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加强跨区助餐服务联通,协调财政补贴;拟定助餐服务协议,界定各老年餐饮食堂服务;加强智慧助餐系统信息安全;优化选址布局和适度市场化的具体建议。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市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及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跨区助餐服务联通,协调财政补贴的建议
2019年3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探索“养老机构+长者助餐”“社区食堂+长者助餐”“社会餐饮企业+长者助餐”等多种模式,分层次、多项目,加快推进我市长者助餐服务体系建设。长者助餐补贴对象如在本市内跨区居住的,鼓励由其实际常住区保障其就餐。下一步,市、区民政部门将协同财政等相关部门,依托深圳智慧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实现长者助餐补贴对象区内统筹结算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探索长者助餐补贴跨区保障。
二、关于拟定助餐服务协议,界定老年餐饮食堂服务的建议
一是加紧优化政策,推进长者助餐提质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长者助餐服务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正在优化长者助餐服务相关政策,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多元参与、普惠可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提升我市长者助餐服务市场化、便利化、多样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服务可获得、价格可负担、安全有保障、发展可持续,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二是发挥国企担当,助力长者助餐发展。依托国有龙头企业资源整合优势,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食材供应成本,提升食材供应品质。依托“大型养老机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等现有养老服务网络资源,加快推进社区长者饭堂建设,通过“政府+企业+社区”模式,提供营养配餐、刷脸结算、送餐上门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建成33个长者食堂、社区食堂项目,在满足长者助餐的基础上,社区食堂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打造全龄段友好社区幸福食堂,形成“基础助餐+社会化运营”双轨服务网络。在服务内容方面,实行“普惠套餐+特色单点”双轨供餐模式,以长者健康为出发点,针对性开发低糖、低脂等健康膳食系列餐食,同时编制健康药膳指导手册,指导居民健康饮食。在服务标准方面,发布企业标准《助餐服务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公共营养师专业资格证,明确食品安全遵循《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SZDB Z256—2017)。三是加强服务监管,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各区长者助餐运营管理,压实各区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12345民生诉求、民意速办、“明厨亮灶”等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和反馈市民群众合理诉求,及时优化调整长者饭堂及助餐点的配备,并针对性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加强长者助餐服务综合监管,严格落实长者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完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机制;以长者就餐满意度为核心,定期对全市长者饭堂及助餐点进行综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
三、关于加强智慧助餐系统信息安全的建议
近年来,市、区民政部门积极打造智慧长者助餐平台,在确保服务对象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动供需高效、精准对接,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长者助餐服务网络。如,南山区智慧民政长者助餐服务系统依托南山区政务数据管理部门专业运维的政务云服务器部署,构建了多层级、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在系统架构层面,通过精细化权限分级管理,严格限定数据访问范围;采用国密级加密算法及安全认证机制,对长者个人身份信息、用餐记录等数据进行全生命周期加密存储与传输,从技术层面杜绝信息泄露、数据滥用风险。同时,南山区智慧民政开发运维团队严格遵循政务数据管理部门的安全规范要求,建立常态化安全巡检机制,定期开展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安全评估工作,及时修复潜在风险;并通过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持续提升全员信息安全防护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以动态化、持续性的安全保障策略,为长者助餐服务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切实守护每一位服务对象的信息隐私与数据安全。
市政务和数据局已建设深圳市可信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平台,可为我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应用提供政务人员统一用户中心管理,以及身份认证、权限管理、风险管控等服务。同时,能为深圳市辖区法人、自然人和境外人士提供统一、可信身份认证服务。下一步,市政务和数据局将积极协同市、区民政部门,提供有关身份认证功能接口服务,助力解决长者助餐服务对象身份认证难题,切实做好惠民实事。
四、关于优化选址布局和适度市场化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各区民政部门根据各街道、社区老年人居住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优先在人口相对密集、居住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设置长者助餐服务点,并对供餐能力不足、选址不够合理的长者助餐服务点进行优化调整。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机构、小区闲置物业等阵地,补齐长者助餐、配餐功能,持续完善长者饭堂和助餐点配置,优化长者助餐服务网点布局,切实推动长者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持续发展。福田区民政局联合全区各街道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前往10个街道与辖区长者开展现场交流,广泛收集长者对助餐服务的诉求和建议,深入调研长者饭堂覆盖情况,并按照15分钟服务圈制作长者助餐供给缺口地图,积极推进优化点位设置。罗湖区民政局积极拓展优质长者饭堂服务功能,利用桂园街道长者饭堂和鹿丹村社区长者饭堂自建厨房优势,项目在服务好本街道(社区)老年人的基础上,通过集中配送方式,服务延伸覆盖至临近的南湖街道和东门街道多个社区助餐点,有效提升现有长者饭堂服务覆盖范围及饭堂可持续运营能力。
我市鼓励和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长者助餐服务设施。依托餐饮企业社区门店为长者提供订餐、用餐、送餐服务,提升服务覆盖面。以市场化方式满足老年人用餐的细分需求,支持引入社会化品牌连锁餐饮企业,依托其自有场地和多样化套餐产品的市场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品类丰富的长者助餐服务及更多用餐选择。我市现在运营的266家长者饭堂及助餐点中,以“社会餐饮企业+长者助餐”模式运营的占比近55%,涵盖了我市近40家知名的大型连锁餐饮机构。
3.第20250164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深圳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建议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着力培育银发经济新领域新赛道、进一步完善支撑要素保障体系、壮大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业示范标杆等,对进一步夯实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基础,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等单位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持续优化顶层设计,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逐步形成了以《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为总纲,《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为基础的政策体系,明确了养老事业的发展目标和路径。提案提出当前我市高质量养老服务产业体系尚未形成。党的二十大作出了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工作的行动方向。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的重要举措。围绕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这一工作目标,我局联动市发展改革委等职能部门正在加快制定《深圳市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9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系统梳理对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情况、老龄人口结构、科技产业布局等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广泛听取行业诉求,充分吸收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及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研究形成推动深圳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打造“老有颐养”民生事业新格局、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养老产业体系、打造高品质国际化的养老服务消费体系三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其中,对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整合街道综合养老服务功能,提出“建设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打造家门口的养老服务综合体,集合供需对接、资源调度、餐饮、教育、康养、娱乐、整合照护等多重功能和服务。支持结合完整社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统筹推动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等具体实施举措。此外,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实施《深圳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积极培育养老、健康等优秀综合服务运营商,重点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并梳理摸底了各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情况,确定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目前《实施方案》已两次征求市相关部门、各区意见,并向行业组织、养老企业征求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保密性审查。2025年3月,市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情况汇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呈报市委市政府。
二、关于“着力培育银发经济新领域新赛道”的建议
提案提出2024以来,国家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银发经济兼具民生内涵和产业属性,养老服务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近年来,深圳养老工作的总体定位是“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坚持事业和产业并重,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抢抓“双区叠加”的政策机遇和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加快布局符合深圳特点的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一是虚实结合打造银发经济产业园。以“立足深圳、深耕湾区、辐射全国”为目标,依托市级平台建设集中统一的深圳市银发经济虚拟产业园,支持各区因地制宜、错位发展,打造特色银发经济产业实体园区、产业集聚区。市民政局于2024年末,面向全市各区开展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级分园申报工作,经实地考察、评审论证后,将对纳入全市银发经济产业园“一园多区”体系的2-3家产业园进行集中挂牌,并给予为期一年的辅导指导和评估。
二是设立银发经济发展专项基金。为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市民政局拟会同深业健康集团、中国建设科技集团等企业,共同积极推动筹建大健康产业相关基金,在产业投资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推进智慧养老展示体验消费中心建设。打造沉浸式养老消费场景体验平台,指导各区、优质企业建成10家智慧养老产品展示体验销售中心,推广一批高精尖产品,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
四是开展消费提升专项活动。通过市场推广、消费补贴等方式,将智能适老化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促进智能居家产品的消费和老年人消费习惯培养。2024年,市民政局组织“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征集11批品牌产品共计1911余款,参与单位约370家门店,参与的户籍老年人家庭超过1.6万户,带动全市智能适老化产品销售额2.5亿元。2025年5月,推出居家适老化“焕新”活动。截至6月已征集639款产品、78家销售企业及232家线下门店,京东、天猫、抖音等电商平台已上线适老化“焕新”专区。专项活动发挥财政资金补贴杠杆作用,将进一步撬动老年人智能家居消费市场,并在政策创制、模式创新以及技术支撑方面打造了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的“深圳样板”。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撑要素保障体系”的建议
养老服务支撑要素保障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支撑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市民政局会同多部门围绕规划引领、服务提质、资源整合、科技赋能等维度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
一是强规划,保障养老服务发展空间。在养老设施规划布局与土地保障方面,市民政局协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审议并呈报市委,近期将印发实施。《专项规划》以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为标准,规划至2035年不低于1.9平方公里社会福利用地用于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筑牢设施发展空间基础。在社区养老服务场地保障方面,出台《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健全新建住宅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与市规自、住建部门定期同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物业配建、移交等信息,推动更多的政府公配物业无偿或低价交由社会力量使用。在鼓励盘活存量空间方面,出台《深圳市关于促进和规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工作指引》,支持将闲置公共服务资源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针对存量建筑实施用途转换开展相关研究,目前已形成《既有建筑物用途临时转换实施办法》初步成果,后续将加快推进该实施办法的报审与出台,为既有建筑优化利用、完善社区设施配套提供支撑。
