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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4-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0
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协提案答复内容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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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协提案答复内容公开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

  1.第20230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熊佩锦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0230138号提案《关于高质量打造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深圳模式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一、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正如你们提出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承担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公共卫生环境等职责,是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加快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健全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前期的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市各社区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积极推进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实现全市社区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始终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作为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2021年6月,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三家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居(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部署指导各区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各区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挂帅部署,组织、卫健、民政部门协同联动,宝安、龙华、坪山等区由区委书记直接部署。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市818个居(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卫委)全部完成设立,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推选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5250名,全部经党组织推荐把关、居民协商产生,委员会主任由居(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全部由社康中心负责人、“三人小组”成员担任,并广泛吸纳辖区各类主体负责人、社工、居民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社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热心居民等1400多人,实现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有机结合,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三、我市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成效

  近年来,全市各区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公卫委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创新,为公共卫生领域基层治理专业化提供了新路径。

  (一)有效搭建了“条块结合”的治理平台。公卫委设立前,社区和社康等卫生机构分别隶属不同条块部门,彼此缺乏协调联动的机制和平台,社区掌握居民公共卫生需求但难以协调专业服务资源,社康掌握专业服务资源但难以精准定位服务对象。设立后,公卫委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发挥纽带作用,推动社区与社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员联动。公卫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使不同部门和主体的人员形成多方参与、共同议事、合力推进的工作模式。同时,建立社区与社康联动共享机制,纵向打通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横向拓宽公共卫生服务渠道。如龙华区章阁社区探索社区、社康、社工“三社联动”,将社区划分为11个医疗服务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由全科医生、社康护士和党群服务中心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

  (二)基本形成了“平急结合”的工作机制。公卫委设立前,社区公共卫生事务由社区“两委”统筹负责,由于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公共卫生工作存在“平时力量弱,急时用不上”的窘境。设立后,因其应基层防疫需求而生,强化了社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结合防疫实践经验,对健康宣传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常规医疗培训等公卫委日常职能运行查缺补漏,逐渐形成一套“平急结合”的工作机制。如大鹏新区王母社区在公卫委下设“综合协调”“医疗卫生”“爱国卫生”“疫情防控”“治安维稳”等5个工作小组,一手抓社区日常公共卫生服务,一手抓突发疫情应急防控,在阵地建设、队伍整合、物资储备方面建立起“平急结合”体系。

  (三)初步探索了“广专结合”的动员模式。公卫委设立前,社区与卫生专业机构、专业人士沟通联系的渠道较窄,社会动员方式相对粗放、不够精准,难以为抗疫提供靶向支持。设立后,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社区“两委”通过公卫委整合和链接辖区专业资源,实现精准发力、高效动员。如龙华区龙华街道狮头岭居委会通过公卫委整合了辖区3家诊所、11家药店的16名药剂师,以及辖区相关单位的医护人员,依托社区慈善组织,发动爱心企业筹措抗疫专用物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有力保障了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局将结合我市各区公卫委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组织机制不够明确、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资源投入亟需加强等问题,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探索优化完善公卫委的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实践经验,探索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深圳实践。

  (一)优化运行机制。一是整合社区公卫职能。充分发挥我市社区“两委”高度交叉的优势,整合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作事项、工作经费和服务资源,厘清公卫委与社区工作站下设公卫服务类工作组(工作岗)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统一对外发布形式。除社区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需社区“两委”联合署名外,其他一般公共卫生服务与宣传发动事项的对外发布,均由公卫委署名发布,强化公卫委法定地位和在社区的影响力。三是完善协作联动机制。聚焦公卫委各项具体职责要求,持续深化其与社康、职康、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社区组织的各项协调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响应、多措并举、群策群力、联合出动。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一是人才支撑。为每个社区配备1名公共卫生领域的岗位社工,负责公卫委日常专业性事务。加大社区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探索引进与培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配强社区公共卫生专业力量。二是能力提升。加强公卫委成员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培训,使之掌握相关健康科普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并能有效统筹、规划、管理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和资源。三是项目保障。加强民生微实事项目对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倾斜,按照每个社区不低于5%的比例划拨民生微实事资金,资助社区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形成一批落地见效、群众认可的品牌项目。

