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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4-0106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20
名称: 申请低保过程中,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哪些?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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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过程中,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12-26  浏览次数:-

  答:(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和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3)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4)登记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中,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