二是提质量,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我市以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速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在发展规划上,2024年1月,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民政局等12部门出台《深圳市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从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方式、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等五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任务,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专项规划》明确要促进医养结合规划布局。鼓励医疗卫生用地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功能融合,建设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促进医疗、养老资源共享。在机构建设上,加快发展星级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2024年3月,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推进各区通过医办养、养办医或嵌入式医疗服务等医养结合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并积极参与医养结合机构星级评定与医养结合机构示范创建活动,截至2025年3月,我市建有医养结合机构40家。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诊疗、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建成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1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4家、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10家,评定市级四星级医养结合机构2家、三星级医养结合机构3家。全市33家养老机构先后获评省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在床位建设上,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专项规划》明确新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全市机构养老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当前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13062张,占比90%,远超国家“十四五”规划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筑平台,搭建老年人诊疗研究协同网络。重点围绕慢病防治和养老产业发展需求,在老年病领域布局建设多家创新载体,建立广东省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抗衰老与再生医学重点实验室、深圳市系统衰老与主动健康重点实验室、深圳市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市代谢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市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深圳市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搭建覆盖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研究协同网络,加强对慢病的诊疗及临床研究,支撑保障养老服务。
四、关于“壮大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议
人才是养老服务发展的根本,我市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强化养老服务院校培养体系、构建多层次培训载体、完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壮大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院校培养体系。支持深职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有在校学生255人,202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成立全国首家由民政部门与地方高校合作共建的专业养老院校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打造养老人才产学研培养基地,改革经验入选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支持我市技工院校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全市5所技工院校增设护理专业,并与医疗机构建立校企共育模式,在校生规模超2100人。
二是构建多层次培训载体布局。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在内的各类主体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载体,贴合岗位需求开展技能培训、课程研发、技术攻关等活动,并按规定予以奖补。目前,我市已建立包括深圳市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在内的市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354家。
三是完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持续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技能等级评定,截至目前,全市10家市场主体取得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2024年以来(截至2025年3月),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448人次,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32次。研究推进养老护理员八级职业技能序列制定工作,编制《深圳市民政局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方案》,积极推动用人单位探索实现由“五级工”制向“八级工”制转变,鼓励用人单位申请备案学徒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五、关于“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业示范标杆”的建议
深圳市从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生态构建、积极老龄观实践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养老服务示范标杆,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赋能+标准引领+银发价值激活”的创新范式。
一是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标杆。深圳在养老服务领域大力推动实施“标准+”战略,在机制建立、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强化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修订《深圳市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共收录74项养老服务业相关标准。发布《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与绩效评估规范》等13项地方标准,覆盖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建设等方面,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填补我市在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方面地方标准的空白。积极参与国家及省标准化建设。两家专业养老机构分别承担广东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纳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统筹推进“国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等7个示范项目,建立“服务提供—质量评价—监督管理”闭环标准链。2024年,市民政局设立了广东省首个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将依托标委会,做好全市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划、制修订相关标准,建立先行示范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建设、银发经济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打造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示范标杆。开展聚“链”赋能行动。市民政局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银发经济产业链党委组建工作。整合全市养老产业核心资源,联合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与科研机构,构建“政研企协”四方联动机制,开展聚“链”赋能行动,为数百家智慧养老企业赋能,打造银发经济发展新引擎。打造智慧健康养老示范。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优势,积极推动养老产业发展。鼓励我市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方面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打造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支持辖区、街道围绕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强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并重的示范街道和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共有5家企业被三部委联合评为示范企业,15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列入推广目录,12个街道被评为示范街道,龙华区、宝安区被评为示范基地。推动智慧养老产品应用。积极推动作为科技、创维等智慧养老产业相关企业参加2025年文博会,帮助企业扩大应用场景,推广智慧养老产品。每年,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筛选并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产品、服务。2024年,筛选出26家企业的46项产品或服务,覆盖智慧健康监测设备、远程医疗服务、居家养老智能解决方案等多个领域,在深圳各社区、养老机构等得到广泛应用,树立可借鉴的发展样板。打造“智慧养老院”标杆。以市养老护理院为试点平台,结合机构在服务、管理各环节的需求和痛点,推动人工智能、机器人、外骨骼等高科技解决方案试点应用,打造智慧药房、智能化陪伴机器人、智慧康养、华为全屋智能等创新应用场景,并在全市其他养老机构进行应用推广。拓展智慧养老服务场景。公办养老机构线轮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智慧养老颐年卡申领等养老服务实现指尖办、网上办,高龄老人津贴无感申办、线上认证、自动调标,实现政策找人、服务到人。
三是打造“积极老龄观”示范标杆。我市大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推进老年教育、老年文体活动和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平台,拓宽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老年人自身价值,实现“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市民政局召开2024年深圳市“敬老月”系列活动暨乐龄消费季启动仪式;开展“乐龄缤纷汇”活动,包括乒乓球、门球、美食、书画、掼蛋等5场文体赛事活动;开展乐龄消费季活动,聚焦银发消费需求,宣传银发消费政策和消费渠道。敬老月期间全市组织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惠及老年人群体近35万人次。持续开展“银龄行动”。自2011年启动以来,我市已累计组织13届“银龄行动”,703名老医生、老教师等专业人才参与智力帮扶,2024年委托专业社会组织选派77名医疗、教育专家赴广西开展为期3个月的对口智力援助,形成跨区域服务示范效应。推动老年志愿服务体系化发展。实施“幸福老人计划”,向有需要的街道、社区或基层涉老社会组织提供经费支持用于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等活动。根据街道、社区实际需求和资源优势,各级老年协会等涉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在老年人群体的号召力、组织力,引导老年人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纠纷调解、文明创建等多元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精准落地,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体系,通过构建银发经济全产业链生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激发银发经济新动能;以标准化建设筑牢服务根基,以智慧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推动养老服务品质迭代升级;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全力打造银发经济蓬勃发展、养老服务优质高效的“深圳样板”,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让老年人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4.第202505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吴东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服务供给相关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全面具体,前瞻性、针对性及指导性较强。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经认真研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设施规划布局,提升服务覆盖质量的建议