  (三)推进信息化赋能。一是开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模块。鼓励依托现有社康等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开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模块,提高公卫委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建设社区信息化平台。针对社区在治理、服务等方面的特点和痛点,探索推动我市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为社区“两委”、物业公司等社区服务管理主体的赋能减负,有效便利社区居民的信息获取、事务办理、生活服务,为公卫委提供系统化的平台支撑。三是强化基础数据协同利用。依托我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数据底座,从市级层面进一步推动公安、通讯、卫生等部门系统间数据的整合和清洗,减轻公卫委核对人口信息的压力。推动社区充分利用市人口数据和本次疫情清晰掌握的辖区居民信息,形成辖区人口数据库,实现居民情况的动态、准确掌握,为社区和公卫委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四)强化公卫委自治功能。一是提高公卫委社会动员能力。加大公共卫生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充分挖掘整合社区公共卫生人才资源,组建社区公共卫生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公卫委建立完善社区公共卫生议事协商机制,引导居民参与自治。二是建立完善公卫委绩效评价体系。立足居委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议事协商能力、群众动员能力、应急管理能力、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梳理公卫委工作职责和工作效能,建立完善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卫委自治能力提升。三是夯实基层自治组织体系。依托市委组织部“支部建在小区”的工作基础,以点带面,逐步探索完善“居委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居民议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夯实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的组织基础,形成彼此配合、协同推进的自治合力。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让我们齐心协力,为高质量打造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深圳模式、助推深圳民生幸福城市建设而共同努力。

  2.第202304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振等市政协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提案》(第202300449号)收悉。委员们就加快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转变认知观念,提升全社会的适老化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推行社会适老化改造,注重改造的科学性、针对性”等具体建议。非常感谢委员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加快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民政局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全社会适老化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近年来,我市针对社区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等问题,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强化新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已建成区居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达标,加强社区闲置房产资源改造利用,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一是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编制《深圳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在法定图则、土地整备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对新规划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等建筑面积予以分级分类规划。二是强化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三是盘活存量空间资源并加大整合。中心城区以城市更新为契机,盘活辖区存量闲置资源,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所需场地空间。进一步整合党群服务中心、社康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设施空间,推动多种服务融合发展。

  2.织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提升改造,不断织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一是持续加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网点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建成街道长者服务中心51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42家,长者饭堂及助餐点380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65家,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77家,已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二是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化运营。按照“一街道一机构”的运营思路,引入运营机构统一运营,形成品牌规模效应。截至2022年底,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有60多家实现连锁运营。三是探索多元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探索“物业+养老”新模式。我市长城物业被列入住建部“物业+养老”试点,在福田区百花片区七个小区为业主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探索“社区+社工+养老服务”模式。试点依托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设置社区养老服务专员,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需求调查、定期巡访关爱等服务。在全市10个区建设32个康复辅具社区免费借用服务点,老年人可通过“深i辅具”小程序线上预约辅具租用,线下服务点提取。为老旧小区、过街天桥加装电梯,在全市投入无障碍出租车、共享轮椅,推出“免费接机送上车”爱心服务,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一是针对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规划不到位的问题,协同规自部门加快编制出台《深圳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二是针对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出台《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健全新建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确保设施养老服务用途。三是为了盘活社区闲置物业和存量空间资源,协同规自部门编制出台《深圳市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工作指引》,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夯实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保障。

  2.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网络。针对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窄、就近养老不便利、专业服务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网点建设。到2023年底,实现老龄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老龄化社区长者服务站覆盖率达50%以上。二是健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模式。落实区级政府无偿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空间的主体责任,以街道为单元,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连锁化运营,形成规模效应。三是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业态发展。依托基层社区网格、社工“双百”工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巡访关爱制度。

