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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5-0059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9-30
名称: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是否可以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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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是否可以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

  答: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因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无法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