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是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优化养老服务公共资源配置、推动“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全市统一的设施建设标准,明确服务站点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适老化设计要求”“鼓励通过盘活存量资源解决空间不足问题,探索将闲置公共场所、社区服务用房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老旧小区设施改造,加快边缘社区和交通不便区域设施建设,通过补贴政策推动物业公司、社区组织共同参与”等建议,我市聚焦老年人实际需求,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动老年人更便利地享有“身边、家边、周边”多层次养老服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一是强化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市民政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推动出台《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我市新建住宅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和实施标准。我局与市规自、市住建部门定期同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物业配建、移交等信息,推动更多的政府公配物业无偿或低价交由社会力量使用。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发布《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对长者服务中心(站、点)选址、规划布局、配建要求、用房及设备配置、建筑及适老化环境作出相应的标准规范,明确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的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社区长者服务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750㎡。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对接《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DB4403/T398—2023)标准规范。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了《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充分衔接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要求,提出构建“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推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二)盘活存量空间资源并加大整合力度。您提出的“鼓励通过盘活存量资源解决空间不足问题”等建议切中肯綮。市民政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印发了《深圳市关于促进和规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工作指引》,积极探索利用符合相关条件的既有商业办公空置房屋及其他功能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对其适用范围、改造条件、责任分工及实施路径、批后监管等流程进行明确,优化养老服务管理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空间供给。鼓励各区优化存量设施,盘活闲置商业用房、厂房等低效空间资源提供养老服务。推动更多的政府公配物业无偿或低价交由社会力量使用,降低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
(三)加强四级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近年来,我市聚焦老年人实际需求,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一是稳步推动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各区结合老龄人口年龄结构、能力状况、空间分布等情况,科学测算辖区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类型、数量。聚焦老年人就近养老、原居养老的核心需求,推动“街道-社区-小区-家”四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社区长者服务站(点)以“嵌入式”“小型化”“多功能”“专业化”为建设原则,开展日间照料、短托服务、文体活动、助餐配餐、辅具租赁(借用)、家庭喘息、照护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共建成街道长者服务中心74家,老龄化街道覆盖率达100%,社区养老服务机构349家(其中建在老龄化社区的长者服务站188家,老龄化社区长者服务站覆盖率92.6%)。
二是织密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养老服务延伸到点。针对您提出的“服务半径过大的问题,探索设立流动养老服务站点”等建议,我市目前支持长者助餐服务高品质、市场化、可持续发展,依托成熟的社会餐饮市场,大力推广社会化、市场化助餐模式,探索通过自建厨房、中央厨房配餐、社会餐饮企业助餐、养老机构拓展服务等多种模式建设长者饭堂和助餐点,完善“配餐单位供餐+助餐点集中助餐”的长者助餐服务体系,健全立体化长者助餐网络,建成长者饭堂和助餐点266家。行动不便的失能老年人由社区整合为老资源,通过工作人员、专业配餐企业、志愿者等送餐上门打通“最后一米”,解决少数老年群体吃饭“难”的问题。通过优化设施布局、智慧配餐、便捷送餐服务,各区打造15个长者助餐示范点,培育10个长者助餐品牌,探索出一条政府负担不重、企业运营健康、群众长效获益的长者助餐新路径。
同时,2024年我市大力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在三个月内高效建成2099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现我市74个街道、676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坚持标准化建设,通过统一设置标准、硬件设备配置和管理规范,为送医、送服务上门提供保障。坚持专业化运营,社区党委统筹驿站运营管理,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等共同参与驿站服务管理,“党群共建”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多元化服务,落实样品药品暂存、服务人员休整等基础服务,拓宽科技助老、医养融合等拓展服务,截至2025年上半年已服务老年人超过100万人次。
二、关于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
养老服务从业人才的职业化、规范化对提供有品质的养老服务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对养老服务社会培训的支持力度,规范并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服务、管理水平。
(一)深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评价和培训机制。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建立护理人员资格认证和分级管理机制”等建议措施,对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极具指导意义。一是强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稳步推进技工院校面向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截至目前,深圳鹏城技师学院、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10家第三方机构取得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2024年以来(截至2025年3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448人次,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32次。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我市建立深圳市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可查询养老护理员技能评价、培训机构等信息。平台设立技能提升与评价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免费培训、技能评价、求职推荐、技能学分等服务,以“高质量就业+高技能提升”双核驱动,进一步强化培训、评价与就业联动。截至目前,平台已上线包含养老服务等课程在内的各类培训课程视频5000余个。开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26家。市区民政部门不定期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人员轮训,其中市级统筹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养老护理员精英培训、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各区在市级分解任务基础上,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专项培训项目;指导养老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在岗培训。近五年来,全市每年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均超8000人次。三是创新家庭照护者培训。自2020年开始实施“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每年面向不少于1000名家庭护老者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获评省“终身教育品牌项目”。2022年首次在培训中加入金融通识与风险防范知识培训,于2025年初印发实施《深圳市家庭护老者培训及评价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家庭护老者培训质效。近三年每年完成家庭护老者培训1万人次左右,累计已培训5万余人次。
(二)加强院校专业人才培养。一是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与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共建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成为全国首家由民政部门与地方高校合作共建的专业养老学院;学院探索产教融合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入选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支持深职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目前在校学生255人,202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该专业已配置了健康和社会照护实训室、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等多个实训场地,实操训练设施更加完善。目前已与我市多家知名康养机构企业合作,建成稳定的岗位实习基地;提供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老年能力评估、老年社工、社区养老专员等相关实习岗位,涵盖当前专业基础能力要求与对应岗位结构;与招商等签约合作举办“订单班”,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以求在康养人才培养方面更精准地对接市场需求,积极探索“产、学、研、用”结合的新路径。二是推进“双元制”职业教育建设。支持我市技工院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鼓励深圳市携创高级技工学校、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等5家技工院校设置护理照护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课程和专业,构建校企双制深度合作机制,落实产教融合要求,每家技工院校均具有3家以上合作企业。学生毕业时同步考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有在校生1830人。三是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指导深圳开放大学创新构建“专科-本科”贯通式养老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和本科协同发展,精准对接老龄化社会需求,向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及老龄产业输送毕业生,覆盖护理员、健康管理师、机构管理者等岗位,有效缓解养老专业人才缺口。目前,已累计培养相关人才300余人。
(三)完善褒扬激励措施。针对您提出的“优化职业环境,通过增设专项补贴提高待遇水平,通过职称评审和表彰激发从业积极性,通过心理支持和减负机制缓解工作压力”等建议,我市积极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营造良好职业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养老人才补贴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吸引力。出台《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对毕业三年以内进入我市养老机构从事专业技术或养老护理岗位满三年的人员,给予最高15000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对工作满一年的养老护理员,按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每月100元到800元的岗位补贴,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并稳定长期从业。补贴出台以来推动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人数增长超25%,新增符合补贴条件的持证养老护理员超110余人。二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激励养老护理员提升服务水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自2024年以来(截至2025年3月),累计发放养老服务相关项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24.22万元,惠及劳动者1148人次,养老机构从业人员队伍的规模和技能水平有效提升,进一步保障了养老机构平稳有序运行。三是选树先进典型。组织“老有颐养、爱在鹏城”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并在全市开展典范事迹进社区宣传。积极动员从业人员参加行业评选,4名优秀从业人员获评2022年广东省“最美岭南养老人”殊荣,3名养老从业人员获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四是搭建展示平台。连续四年举办养老护理员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邀请国家级、省级竞赛裁判、教练进行专业辅导,对获奖选手给予“深圳技术能手”称号、晋升职业资格和现金奖励等奖励,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关注度与认可度。
三、关于加快智慧养老推广,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的建议
您提出的“加强智慧养老设备的推广”等建议顺应国家政策方针和形式趋势,为我市智慧养老发展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我市高度重视科技赋能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智慧养老路径,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针对您提出的“推动社区养老信息平台的全覆盖,将老年人健康档案、服务需求、紧急联系人等信息纳入系统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动态更新”等建议。我市加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民政局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数据资源支撑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遵循“智慧民政”建设项目总体类标准规范、数据类标准规范、业务技术类标准规范,实现我市养老政务线上服务,同时对养老服务工作执行情况、养老服务反馈情况等进行数字化分析监测。目前,养老服务平台已整体上线运行。作为深圳“智慧民政”信息化平台的重要板块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管理子系统、老年人管理子系统、养老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子系统等。养老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致力于通过“一卡清算、一网统管、一站式服务”,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服务精准对接、监管高效智能,通过统筹推进规范、多级联动的智能化服务、大数据应用、全流程监管、链接“i深圳”APP,推动高龄老人津贴申请、适老化改造、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等多项为老服务“掌上办理”,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基于个人身份特征和历史服务信息的推送服务、提醒服务等,让老年人群体更好地感受到政务服务的主动性和精准性。