  二、关于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2020年,我市出台《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0580”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以及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按每户最高补贴1万元标准率先在福田、罗湖等5个区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2021年,我市将老年居家适老化工作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中,在全市全面铺开适老化改造工作。202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部署要求,着力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我市印发《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通知》,并将“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有需求且符合资助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覆盖”工作列入2022年市委部署重点任务,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做到“应改尽改”“应享尽享”。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完成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近2600户。

  我市2023年度十大民生实事提出“完成1万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2023年5月12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印发《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将改造范围扩大至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户籍老年人以及年满70周岁的户籍老年人,补贴标准提升至1.2万元/户,深入推进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为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这一民生实事任务,促进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6月,市民政局开发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系统平台已在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APP“i深圳”正式上线,实现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指尖申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全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系统培训,并建立全市适老化改造工作协同推进、沟通交流、及时报告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今年全市完成一万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已列入我市重点民生实事,市民政局将指导各区(新区)按照《深圳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扎实推进落实。二是加强统筹,把好事办好。适老化改造是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化、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工作推进中确保适老化改造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使改造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三是用心策划,确保实效。对照任务指标分解表,合理编排工作进度,确保工作项项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上下左右有机联动,确保改造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四是加强监督指导,防范各类风险。加强对适老化改造的统筹谋划,进一步抓好过程监管,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管理,确保适老化改造真正做成“良心工程”和“民心工程”。

  三、关于推行社会适老化改造,注重改造科学性和针对性的建议

  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功能性需求,围绕“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形成《深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以下简称《建议清单》)。《建议清单》内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为实现居家安全、在政府资助标准限额内建议申请人优先选择项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由评估团队前往申请人改造房屋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入户需求评估。评估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居室环境的评估、家庭成员照护情况评估等内容。改造服务商根据申请人需求评估结果,参考《建议清单》提出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就拟改造项目、改造工程量、配置产品等协商达成一致,通过改造系统进行产品服务点选,改造系统根据申请人所属类别、资助标准自动核算改造费用,并形成《深圳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区民政部门、街道、老年人及家庭成员对改造实施进行全流程监督,确保改造质量,精准满足老年人居家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关于加快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宝贵意见!你们的提案对推动我市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有力的支持和推动。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3.第202300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宗教界和少数民族委员:

  《关于加快构建我市幼有善育儿童福利制度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确立以儿童为中心、优先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的政策导向,建立全方位、综合性儿童福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等建议,对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工作的关注。我局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妇联、市残联对提案认真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立以儿童为中心,优先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的政策导向”的建议

  一是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利。市教育局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出台,从法律层面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发展的原则,保障儿童权益最大化,并强调要从创造儿童优先的保育教育环境、提升幼儿托管服务供给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儿童共育环境、构建儿童权益保障体系等方面高质量办好学前教育。市检察院制定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专业干预工作指引(试行)》,并于2023年4月开始在全市检察机关施行,进一步提升深圳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性,发挥司法社工的专业优势,加强对检察办案中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市妇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深圳市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从统筹协调机制、从业限制机制、发现报告制度、联动处置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及工作保障机制等六大方面,对涉及儿童人身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二是提升儿童保障水平。市民政局不断健全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9年,市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对加强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2021年,结合《民法典》和新修订的《未保法》,市民政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10部门印发《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深民〔2021〕6号),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困境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安全、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分类保障制度。市残联修订了《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实现各项服务“扩面缩期”和优化改革,为残疾儿童在康复、教育等方面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与保障。三是推进儿童友好环境建设。市妇联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在配置公共资源或棚改时,考虑儿童需求,大力建设儿童友好空间,如儿童友好基地、儿童友好天桥、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医院、母婴室等,促进儿童友好空间广覆盖。同时建立儿童议事会,搭建儿童参与平台,在制定涉及儿童福利政策、城市发展和社区治理等政策时,充分吸纳儿童意见,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二、关于“加强儿童福利政策的顶层设计,建立全方位、综合性儿童福利政策体系”的建议

  一是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市民政局2022年印发《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修订)的通知》(深民规〔2022〕3号),切实兜准兜牢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底线。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印发《关于调整2022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深民〔2022〕25号),将我市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54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执行,保障水平位于全省前列。二是加强儿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市教育局为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发放健康成长补贴,补贴经费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保教费、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解决有关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困难的问题。市残联创新构建“政府补贴、社会运营、市场竞争”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新机制,将服务补贴标准提升到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2022年资助残疾儿童超过1万人,投入经费超过3亿元。市住房建设局积极推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四个政府规章印发实施,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市617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以及54名成年孤儿提供住房保障。市医保局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儿童纳入我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并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疾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医疗救助资金最高支付比例可达100%。三是优化普惠性服务供给。市卫生健康委实施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工程,促进全市普惠性托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提供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服务。市残联推动实现全市各区(新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全覆盖,全市共设有166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保障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有效供给。市教育局等9部门建立深圳市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沟通协作和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推动“一区一特殊学校”建设,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实现全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100%。四是加强儿童福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市民政局着力配齐配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目前,我市共有88名街道儿童督导员和816名社区儿童主任,实现全市街道和社区全覆盖配置,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龙华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成立专项基金,入选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在观湖街道开展社区专职儿童主任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发布《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地方标准、《困境儿童关爱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团体标准,为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高质量有效度的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行动路径和实务方法。市检察院指导、支持司法社工,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个案管理,积极与心理咨询师、驻校社工、社区社工、儿童主任等多方力量联动协作,整合民政、公安、卫生健康、教育、社区、法律援助等资源,助力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我市贯彻落实《未保法》和民政部有关要求,于2021年6月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民政部门随即迅速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2年6月召开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印发《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期重点任务清单》《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安排、有落实。市未保办(市民政局)研究起草《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落实市未保办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推动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形成合力。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建设。2020年底,全市10个区(新区)均已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1年设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2年以来开展权益保障个案83宗,救助未成年人105人次,极大提高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的指导、服务、帮扶和政府监护能力。市民政局印发《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发展督导工作的通知》,着力推进区级未保机构实现“六个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机制、有服务),切实发挥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作用。研究起草《深圳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街道未成年人工作站建设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基层困境儿童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指导。印发《深圳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深圳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指南(试行)》《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等文件,依托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强社区困境儿童专业服务。三是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市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各级科学育儿指导中心作用,以科学育儿指导中心为阵地,为困境儿童提供早期发展服务。通过一对一入户指导、一对一机构指导和机构集中指导三种服务模式为弱势家庭提供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与促进就业、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非法使用童工等工作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和残疾人等违法行为。市司法局落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班,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和认知矫正,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市妇联联合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设立贫困妇儿救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妇女儿童给予每人最高5000元的救助。市直属机关工委开展家风家教月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未保相关法律。四是创新关爱帮扶形式。市未保办(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困境儿童摸排,印发《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按照“民政牵头、网格联动、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采用入户走访、座谈交流、邻里访问的等方式深入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摸底排查行动,对排查出来的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市民政局规划建设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构建主动发现和预警机制,系统1.0版本于今年启动上线,先行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数据互通。定期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孵化培育工作,开展关爱帮扶活动累计2281场,服务6.6万余人次。市妇联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利用舒心驿站心理咨询阵地,组织心理咨询师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围绕心理健康科普、心理咨询、心理健康筛查及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会同有关党政机关及群团组织,围绕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工作的实际,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断健全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加大困境儿童分类帮扶力度,配齐配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社工专业力量,完善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全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4.第20230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社会福利界委员:

  《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0230170号)收悉。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关注。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宝安区人民政府、福田区人民政府、南山区人民政府、龙岗区人民政府、罗湖区人民政府、盐田区人民政府、光明区人民政府、坪山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龙华区人民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委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夯实基层儿童工作队伍