下一步,我市将探索推动社区养老信息平台的全覆盖,进一步推进系统信息化建设,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服务需求、紧急联系人等信息,确保数据安全和动态更新。简化高龄老人津贴业务认证操作流程,提升系统稳定性。优化“深小i”边聊边办功能,增加他人代为申请的功能等。推动“一网一号”建设工作,完成养老服务网移动端上线与PC端上线。首期将上线公办轮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高龄老人津贴、长者助餐等服务模块,为长者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资源展示和服务申请。
(二)拓展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智慧养老设备的推广,通过政府补贴支持老年人家庭购置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护理设备”等建议,我市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拓展相关设备应用场景。一是提升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水平。2024年,我市利用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开展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以全国最高标准的80%补贴资助我市老年人购买智能化适老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包括喂饭机器人、智能家用炒菜机器人、助行机器人,大小便智能护理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眼控开关等老年科技产品,引导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等产品在养老场景深度应用与推广,全面推动毫米波雷达、智能床垫、跌倒报警器等设备走入千家万户,实现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动态监测和危险报警。三个月销售额近2.5亿元,共售出7.7万余件适老化产品,惠及1.6万户老年人家庭。2025年继续推动实施居家适老化“焕新”活动,计划用好5000万元超长期国债,发挥财政资金补贴30%的杠杆作用,拟撬动适老化产品销售额达到1.6亿元。鼓励企业将“专业化”“集成化”“模块化”“定制化”的适老化产品解决方案加入产品清单,打造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2.0版。二是加强目录推广。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以2024年为例,相关部门秉持严格审核标准,从众多申报项目中精心筛选出26家企业的46项产品或服务,覆盖智慧健康监测设备、远程医疗服务、居家养老智能解决方案等多个领域,在我市各社区、养老机构等得到广泛应用,切实惠及广大老年群体。三是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自2021年以来,我市连续四年在百余个街道、社区组织开展智慧助老行动。通过开展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和防范电信诈骗的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老年人充分享受数字化、智能化带来的便利。通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科普,提高了老年人智能化生活意识,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智慧社会的发展。期间招募并培育近5000名智慧助老老年骨干志愿者,引导老年骨干志愿者在老年人群体中以“1带10”的辐射范围手把手教学,帮助更多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四是开展“党建+”智慧养老社区试点。2025年,市民政局协同市委组织部推动“党建+”智慧养老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党组织资源整合优势,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加强智慧养老场景打造与推广,探索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居家上门服务、长者助餐、健康咨询、文化娱乐、呼叫服务、政务服务等智能场景深度应用。五是推动“物业+养老”试点。长城物业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批试点单位,构建“双专员”服务体系(1名物业管家+1名专业护工),试点开展助浴、助医等7大类32项服务。全市首批10个“物业养老”示范驿站落地,配备转移扶抱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等黑科技,通过“银龄互助”机制发动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群体,构建起“15分钟应急响应圈”。
四、关于健全协同发展机制,增强政策落实效果的建议
您提出的“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深度合作,依托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鼓励企业、公益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建议,对完善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加强相关举措,不断健全协同发展机制。
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幸福老人计划”项目,扶持资助基层老年协会、老年社会组织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实现老年人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目前,全市有老年活动项目1000多个,全年参与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0多万人次。积极组织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全市共有近4万名老年志愿者、600多支社区老年志愿服务队,在参与社区建设、以老助老、公益活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优化财政投入方向。完善福彩公益金分配制度,通过市级统一设计养老服务公益金项目,各区申报实施的方式,拓宽公益金投入基层养老服务工作的渠道,每年将一定比例的福彩公益金统筹向养老重点项目倾斜。探索建立“补需方”为主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三是精准摸排老年人服务需求,优化服务供给。我市在2021年、2023年,分别开展了两次全市老年人口现状和养老服务需求基线调查,累计完成有效样本约57万份,覆盖全市87%的户籍老年人和20%的非户籍老年人,为进一步优化养老资源配置、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提供决策支撑。发布《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将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清单化、项目化,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怎么服务”“由谁提供服务”,方便广大群众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一目了然,为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提供便利。
四是探索“社区+社工+养老服务”模式。近年来,我市通过试点依托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设置社区养老服务专员,通过精准发力,着力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成色。2020年,我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建立养老服务专员制度。2022年,发布《养老服务专员工作服务规范》,形成养老服务专员工作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专员工作推进进度和建设效果。“双百社工”、养老服务专员发挥“管家”的作用,运用专业方法,链接政府和社会的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信息登记、需求调查、制订服务方案、巡查访视、宣讲福利政策、跟踪服务成效等服务。
5.第202505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社会福利界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紧急构建养老机构监测技术隐私防护网,保障老人权益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养老机构数据隐私保护工作的关注,委员们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对保障老年人数据权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的建议
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在当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体系中加入隐私保护技术和能力有关课程内容。一是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护理员上岗前接受隐私保护技能岗前培训,考核及格的,适当予以绩效奖金倾斜。同时,定期对各区培训项目进行评价,评选先进典型、建立示范标杆。二是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探索将隐私保护技术作为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支持企业面向内部职工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第三方等级认定。三是推动机构负责人专项培训。通过案例教学、场景模拟等方式,强化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隐私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重点培训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维护等实务操作。
二、关于完善法规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关于制定深圳本地法规细则的建议
一是加强隐私管理规范。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养老机构应制定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等规定,市民政局在每年开展的监督检查中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要求,督促养老机构做好老年人个人隐私保护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对机构管理层开展数据安全管理、隐私侵权案例处置等专题培训,提升决策能力。
二是面向老年人建立多维宣传体系。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组织法律专家深入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案例解析普及遗嘱订立、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知识,推动在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立“老年维权联络点”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制作老年人隐私保护手册,以图文形式说明隐私泄露风险场景及防范技巧,并由社区网格员上门发放。此外,推动数字化宣教创新,定期组织开展“数字助老为老”专题活动,教授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时如何设置隐私权限、识别诈骗信息。在养老机构、社区公共场所张贴隐私保护海报,设置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典型案例及应对手段。
(二)关于行业协会应制定相应的行业自律规范的建议
发挥养老机构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制定数据采集设备的规范操作流程,明确数据收集、存储、使用的边界与责任,为机构提供操作指引。定期开展隐私保护技术培训,推广加密存储、隐私计算等方案,提升机构安全防护能力。汇总养老机构隐私保护优秀实践案例,在协会内部进行通报表扬,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三)关于加强对设备生产厂商和使用机构的监管力度的建议
一是做好对养老机构使用设备的监管。在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检查中,市民政局重点检查养老机构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针对老年人隐私保护对养老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督促养老机构建立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权限、保密期限以及信息的保管、查阅、转递等保密规定;另一方面,规范监控设备管理,明确数据存储期限,严禁未经允许向第三方泄露数据。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强化养老机构信息保密制度,增强机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处置能力。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养老机构侵犯老年人隐私安全的或者设备生产厂商使用技术不符合隐私保护规范要求、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二是做好智能产品推荐工作。2024年9月,市民政局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相关工作,指导各区民政部门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最终评选出26家企业共46项产品或服务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广目录。申报产品包括精华隆智慧感知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智能AI跌倒行为姿态识别监护仪、智能AI心率呼吸睡眠检测仪,图灵视讯(深圳)有限公司的AI长者看护器,深圳市三六零智慧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的360智能云台摄像机9Pro,清澜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AI生命体征检测仪-TK2、AI生命体征检测仪-HC2共6款智能监测类产品。在推广产品和目录工作中,市民政局特别关注上述智能监测类产品的隐私保护技术能力。
三、关于强化养老机构管理规范的建议
(一)关于制定全市统一规范的建议
一是推动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包括加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档案、隐私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制定养老机构智能监控设备相关技术标准,对数据收集、传输、存储等各个环节提出统一操作规范,确保数据安全。三是依托“智慧民政”项目,推动实现对养老机构智能监控设备接入全市统一平台,加强数据监管。
(二)关于设立专职监督岗位的建议
一是推动在养老机构设立监督岗位。要求申请备案的养老机构定岗到人,安排专人进行数据安全监督工作,岗位职责涵盖老年人信息采集、存储、共享等全流程监管,对数据隐私安全负责。同时,要求监督岗位人员开展日常巡检工作,作为养老机构内部检查的重点内容。推行“一岗双责”机制,鼓励监督岗位同时承担老年人数据安全培训职能,定期组织护理员、信息管理员学习隐私保护操作规范。二是探索专业资质认证与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监督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每年数据安全实务培训学时及课程内容,如电子病历系统防护、生物识别技术风险管控等专题。
6.第202505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东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化趋势及养老服务存在问题的关注,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丰富养老服务产品的建议