  一是明确社区社工专(兼)职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下称《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深圳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中明确:参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工作者要专(兼)职开展社区党委交办的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困难群众帮扶、困境妇女服务以及心理健康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困境儿童及家庭、儿童青少年成长支持服务”为必选的社区服务项目。二是实现全市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市现已构建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78个街道均配有一名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儿童督导员,715个社区均配有一名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儿童主任。三是抓好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常态化培训。2020年以来,我市面向“区、街道、社区”三个层级的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及部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理论+实务主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培养一支责任心强、专兼结合、接地气、有爱心的专业队伍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探索街道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专职化建设。2020年市民政局在龙华区观湖街道开展专职儿童主任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全市形成一定示范效应。现龙华区积极推进专职儿童主任有关工作,罗湖区着力研究制定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岗位补贴激励政策。五是组织开展困境儿童信息排查。民政部门联动多个部门,动态开展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摸排治理工作,近年来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摸排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到的困境儿童基本信息进行建档及实施分类保障。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春季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信息核采攻坚会战,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要求,排查无户籍人员、非国籍人员、疑似被拐被骗人员和疑似被拘禁虐待人员,以及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结合职责做好执法,并及时与民政部门对接,配合做好救助。

  二、落实经费保障

  一是统筹做好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引导各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性支出经费配置。2023年,中央下达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5000余万元,市民政局统筹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划拨资金给各区用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经费支出。二是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民政部门及各街道主要用于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做好春节、中秋等节日慰问。同时,结合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主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具体项目经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受侵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心关爱服务;依托民生微实事平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愉悦心理引导、训练营、儿童友好环境营造、读书会、技能培训、亲子活动等未成年人服务项目。教育部门主要用于儿童成长补贴等;残联主要用于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妇联主要用于儿童友好城区工作建设推进等各项儿童保护相关工作。三是挖掘和链接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打造儿童关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互融互爱平台。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办的“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资源链接会暨‘未爱-聚力’沙龙专场”,围绕“真需求、优项目、善资源、好方法、金点子”编织儿童服务资源对接网格,凝聚未成年保护工作强大合力,通过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支持体系提供支撑,为兜底民生服务和高质量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驾护航。四是推动设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金,助力开展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广泛整合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金,探索儿童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途径。如:龙岗区民政局联合龙岗区慈善会成立“龙岗区慈善会·未成年人关爱基金”,并以此为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未成年人提供关爱帮扶。大鹏新区民政局链接大鹏新区慈善会,为辖区儿童的户籍办理、就医就学、生活等方面提供资金扶持,做好辖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坪山区民政局联合区慈善会公开面向社会筹款,引导慈善资源向社区倾斜,持续壮大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慈善力量。龙华区民政局成立区级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截至目前已打造“龙华保‘未’战”等2个精品项目,为20名非户籍困境未成年人拨付救助金,发放1000份温暖包。

  三、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一是整合专业力量开展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合资源建立基层儿童权益保护支持体系,探索依托街道、社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及各类社区资源服务支持,全面提升社会对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联合优势使整体资源发挥最大作用,将未保工作纳入社区服务重要工作内容,推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层全覆盖。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社会组织,深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社工”模式,通过专业服务介入和干预,协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处理困境危机。二是充分发挥各类阵地作用。街道通过双百社工服务站社工,带动社区双百社工服务点社工在各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包含儿童为服务对象的弱势群体服务,同时发掘社会慈善资源,链接社区儿童主任、社区志愿者、辖区社会组织,帮助辖区内的困境儿童及家庭进行对接,满足困境儿童的微心愿。依托各街道、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站点,安排志愿者常态化值班值守,为有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专题活动等服务。依托深圳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线上心理咨询、维权保护支持等志愿服务。三是发挥各类队伍的资源串联优势作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团市委组织各级志愿者联合会根据所在辖区的未成年人口基数和实际情况,建立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能力、有凝聚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发动、鼓励辖区内爱心人士齐参与,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政策、法律科普、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知识志愿宣讲等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五老”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通过发挥区、街道老干部党支部和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动员在区、街道退休的党员干部和在社区生活的外地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街道、社区关工委工作队伍,如:龙岗区登记在册的“五老”骨干队伍有2469名,骨干队伍具体包括校外活动辅导员、思想道德报告员、优良传统宣讲、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失足青少年帮教员等,组成了名副其实“八大员”队伍,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建“大关工”工作格局、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深圳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街道未成年人工作站建设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加强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托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资源,开展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标准化建设,明确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工作内容及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工作专职力量。二是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未保”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依托智慧民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和手段,对接全市民生诉求服务一网统管平台、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块数据平台等,搭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和保护资源数据库,建立主动报告、发现和预警机制,建立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综合平台。通过“智慧未保”落实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六个一”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数字管理厘清职责边界、畅通工作渠道。打通各职能部门数据资源获取渠道,探索建立“四色”未成年人保护动态数据监测系统和儿童关爱行业大数据决策系统,以“即时信息”达“及时保护”。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儿童福利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各位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5.第202301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黄文静委员: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0230177号提案《关于搭建老年人服务高效共享的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构建统一数据来源、及时更新老年人信息、对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智慧社区建设等建议,对实现我市老年人数据智慧化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政法委、市水务局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托市共享平台,构建全市老年人数据共建共治共享中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市通过建立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统一、集约、安全、高效管理。为实现老年人数据共建共治共享,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共享平台)于2013年正式投入运行,为我市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提供了平台支撑。目前,市共享平台已接入全市84家单位及11个区(含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其中与老年人服务密切相关的市委网格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均已接入,为老年人相关数据在部门间共享提供了支撑。

  截至2023年3月,市共享平台发布资源目录数达18115类,信息指标项26万多个,归集的共享数据总量达155亿条,其中包括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高龄老人津贴信息、计生人口基本信息、失独老人信息、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死亡人口信息等。各区、街道及社区工作站均可通过订阅市共享平台共享数据,及时掌握老年人相关数据,实现老年人智慧化管理。

  二、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实现老年人信息动态更新

  我市正在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养老平台),开发高龄老人津贴系统、探访关爱系统、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系统等模块,通过整合线上线下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构建“线上下单、线下服务”模式,实现“一网统管、一站通享、一卡结算”。智慧养老平台面对社区工作站开放政务管理入口,并已规划对接市共享平台,支持社区工作站直接使用或通过市共享平台订阅智慧养老平台数据,实现老年人信息及时更新。

  三、建设智慧社区平台,守护老年人安全

  我市将在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规划下,集约规划全市智慧社区平台建设,统一开发社区“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支持接入智慧养老平台、智能水表系统等平台,助推搭建服务社区老年群体的智慧化管理体系,实现老年人信息动态监测、异常信息及时预警、老年人需求精准推送至社区等,提升老年人社区服务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继续推动与老年人服务相关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老年人服务智慧化水平。我局将持续推进智慧养老平台、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接入市共享平台,实现老年人服务数据部门共享、社区可及。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需求,推进市社康服务系统与社区老年人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6.第202303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谭彦丽委员:

  关于《加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推广老年人照顾智能服务的提案》(第2023031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您就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加强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养老设备供给;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资源配置,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平台建设,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等建议,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市残联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养老设备供给。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资源配置,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资助力度,扩展居家智慧养老设备适配范围。

  自2020年起,我局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面向我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身体中度以上失能、残疾人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开展包括辅助器具适配、智能化产品适配、建筑硬件改造等内容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已累计资助2000余户老年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关于您提到的“加大智慧养老智能化设备产品的财政资金投入,为70周岁以上的特殊困难老人配备智能居家设备”,2023年5月,我局印发实施《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05”代指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70”代指7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智能安全监护类产品纳入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包括数据集成网关、一键呼叫装置、人体感应探测器、智能报警器和健康监测设备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可获得资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展了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将年满60周岁的经济困难(特困分散供养、低保)的户籍老年人;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中(重)度失能的户籍老年人;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纳入资助对象。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每户资助标准为20000元,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以及“0570”老年人的每户资助标准为12000元。我市已将适老化改造列入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今年将惠及1万户老年人家庭。