我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精准回应老年人高频需求,在国家16项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增加兜底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供给和健康支持等服务,我市养老服务清单增至27项。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大力开展“0570”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将资助对象扩大至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有改造意愿的户籍老年人,每户最高资助1.2万元,截止2024年底已资助1.6万户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人消除“看不见”的障碍和安全隐患,实现愿改尽改。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率先将敬老优待范围扩大至全体常住老年人,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至1000元不等的高龄老人津贴;为户籍失能和特殊群体老年人给予300元或500元/月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服务保障约1.6万人。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25年上半年,已建成街道长者服务中心74家,覆盖69个街道,覆盖率从2020年的14%提升到93%(老龄化街道覆盖率100%)。建成长者食堂和助餐点266家。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99个,平均每个社区超过3个,形成高密度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方面,我局鼓励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龙头企业深耕居家上门服务行业,目前已培育形成2家规模化、连锁化的居家上门服务企业,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通过智慧赋能,让老年人便捷、及时获得专业的养老服务。同时,积极推动智能设备、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为我市1.6万户老年人家庭购置智能适老化产品提供80%的补贴优惠,推动情感陪伴机器人、智能门锁、按摩仪、健康监测设备等进入千家万户,为后续延伸服务夯实良好的硬件基础。2025年,我局继续开展居家适老化“焕新”活动,为消费者购买适老化产品提供30%补贴,上限1万元,并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购买,吸引了广大养老产品生产及销售企业参与活动。未来,我局将推动相关企业打造养老服务自主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举办养老服务产品评选活动、养老服务展会等方式,宣传推广我市养老服务平台,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关于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可及性的建议
一是充分盘活闲置场地、公共设施等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市民政局指导各区民政部门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模式,并率先在福田区开展试点,制定“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从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等方面为“物业+养老”服务开展提供支持。构建“双专员”服务体系(1名物业管家+1名专业护工),试点开展助浴、助医等7大类32项服务。全市首批10个“物业养老”示范驿站落地,配备转移扶抱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通过“银龄互助”机制动员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群体,构建起“15分钟应急响应圈”。在百花片区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累计服务独居老年人超2000人次。二是打造“党建+养老”民生服务平台。推动将长者助餐、居家上门养老服务、老年志愿服务等充实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中,每个区打造一批“特色党群服务”和“特色驿站”样板。如福田区莲花街道狮岭社区依托驿站开展“贴心陪伴计划”,为独居长者提供24小时紧急呼叫响应和定期探访服务;龙华区龙华街道各驿站依托家庭医生网格化管理模式,将义诊义检、中医理疗、心理咨询等服务送到老年人群体家门口。三是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及服务指南。定期在公众号“老有颐养”以及门户网站“深圳民政在线”发布养老政策解读、活动宣传、知识科普、操作指南等,2024年共推送相关文章300余篇,有效提高了养老服务福利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在“i深圳”APP已上线“为老顾问”功能,将养老服务知识库接入到大模型后端,提供一站式资源汇聚及服务查询能力,长者可通过语音、文字聊天深入了解养老政策及福利补贴等。目前,我局正探索将业务办理接入到“为老顾问”功能中,推动实现智能化的“边聊边办”。
三、关于搭建国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议
一是依托“智慧民政”,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高龄津贴业务中,民政部门在户籍老年人年满70周岁前2个月,通过市政务短信平台推送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提示短信,老年人短信回复“同意”,视为提出申请。市民政局核验申请短信无误后,即可完成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业务,实现高龄津贴“无感申办”;上线运行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方便居民线上申办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化,全面展示46项服务100余种产品,实现“一户一策”定制改造。二是深化专业赋能,强化医养融合支撑。目前我市有医养结合机构41家,其中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类型的26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类型的5家,嵌入式机构类型的10家。2025年上半年,已为约38.7万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4%;全市接受2次及以上医养结合服务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15.2万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25%,65周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超过90%;为本市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建立家庭病床超1.3万张,由专业机构提供上门诊疗服务。三是推动建设“一网一平台”。试点打造“养老服务网+养老服务平台”的“一网一平台”体系,提供养老政策查询、智能客服咨询、线上业务办理、服务下单等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体验。
7.第2025017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尹葵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深圳“双床融合”促进医养结合的提案》收悉。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市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以下简称“双床”)融合的现状与挑战,提出的强化科技赋能、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等建议,对推动我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就提案内容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科技对‘双床’赋能推动作用”的建议
(一)智能设备研发与推广
我市充分发挥本地科技产业优势,以智能设备研发与推广为抓手,推动科技成果深度融入养老服务场景。通过“研发创新+多元推广”双轮驱动,让适老化智能设备更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与医疗护理需求。一方面,依托本地科技企业力量,加速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如迈瑞医疗等企业研发的智能护理床,能够依据老年人身体状况自动调节高度和角度,配备的压力监测系统可预防褥疮;肯綮科技研发的外骨骼机器人帮助老年人用户,在生活自理、登山运动等活动中减轻负担,提升运动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多形式推广养老智能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每年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广应用一批优质先进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项目,切实惠及老年人群。同时,通过社区宣传、养老机构示范等形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普及智能设备优势,鼓励家庭采购使用。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设置产品体验中心,让老年人亲身体验后选择合适产品。
(二)智能设备在“双床融合”中的应用
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深圳市深入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在构建高水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将智能化设备部署与信息化平台搭建作为核心抓手,通过实时响应服务需求、全流程监管服务过程,有效推动了“双床融合”试点工作的开展。其中罗湖区在“两床合一”试点方案中提出,为服务对象配备离床感应、体征监测、紧急呼叫等远程智能监控设备,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支持联网视频通话与紧急援助,确保养老照护与医疗服务实时响应;光明区的方案则通过安装智能光纤传感床垫、智能手环、动态遥测心电监护设备等,将数据接入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并同步至区民政局,实现信息交互共享与实时监管,服务平台可提供24小时监护、智慧查房及紧急救助响应,形成“设备监测-数据传输-平台处置”的闭环。通过此类智能化应用,“双床”服务的精准度和安全性显著提升,切实让科技红利惠及更多失能老年人。
(三)租赁共享模式降低使用门槛
为进一步破解智能养老设备入户成本高、使用率低的难题,让科技更广泛地惠及老年人群体,我市将聚焦共享模式创新,推动智能设备服务向普惠化延伸。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结合,探索低成本、可持续的设备使用路径。下一步,将持续探索推广智能型设备租赁共享服务,借鉴罗湖区发放“算力券”支持相关产业等思路,灵活用于智能养老设备租赁共享领域,推动服务发展,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温度。
二、关于“加大‘双床’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探索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支持政策
目前,市民政局已指导罗湖区、光明区按照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和家庭病床“两床融合”机制探索,有效推动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功能相衔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医养结合服务。同时家庭病床已将医疗护理需求中的压疮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等费用纳入医保目录。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卫健、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关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相关政策研制工作,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联手,延伸上门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一系列连续性服务。同时也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慈善资金,对生活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给予关爱帮扶。
(二)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拓宽养老投入渠道
一是引入慈善资金,打造养老改革样本。引入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设立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托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捐赠的3000万元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开展管理体制、智慧养老等领域创新探索,已入选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二是科技向善,助力养老事业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科技赋能助力应对老龄化中的重大社会问题。如,腾讯公司创新实施银发科技伙伴计划、建立认知障碍防治数字化服务网络、推出老人听力障碍数字化整合式解决方案、发布“银发安全守护”计划和“银发守护助手”微信小程序,以人工智能与数字化能力应对老龄化挑战。三是培育慈善力量,提供多元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并鼓励慈善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养老服务,在助餐、助浴、助洁等方面打造了一批品牌慈善项目。如,罗湖区黄贝岭颐养院发起的“沐浴爱河”上门助浴服务项目,致力于解决失能、卧床老年人“洗澡难”问题;福田区慈善会发起的星河智善“福星车”共享项目,定制投入11辆“福星车”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出行服务;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开展了“勿忘我·关爱认知障碍长者支援计划”,为有认知障碍的长者及其家属提供服务。
(三)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强化投入保障支撑
当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加紧构建长护险制度“1+N”政策体系。“1”的顶层文件拟规范长护险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等核心内容。作为“N”的配套政策(失能等级评估、长期照护师职业标准、定点机构管理和经办规程等)正逐步出台。市民政局积极参与市医保局的制度设计、调研、论证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多措并举围绕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培育照护人员队伍、加强家庭养老床位政策创制等方面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市落地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和协同保障。
三、关于“建立健全发展机制”的建议
健全“双床融合”发展机制,强化服务规范与联动衔接。一是可借鉴杭州经验,明确开展“双床”服务的机构需依法登记并具备相应资质,对医养结合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的养老机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予以优先选择,对省二星及以上、市AAA级及以上养老机构予以优先认定,保障服务专业性。二是建立街道与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信息互通机制,街道及时反馈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名单,社康中心将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畴,提供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医疗服务,实现养老与医疗无缝对接。三是规范“双床”待遇衔接,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老年人可申请转换,期间暂停家庭养老床位资助,避免重复享受,终止后按规定恢复,确保服务连续。
8.第202504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刘丹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数字化统一管理及深圳先行示范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深圳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支持及配套机制的建议
我市始终以本地实践为基础,在关注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试点进展的同时,通过自主创新构建老年人电子证照服务体系,具体工作如下。
(一)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试点概况
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系中国老龄协会牵头开展的试点工作,目前仅在湘西州、济南、成都、西安等部分地市推进,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老年人证跨区域互认和便捷应用。广东省及深圳市暂未纳入该试点范围,相关标准尚未在全国全面普及。
(二)深圳本地政策与配套机制
结合全国试点方向,我市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我市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范围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183号)为核心,构建“政策保障+服务落地”体系。一是优待政策明确。凡在深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凭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智慧养老颐年卡(以下简称颐年卡)可享受八项优惠,包括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免费进入公园景区、医疗机构优先服务等。二是适老化服务保障。保留实体证与电子证并行模式,在政务服务大厅、社区服务中心及合作银行网点设立线下专窗,配备志愿者协助老年人办理业务;通过“i深圳”APP实现颐年卡线上申办(免费邮寄到家)。截至2024年末,颐年卡累计发放约130万张,覆盖九成以上户籍老年人和八成以上常住老年人。三是数据协同与精准服务。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民政、卫健、交通等部门联动推进高龄津贴发放、交通优待等服务。2025年3月以来,通过“无感申办失败名单监测功能”,累计协助超500名逾期未申领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完成申请,实现“每月清零”;2025年5月高龄津贴资格认证完成率达99.21%,未完成认证者由专人追踪补充,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二、关于以深圳为试点推进“省级互通”的建议
我市以本地敬老服务为基础,在未参与全国试点的情况下,以颐年卡为载体探索区域协同,具体进展如下。
(一)本地服务与区域基础
颐年卡已实现对在深居住港澳台老年人的全覆盖,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享受与本地老年人同等的八项敬老优惠(如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公园景区免票等),为粤港澳大湾区内服务协同奠定实践基础。
(二)省级互通探索方向
鉴于广东省暂未纳入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试点,我市将从本地与大湾区城市的政策衔接入手,研究老年人优待政策(如交通、文旅等)的互认标准,逐步探索可复制的区域协作模式,为未来省级互通积累经验。
三、关于推动“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数字化平台”落地深圳建设的建议
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目前仅限部分地市试点,广东省及深圳市暂未纳入。我市对此高度重视,将从以下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一)关注试点进展,加强沟通对接
密切跟踪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试点城市的经验成果,积极与中国老龄协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全国平台建设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做好相关政策和信息储备。
(二)夯实本地基础,预留衔接空间
持续优化颐年卡电子证照系统,完善数据标准和技术架构,确保系统具备与全国平台对接的兼容性。目前,颐年卡已实现身份识别、交通出行、津贴发放等多场景应用,2025年高龄津贴资格认证完成率达99.21%,数字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可为全国平台落地提供实践支撑。
(三)探索跨境服务,积累协同经验
研究为赴内地养老的香港老年人提供颐年卡办理便利,依托现有港澳台老年人服务基础,探索跨境养老服务数据协同,为全国平台的区域及跨境应用积累经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本地老年人电子证照服务,优化颐年卡功能,拓展其在社区食堂、居家养老等场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同时,联合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加快探索老年人优待政策互认标准,形成可复制的区域协作案例;持续跟踪全国老年人证电子证照试点进展,完善本地系统与全国平台的技术对接储备,确保在国家推进全国统一平台时高效响应,切实让老年人享受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9.第20250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奚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救在身边、老有所养”的数字化志愿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志愿者之城”的深圳实践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养老志愿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府引导,制定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规范社区服务和志愿行为,建立准入机制的建议
2020年,我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捐赠、捐助、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同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同时明确市民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助市义工联合会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志愿服务时间的储存、转移和兑换,志愿者或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可兑换同等时长的养老服务。此外,我市发布《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规范》(DB4403/T69—2020),从队伍建设、环境和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机构管理、机构信誉五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满分为1000分,评价结果分为5个等级(A至5A),并规定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质量评价,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关于鼓励企业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类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活动的建议
我市已构建多元参与格局的社区养老志愿服务体系并取得显著成效。在社会力量动员方面,自2023年起,我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等部门,建立健全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网格、社工、民政专干等专门工作力量,同时鼓励党员、志愿者、义工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关爱服务,在特殊节日及极端天气期间加密探访频次,实现家庭、政府、社会协同发力,有效防范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
三、关于推动志愿者平台和社区养老平台建设,通过数字技术协助志愿活动开展,让老人能更便捷的享受社区服务的建议
探索推动志愿者平台中有关为老志愿服务数据回流至“智慧民政”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为精准匹配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基础。同时,计划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深圳民政在线”设置为老志愿服务专栏,集中展示相关咨询及服务信息,方便老年人查询获取。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平台建设与数字技术应用,促进志愿者平台与社区养老平台的融合,持续完善社区养老数字化志愿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效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10.第202505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林华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青年幸福工程’,构建全链条婚恋支持体系”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结合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发挥群团组织力量,广泛开展婚恋交友活动
一是团市委高度重视青年的婚恋交友需求,为青年提供婚恋支持。近年来,团市委及各级团组织通过灵活、开放的形式,不定期、不限范围地开展“青鹏之恋”“爱青团”等系列交友活动,吸引了不同行业、背景的青年踊跃参与,2024年累计举办活动200余场,服务人次达1万人,有效拓展了青年社交圈,丰富了其业余生活,帮助其建立稳固的情感支持网络。二是市总工会通过举办线下线上职工交友活动,多渠道开展职工联谊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结合热点话题和元宵节、“5·20”、七夕、“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为单身职工“量身定做”线上线下活动,精准满足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单身职工交友需求,全市共计开展394场“会聚良缘”工会交友活动,惠及职工达2.2万人次,牵手成功1513对,有效提升了青年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宿感。三是市妇联策划推出“鹏城有爱”婚恋交友服务品牌,积极推动将妇儿大厦打造为婚恋地标,引入青年人喜欢的戏剧展览、运动健身、非遗手作、慈善公益等丰富业态,同时策划万花筒剧本杀、天台音乐会等沉浸式交友活动,在七夕、“5·20”等重要节点开展国潮、新潮交友活动,营造轻松自如、甜蜜温馨的婚恋社交氛围。四是文体旅游部门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拓展阵地服务功能,面向青年群体,开展经典朗读、阅读分享、公益音乐会、艺术沙龙等活动,在2024年“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期间举办文旅手册发布会、群众合唱大赛、闭幕式暨优秀作品展演、城市文化沙龙及特色市集等多项活动,为青年人营造良好的恋爱交友氛围。深圳音乐厅于每年七夕佳节精心策划主题音乐会,既丰富单身青年人的文化生活,又搭建交友平台,有效提升城市婚恋友好氛围与人文温度。
二、创新服务形式,搭建青年交友平台
市各有关部门深入调研青年人的兴趣爱好与社交需求,设计并推出多样化的交友活动,帮助广大青年人解决交友难题。一是结合青年人需求,组织开展交友活动。通过举办户外拓展、文化艺术交流、职业技能分享等主题活动,让青年在轻松愉悦、富有内涵的氛围中自然建立联系,完善“青鹏之恋”“青爱团”“鹏城有爱”等系列活动服务内涵,结合季节、时令、节庆,特别是情人节、七夕节、“5·20”等爱情元素浓厚的节日,不断丰富交流形式,融入更多新颖元素与互动环节,增强活动吸引力与参与度,为青年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优质交友平台。二是打造特色交友品牌。支持各区结合辖区特色打造交友阵地,福田区构建“1234”招才引智婚恋服务机制,推出“福田鹊桥”婚恋交友品牌。罗湖区推出“懿心相随”特色婚恋服务,在水贝IBC商场举办中式集体婚礼,并设置百年婚书展。南山区推出“南山区爱情地图”,重点聚焦青年交友难题,单身青年可利用闲暇时间,通过小程序匹配合适异性,开展一对一约会,邂逅更多幸福的可能。三是鼓励引导周边青年共同参与。通过联动大湾区及周边城市青年共同参与我市交友活动,为广大单身青年提供更多选择,帮助解决单身青年的交友难题。如,罗湖区推出深港青年鹊桥会,促进深港心联通,加速深港融合发展。龙岗区举办“湾区同心,爱有意思”活动,邀请华为、腾讯等大厂青年参加,同时鼓励周边城市青年参加,打造多元交友平台。
三、营造浪漫之城,着力打造“甜蜜之城”
深圳市结合青年人群体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和追求浪漫的需求,构建多媒体宣传矩阵,塑造深圳婚恋产业形象,打造婚恋IP和宣传标语,发布官方婚恋旅游攻略,重点打造“能出圈”的特色活动品牌,塑造深圳“恋都”形象,通过举办“家国同庆、见证幸福”2024年全国万人集体婚礼广东省深圳分会场活动,提升婚恋影响力,同步重启深圳每年一次的“龙凤大典”品牌活动大型集体婚礼,组织婚恋企业参加婚恋博览会、时尚推介会、新品发布会等,加强对婚恋企业的整体宣传推介。2025年以来,市委网信办统筹协调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深圳打造‘世界婚恋之都’”相关信息155篇(条)。同时,重点在新浪微博、百度新闻、今日头条、微信、抖音、网易新闻、新浪新闻、搜狐新闻、腾讯新闻等商业平台发布、转发相关资讯135篇(条)。媒体方面,光明网、中国网等央级媒体发布《超9.19万对,年轻人缘何“扎堆”深圳结婚?》《出圈!深圳结婚登记量再度领跑广东:“梦都”“卷都”又有了“婚都”标签》《这场“海底告白”,真的太太太好磕了!》等新媒体作品,南方都市报APP、南方+APP、羊城派APP等省级媒体发布《深圳结婚地+1!盐田承包你的浪漫!》《91926对!我市去年结婚登记数蝉联全省第一 以爱为名深圳打造浪漫之城》《结婚人数全省第一,深圳为何又“夺冠”?》等新媒体作品,晶报APP、读特APP、读创APP、深圳+APP、深圳新闻网等地市级媒体发布《盐田新势能 以山海为笔,绘就文旅经济新宏图》《深圳美高梅首场主题婚礼秀启幕 打造“幸福之境”滨海婚典新标杆》《深圳结婚热力值高涨》等新媒体作品。
四、创新“婚恋+文旅”模式,打造融合发展线路
一是推动“婚恋+文旅”跨界融合。南山区推出海上结婚登记颁证点,打造全国首个以海洋为背景的“湾区游轮户外海上婚姻证书颁发点”,2025年4月15日的首场活动吸引了25对新人报名。宝安区在欢乐港湾举办户外集体颁证仪式并联合商家推出优惠活动,带动婚恋摄影、邮轮餐饮、滨海住宿等关联消费协同发展。盐田区加快制定《促进婚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举办eVTOL飞行器空中求婚仪式、颁发首批最美结婚登记颁证打卡点、发布“盐囍攻略”盐田婚恋导览地图、打造最美滨海婚姻登记处,将盐田山海资源打造为婚恋资产,让“来盐田结婚吧”成为越来越多新人的首选。二是资源整合与地标打造。发布爱情地标,涵盖约会打卡、婚纱摄影、婚姻登记等不同功能场所,如玫瑰海岸、香蜜公园等,将自然景观、城市配套与婚恋元素有机融合,为情侣和新人提供多样化浪漫场景。盐田区结合“山、海、港、城”融合景观优势,加快建设最美滨海婚姻登记中心和小梅沙“山盟海誓”婚礼仪式堂,构建高品质婚拍服务体系,丰富恩上湿地公园、灯塔图书馆、空翠台、云海驿站等网红婚恋休闲场所、最美结婚颁证打卡点配套设置,打造涵盖鸳鸯谷—梧桐亭—520香樟公园—云海公园等“唯美森系风”、灯塔图书馆—大梅沙海滨公园—小梅沙海滨栈道—背仔角灯塔等“阳光海岸风”、中英街—盐田港—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疍家婚俗博物馆—庚子首义雕塑园等“历史人文风”等风格的5条以上恋人情侣“漫长”爱旅路线。三是市民政局成功举办深圳市首届“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以下简称甜蜜月)活动,甜蜜月活动于2025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举办,以“深爱鹏城,见圳甜蜜”为主题,通过“优服务、搭平台、树品牌、促消费”等举措,在全市11个区(新区、特别合作区)开展系列甜蜜服务与活动。据统计,活动期间我市结婚登记新人1.7万对,同比增长56%,带动文化旅游、黄金珠宝、批零住餐等婚恋有关产品服务销售额逾80亿元。甜蜜月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四是建立完善甜蜜经济“政企研社”合作机制。全市民政系统联合住建、文旅、商务等单位,紧紧围绕甜蜜经济“恋、购、影、礼、宴、住、游、娱”八大核心领域,推动构建“政企社研”四端联动的甜蜜经济协作平台,引导婚庆、餐饮、旅游等行业头部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共同参与,通过合作平台支持服务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拓展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深度挖掘深圳的山海连城、文化创意等优势资源,在现有交友活动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园、绿道、文创园区等公共空间打造更多具有深圳特色的轻量化交友场景和交友休闲线路,提升城市的婚恋友好度,吸引更多青年参与其中,让青年在欣赏美景、享受文化盛宴的过程中增进感情。二是加强群团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作,降低青年参与门槛,为有需求的行业和单位定期组织交友联谊活动,拓宽单身青年交流择偶渠道。三是积极推动智能婚恋公益平台建设工作,为青年提供更精准、更放心的交友服务,同时强化对参与婚恋交友活动青年的身份信息、工作单位等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共同维护良好的婚礼交友秩序。此外,发挥团市委优势,用好12355平台心理咨询服务,为青年提供在线辅导,帮助青年树立健康婚恋观。
11.第202500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谭彦丽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社会公民教育,打造优良家风建设,推进和谐家庭关系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综合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积极探索开展婚前教育辅导
市民政局联合市妇联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婚姻登记机关为抓手,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一是编写婚前辅导课程教材。依托社会力量、相关专业人士等研究开发婚前辅导课程教材,录制视频在课堂及婚姻登记大厅播放,目前开发内容包括婚前辅导教材6课:“爱情观”、“择偶观”、“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生育观”,新婚辅导5课:“婚俗改革”、“幸福婚姻”、“夫妻必练”、“婚前婚后”、“婆媳关系”。二是开设婚前辅导课堂。每周定期举办2期婚前家庭辅导课,为新婚夫妻提供婚前辅导教育服务,内容包括家风家教、家庭责任、婆媳关系、优生优育、家庭发展规划等,帮助当事人提早进入婚姻家庭状态。三是在结婚登记高峰日举办各类活动。在每年“情人节”“5·20”“七夕”“国庆节”等新人们喜爱的结婚登记高峰日举办集体婚礼和婚姻辅导讲座等活动,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宣传倡导好家风、好家教。
二、推广家庭教育,巩固良好家庭关系
一是培育壮大家庭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家庭教育专家智库、名师工作室、讲师团、指导员、志愿者五支队伍,推出家庭教育讲师团精品课程清单,采取“点单送课”模式在社区、企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目前共计开展1635场次,让优质家庭教育服务推门可见、可感可知。二是指导推进基层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和服务的有效覆盖,指导社区家长学校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开展亲子关系咨询、亲子沟通辅导家庭关系调试等特色课程和服务活动,优化家长科学家教的理念和方法;同时实施社区家长学校赋能计划,为社区家长学校负责人和服务人员提供赋能培训、交流学习、督导辅导等支持,不断提升社区家长学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开展婚姻辅导教育讲座。民政部门联合妇联、司法等群团和部门定期开办线上讲座,打造交流平台,为市民群众提供婚姻家庭教育辅导,维护家庭和谐发展,建立良好家庭氛围。四是推动婚俗改革深入发展。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各类婚俗文化体验馆、展览室或宣传栏,为市民群众提供参观学习基地,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倡导好家庭、好家风、好家教。
三、建立教育平台,鼓励长期学习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聚焦家庭教育的新需求、新期盼,联合市教育局每两月一期在各区巡回举办“好家成长计”分享交流活动,围绕网络沉迷、青春期沟通、隔代养育、父职教育等主题,邀请专家名师答疑解惑,为家长提供科学家教的方法。二是搭建“鹏城家长课堂”在线学习平台,为家长提供亲子沟通、科学教养、心理健康、家庭关系调试等主题课程200余节次,便于家长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使用,养成持续学习习惯。三是汇集全国和省、市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优质服务资源,编印家庭教育公共资源手册“小红书”,助力家长及时、便捷获取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和服务支持。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督促指导各区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同时探索并设置相关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和谐家庭氛围,由婚姻登记机关持续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家庭教育第一课,同步将后续课程向社区、街道、单位等延伸,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12.第2025006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尹书彬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世界婚庆之都”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在全国首创全市首届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系列活动,通过“优服务、搭平台、树品牌、促消费”等举措,在全市11个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系列甜蜜服务与活动。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服务,着力满足群众对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
一是推进婚俗改革,扎实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有关工作,近三年我市婚姻登记数量每年约10万对,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今年5月10日,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实施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有关工作。为充分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全市民政系统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坚持“不办完不打烊”,实现幸福“零等待”。“5·20”当天,我市结婚登记2418对,数量居全国前列。二是持续在满足婚恋群体对美好婚姻生活向往上做创新、做增量,积极发展以婚恋为主题的甜蜜经济,将“甜蜜月”作为活动载体,在梧桐山、小梅沙、“湾区之光”摩天轮、深圳·星河双子塔等标志性场地开展系列活动,发布“甜蜜地图”“甜蜜商圈”“婚旅线路”,为适婚群体提供婚品采购、婚纱摄影、婚礼策划、婚宴酒席、酒店住宿、蜜月度假、娱乐休闲等“一站式”产品服务,满足新人对美好婚姻生活的需求。三是策划具有影响力的大型婚庆活动。2024年9月22日,我市通过举办“家国同庆、见证幸福”2024年全国万人集体婚礼广东省深圳分会场活动,扩大婚恋影响力。重启深圳每年一次的“龙凤大典”品牌活动大型集体婚礼,组织婚庆企业参加婚庆博览会、时尚推介会、新品发布会等,加强对婚庆企业的整体宣传推介。2025年3月1-2日,第40届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婚博会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办,集中呈现婚纱摄影、婚礼策划、婚宴酒店、婚纱礼服、婚庆珠宝、婚礼百货等婚礼全品类服务,同期举办第33届深圳名品家博会、7月深圳优生优育博览会,满足一站式“备婚-家装-生育”服务需求。四是推动盐田区等区打造最佳婚恋旅游目的地。盐田区创新设计小梅沙‘海誓山盟’婚礼仪式堂,建设全国最美滨海婚姻登记中心,打造集婚礼策划、婚纱旅拍、酒店婚宴、蜜月度假等一站式婚庆旅游目的地,大鹏新区制定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打造浪漫婚庆产业集群,构建“婚拍-婚礼-旅行-度假”四合一的婚旅度假目的地。
二、搭平台,着力带动要素串珠成链
一是构建“政企社研”四端联动的甜蜜经济协作平台。全市民政系统联合住建、文旅、商务等单位,紧紧围绕甜蜜经济“恋、购、影、礼、宴、住、游、娱”八大核心领域,引导婚庆、餐饮、旅游等行业头部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共同参与,通过合作平台支持服务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在党委政府端,宣传、住建、文旅、商务、妇联等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强化协调联动,共同营造甜蜜浪漫氛围。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等区民政部门结合文旅资源和婚庆产业链优势,推出幸福市集、空中喜道、湾区游轮、云端宣誓等特色颁证品牌,打造“一区一特色”。在企业商圈端,欢乐港湾、万象天地、壹方城等商圈以及市圳品集团、珍爱网等企业借助服务平台,为新人提供一系列优惠增值服务。在社会组织端,市社会组织总会发挥统筹作用,携手旅游、零售等8家行业协会,整合资源、开展交流、建圈强链,推动标准建设,引导相关企业融入甜蜜经济发展。在研究机构端,深圳大学人口研究所等机构以“婚姻、人口与经济发展”为课题,为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及“甜蜜月”筹划提供了智力支撑。二是搭建婚庆产业发展平台。罗湖区每年在水贝IBC商圈地带举行“圳有喜事,爱尚罗湖”时尚消费节,依托“世界珠宝看中国,中国珠宝看罗湖”的产业IP优势,以婚庆为主题串联罗湖各大时尚产业。大鹏新区持续打造的深圳国际婚博园,是深圳市唯一以婚庆文化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园区,于2021年获评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已逐步形成稳固的“婚纱摄影+旅游度假+婚礼婚宴+影视摄影”战略合作生态圈和价值闭环,成为业界知名的中国婚庆文化产业引领者、集聚区。
三、树品牌,着力构建深圳“甜蜜之城”IP
市民政局将品牌建设作为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深圳“创新之城”“青春之城”“活力之城”等城市标识基础上,推动创建“甜蜜之城”新名片,面向全国全球叫响“我在深圳办婚礼”“我从深圳出发办婚礼”等口号,树立“先锋+浪漫”的城市形象,打造彰显深圳特色禀赋的“优质服务+拳头产品+支柱产业”三位一体的品牌协同体系。针对当前年轻受众尤其是“Z世代”喜好特点,创新推出“主流媒体+自媒体+网红推介”的宣传推广矩阵。注重畅通渠道,争取新华社、中国社会报、南方都市、凤凰网、深圳特区报等20余家主流媒体实地参与“甜蜜月”,并积极争取专版报道。注重机制保障,建立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B站等新媒体为发布平台的新媒体联动推广机制,邀请知名网红、自媒体达人代表赴湾区之光摩天轮、梧桐山、大小梅沙、人才公园等知名景区集中合制创意短视频,打造宣传热点,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统筹谋划,明确“甜蜜月”前中后时期的宣传策略,组织号召各媒体矩阵共同发声,推送集中、精准、优质的资讯,确保宣传工作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抖音“深圳甜蜜月”话题播放量活动当天即突破1000万次,截至目前,相关话题全网点击量累计约1.62亿次。同时积极创新婚庆特色产品,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参与到婚恋文化旅游产业链中,开发婚庆产品。支持深圳手信、水贝珠宝等本土品牌,结合婚恋主题开发具有深圳特色的婚恋纪念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出智能化、个性化定制服务,满足多样化婚庆消费需求。同时加强产业链品牌建设,重点培育“水贝珠宝”、深圳“圳品”等本土优势品牌,以国潮、国风、国韵推动品味、品质、品牌三品合一的创新消费场景,释放“家文化+喜经济”的巨大潜力。
四、促消费,带动婚庆产业全链条发展
(一)明确产业定位,完善产业链条。近年来我市出台《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若干措施》《深圳市2025年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盐田区促进婚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措施方案,将发展婚庆产业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婚庆企业与海上观光、低空飞行、黄金时尚等各类元素融合,吸引包括文化、旅游、影视、音乐、游艇、家居、零售等更多领域企业向婚庆产业集聚。大力发展婚旅拍摄、婚礼策划、婚宴酒店、蜜月度假、婚庆珠宝等业态,形成以婚拍旅拍、婚礼仪式消费服务为核心、“婚庆+旅游+文化+珠宝等配套产业”优质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于2025年4月开通“蛇口-中港城”湾区海上游航线,深圳首个海上颁证点正式启用。该项目为新人提供独特的颁证体验。
(二)吸纳知名企业品牌,提升婚庆产业影响力。在深圳市2025年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活动月串联带动下,持续引导婚庆、餐饮、旅游等行业头部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共同参与,通过合作平台支持服务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推动更多商圈、企业参与甜蜜月活动,扩大影响力。参与知名集团公司包括华侨城集团、招商集团等、华润集团等;企业商圈包括欢乐港湾、万象天地、壹方城、天河城、双子塔等;企业知名品牌包括华为、特斯拉、一汽丰田、比亚迪、五粮液、周大福、银湖度假酒店、爱嘉唯尔、诗嘉丽等。此外,如福田区发放幸福宴席优惠券,新人可以凭消费券在香格里拉酒店、喜来登酒店、希尔顿酒店、格兰云天大酒店等酒店申请消费补贴。
(三)培育行业促进市场繁荣发展。市民政局积极联合市社会组织总会,协调深圳市各大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展,健全行业服务标准促进婚庆行业良性竞争,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一是启动甜蜜经济活动月期间,深圳市各主要行业协会携手共进、齐心合力,不断激活“甜蜜经济”澎湃动能,推动活动不断创新出彩,包括深圳市婚庆行业协会、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旅游协会、深圳市饭店业协会、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深圳市餐饮行业协会。二是在市商务局“新型消费季”政策指导下,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婚姻家庭文化委员会、广东钻石商会、深圳珠宝首饰设计师行业协会、罗湖区时尚消费促进会联合罗湖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街道办成功举办2025罗湖区时尚消费周,活动结合低空文旅、空中喜道体验、“5·20”证婚仪式及新人新车新生活一站式消费场景,推动罗湖婚庆文旅产业向数字化、场景化升级,助力罗湖抢占中国喜事消费生态发展先机。三是结合会展经济,打造婚恋主题展会品牌,2025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婚博会(春季)/深圳名品家博会(春季)于3月1-2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吸引400家参展商参展,观众6.3万人次、展会成交额约4.5亿元,进一步激活婚恋消费市场。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大力打造甜蜜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强化“甜蜜之城”品牌建设,推动与旅游、消费等领域联动发展,加快构建幸福生活生态圈,构建甜蜜经济价值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民政新的更大贡献!
13.第202500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孙国瑜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帮扶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您对我市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有关举措
(一)关于“全市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建立全市困境未成年人数据库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困境未成年人的排查帮扶机制,联动多部门多渠道、全覆盖动态化摸排,提供精准帮扶。一是持续推进流动儿童监测服务。通过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等部门数据比对、清理分析,对部门共享的非户籍儿童基础数据中身份证号异常的信息进行标识,形成全市初步的流动儿童及留守儿童基础信息1.0版本。匹配教育部门已有学籍信息,形成全市流动儿童及留守儿童基础信息2.0版本。通过基层走访、排查及数据比对,完善流动儿童信息数据库3.0版本。二是建立关爱预警监测机制。将弱势儿童主动干预工作纳入深圳民政政务专班重点任务,依托“深化儿童福利领域数字化转型”开发的重残儿童数据管理模块和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实现对困境儿童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同时联合市医保局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由市民政局通过数据比对将其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畴,及时捕捉风险“弱信号”。通过省、市部门数据比对,标识重点关爱儿童名单,并向儿童居住地街道推送预警信息,及时指导督促社区开展入户走访,如存在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等情形,及时启动临时监护程序。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市公安局已建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社区民警积极对接网格员、街道儿童主任等力量,通过社区工作、警校对接、医院报告等渠道排查发现困境未成年人,将发现对象及时报送街道部门联合跟进。市中级法院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搭建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多部门协同调处家暴案件。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186份,实现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快速响应和全面监控。市检察院创建了深圳检察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标准体系,具体包括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深圳标准、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保护深圳标准、罪错和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预防深圳标准,全面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国家监护法律制度体系。
(二)关于“加大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力度,按照深圳人均收入增加其生活补贴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
为切实解决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水平,我局持续发力,从政策支持、完善机制等多方面落实帮扶。一是拓宽保障范围。印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临时救助办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等系列文件,社会救助对象拓宽至非户籍家庭成员,将在深经常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子女等家庭成员纳入保障范围;修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将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二是落实保障标准。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工作列入深圳市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2025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700元,同步建立孤儿养育标准与深圳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家庭中父母或儿童自身一方重残重病儿童,参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一定比例执行,截至2025年第2季度末,全市共有950名困境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有效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此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483元、2373元、2225元,并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发放生活扶助金,扩大对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倾斜救助。市妇联建立贫困妇儿救助专项基金,为因残疾、重病等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春节元旦慰问和日常救助。市残联扎实推进残疾困境未成年人评残办证工作,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困境未成年人的大学学杂费、住房补助和一次性临时困难等补助发放,为残疾困境未成年人、重度残疾困境未成年人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深圳惠民保”。三是完善保障政策。印发《深圳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民〔2025〕15号)、《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孤儿退出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设置6个月过渡期,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
(三)关于“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困境未成年人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帮扶”的落实情况
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是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我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一是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力度。以实施菜单式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为有力抓手,我局于2025年累计投入近100万元,立项实施10个相关项目,涵盖心理关爱、性安全教育个案服务及心理测评等项目,联结社会组织与专业团队,对困境儿童开展个性化帮扶方案,通过一对一咨询、针对性干预等方式,精准解决其心理困境,助其重拾信心,截至目前已开展约200次服务/活动,直接服务约2000人次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我局指导宝安区成功申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打造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品牌。2024年9月以来,宝安区联动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160余场、服务儿童8374人次,提高社会共同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市检察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团市委在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了深圳市青少年帮困助弱专项基金,每年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困弱青少年,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弱青少年提供1500-20000元不等的救助金,帮助其应对生活困境。2024年,青基会联动各团区(工)委、多家爱心组织和个人,筹集善款11.3万元,完成困难学童的结对资助,解决了其学杂费问题,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引入社会力量和资源举办“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儿童关爱保护专题活动,包括建强一支“头雁领航”队伍、打造一个“数智赋能”夏令营关爱阵地、发放“星光能量”儿童关爱包800份、实施一个“爱心保障”公益计划、编制一个“监护指导”标准、打造一套困境儿童康复志愿服务机制,为全市困境儿童提供精准化、可持续的成长支持,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独有的优势和作用,为困境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如,支持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打造“预防-赋能-融入”全链条服务体系,帮助涉案青少年开发适岗能力评估体系,就业转化率达76%,有效实现社会再融入。福田区益启法律服务中心构建“五位一体”(司法+行政+学校+社区+社会组织)未成年人法治保障网络,累计处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99宗,其中采取“法律会诊+心理疏导+社工跟进”综合干预模式的案件化解率达92%。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协作力度,凝聚社会力量协同发力,推动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内容从物质保障为主向物质与精神兼顾拓展,从维护基本生活为主向维护权益与尊严拓展,为困境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一是强化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帮扶。我局将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快探索困境未成年人监测摸排机制,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精准识别需要帮助的儿童。二是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启动关于“《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评估调研及优化建议”项目,系统梳理我市各相关部门、国内外困境儿童相关的最新政策、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健全完善提供有力支撑。市残联启动《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修订工作,推动我市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险实现参保全覆盖。加快推动建立完善我市孤独症儿童在康复、融合教育等领域的支持服务体系。三是培育和调动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与未成年人有关社会组织的培育、监督和管理,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合作,积极发挥与未成年人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精准对接困境儿童多元化、深层次的需求,挖掘和打造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品牌公益项目。
14.第20250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卓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深圳儿童福利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保护法律体系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工作的关注,您对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儿童福利领域政策制度
我局积极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牵头制定印发了《关于延长〈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通知》(深民规〔2024〕1号)、《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深民〔2024〕49号)》、《深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深民〔2025〕13号)》、《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印发〈深圳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深民〔2025〕63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为我市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我市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一年一调机制,自2025年起参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一定比例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27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家庭中父母或儿童自身一方重残重病儿童,参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一定比例执行,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全市共有950名困境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孤儿成年后社会化安置,自《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实施以来,累计为61名成年孤儿成功申请31套公共租赁住房,推荐就业16人次。
三、提升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水平
修订发布《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DB4403/T 323—2023),进一步明确了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的范围、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档案、监督管理等内容,为我市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依据,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适性。制定《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DB4403/T 465—202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DB4403/T 464—2024),加强对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指导,有效优化我市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及工作机制。目前,《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服务指南》两项儿童领域标准列入2025年重点任务。
四、探索深圳市儿童福利立法工作
一是密切关注民政部关于儿童福利法立法推进情况。《民政部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立法项目,并提出抓紧研究制定儿童福利法等法律文件。我局将密切跟进民政部立法制定进程,主动对接民政部,及时提供深圳经验与案例,为国家立法贡献“深圳方案”。二是推进儿童福利法制化建设。2025年5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系统构建了六大核心保障体系,为身处困境的儿童撑起了更为坚实可靠的保护网,为将来制定统一、完备的儿童福利法奠定了至关重要的理论基础。我市积极研究落实举措,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商请提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实举措的函》至相关部门,将结合各部门工作举措制定我市落实文件,健全六大核心保障体系内容,为身处困境的儿童撑起更为坚实可靠的保护网。三是做好相关调研准备工作。2021年,我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深民〔2021〕6号),该文件详细介绍了深圳市为保障困境儿童权益所制定的详细工作指引,包括保障措施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2025年,我局启动关于“《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评估调研及优化建议”项目,将系统梳理我市各相关部门、国内外困境儿童相关的最新政策、理论和实践经验,形成优化建议稿。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持续健全儿童福利政策体系,系统梳理评估《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实施效果,于11月底前完成深度调研及调研分析报告,为深圳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系统、有效的政策支持,为后续儿童福利地方立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与市人大法工委协同,推动将儿童福利条例纳入深圳立法预备项目。
15.第202502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徐晓萌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深圳社会组织人才工作提质增速,让社会组织人才“愿意来”“发展好”“留得住”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市社会组织人才的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对于加强我市社会组织人才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各相关单位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将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深圳市人才工作体系”的建议
一是在人才专业化培育方面,鼓励支持高校及培训机构开设社会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加快培育社会组织领域拔尖人才。如,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已开设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打造协同育人机制。目前,深圳职业技术大学与市民政局、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等20余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实习、培训、就业、课程、师资、科研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通过政府、行业、机构、院校“四方联动”协同培养应用型社会组织人才;与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共建24个校外实训基地,累计培养900余名毕业生,90%以上的学生在深圳就业。此外,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发挥教育平台优势,探索社会组织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长江商学院、市社会组织总会、市慈善会、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等建立深圳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长江之源”培养计划,着力培养“商业+金融+社会服务”的复合型社会组织领军人才。
二是在人才职业化发展方面,推动制定《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地方标准。为发挥先试示范作用,加强我市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人才管理水平评价制度,市民政局于2024年启动《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该标准规定了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包含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培养、职业知识要求、职业技能要求和评价,适用于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的分级评价,一方面对社会组织人才招聘、能力培养和团队建设方向和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为社会组织人才体系的建构提供充分依据。目前,该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市民政局正加快推动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以引领我市社会组织人才向更规范、更专业、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三是在人才多元化激励方面,建立覆盖社会组织人才的综合政策体系。我市设立了新引进人才入户补贴政策、创业补贴政策、高层次人才资助政策等多项人才激励政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人才均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激励保障措施。目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制定的《深圳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引才聚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为深圳用人单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团队),同一社会组织每年可获得最高50万元奖励资金。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与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享受同等待遇,根据其所从事的专业参与职称评审。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类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经济、会计等系列职称评审,社会组织中从事建筑工程的人员可申报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
二、关于“搭建社会组织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
一是优化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指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积极建设深圳市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等各类人才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活动、技能提升等信息服务。目前已将社会组织工资价位情况纳入每年制订发布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为单位招聘、劳动者求职以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等提供信息参考。
二是打造人才交流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专业人员交流与互动。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人才交流,打造行业协会经验分享、传递信息、促进合作、谋求发展的政社互动平台。2024年以来,举办行业协会高质量发展沙龙10期,围绕社会组织政策法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新闻宣传、等级评估等内容,举办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合规化建设系列培训班25期,对加强社会组织人员交流、提升社会组织专职人员能力素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打造人才研究中心,推动社会组织人才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市民政局探索依托市社会组织总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和深圳国际公益学院等研究类社会组织打造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研究平台,围绕人才队伍建设,摸底调查深圳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现状,研究社会组织人才评价、培养、引进和服务的工作机制建设,定期发布深圳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发展报告,为相关部门制定人才政策提供依据。
三、关于“积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认同”的建议
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与深圳广电集团财经生活频道、《深圳特区报》等各类媒体开展深度合作,开设社会组织宣传专栏,专题报道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助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贡献以及社会组织人物的典型事迹。如,市凤凰涅槃艺术团团长郭丽英、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石欣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让公众深入了解社会组织人物的先进事迹和专业风采,展现了社会组织人才的工作价值。2024年,市民政局举办深圳市社会组织宣传周,作为全市社会组织领域大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启动仪式、品牌社会组织推介展、交流服务展示点打卡、交流沙龙等活动全方位展示了社会组织的工作成果。活动吸引大量网民关注,多篇报道阅读量累计达数万次,极大提升了社会组织人才的曝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