  (二)依托科技创新优势,引导智慧养老、科技助老产业布局。关于您提到“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资源配置,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我市大力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养老设备,积极布局智慧健康养老产业。2022年,市工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科创委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打造智慧健康应用示范。目前我市7家企业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称号,8家企业共12批次产品入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产品涉及血压监测类、社区自助体检设备、智能养老照护设备等9个类别。二是重点引进培育辅具研发生产企业,打造康复辅助器具创新基地。2022年5月,坪山区康复辅具产业园挂牌“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和“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重点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外骨骼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辅具生产研发企业。目前,“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成功引进深圳市3D打印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国航天科工集团206研究所、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技术大学工业设计、腾讯云等研究平台入驻,具有高端智能研发生产制造能力的辅具企业陆续入驻园区。同时,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残联等部门联合举办2022深圳市辅具创意设计大赛暨大湾区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创新论坛,吸引了包括英国、以色列、韩国等国家近500名选手和团队参赛,303件创意设计和创意产品参与赛事角逐,激励形成“科技+辅具”“文化+辅具”“设计+辅具”新业态,有力促进大湾区智能辅具升级迭代。

  (三)推进“互联网+”服务,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出行辅具借用服务。关于您提到的“开展长者助行服务项目,科学布局轮椅站点等”,我市在辅具适配、辅具评估、辅具借用等方面持续探索和实践,不断丰富辅具服务内涵。在辅具适配方面,市残联研发了辅具适配服务系统,通过系统化手段实现动态实时管理、精准服务,该系统实现了需求动态采集、分级审核管理、统计分析和可视化全景呈现。根据老年人的功能障碍及辅具需求,为肢体障碍老年人适配了电动轮椅、轮椅、扶手等辅具;为视力障碍老年人适配了盲杖、电子助视器、扩视软件、语音手机等辅具。据统计,2022年至今我市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共3427人。在辅具借用服务方面,市残联开发了辅具借用服务信息系统,用户端采用微信小程序(深i辅具)的方式登录,有辅具借用需求的市民直接用手机实现在线办理辅具借用手续,并就近在借用点自提辅具,解决了包括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内的服务群体对辅具短期需求的问题。

  二、关于“完善平台建设,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加快智慧服务养老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完善“深圳智慧养老”系统,以“一网统管、一站通享、一卡结算”为建设目标,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服务精准对接、监管高效智能,让全体老年人共享智慧城市发展成果。目前已经完成高龄老人津贴系统、养老服务需求调研管理系统、探访关爱信息系统等多功能板块上线运行。此外,依托深圳市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与深圳智慧养老管理平台实现对接,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逐步接入服务系统,实现统筹管理。智慧养老平台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手段,联动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等多方力量,实现养老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打造创新养老服务体系。

  (二)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关于您提到的“拓展相关服务,降低老人居家养老风险,为居家老人提供助洁、助餐等各类点单式上门服务”,近年来,我市已先后出台《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工作方案》等政策,以社区为依托,推广长者助餐、老年康复辅具租赁服务试点项目等服务内容。目前,我局正在牵头研制《深圳市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2022—2025年)》,将进一步聚焦家庭基础养老功能提升,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不断满足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老年人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三)颐年卡集合为老服务载体实现“一卡通用”。我市自2020年4月开始,面向全市老年人发行深圳市智慧养老颐年卡,整合分散在各个领域的为老服务形式载体,集身份识别、敬老优待、政策性津贴发放、银行储蓄卡、深圳通等多功能于一体,实现养老服务全领域“一卡通用、全市通用”。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颐年卡超80万张,覆盖八成在深老年人。下步还将继续研究扩展颐年卡政策性功能,不断延伸该卡在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

  三、关于“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养老专业人才”的建议

  (一)实施“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我局以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老年人养教结合。面向社区居家养老照护提供者及老年居民搭建学习平台,开展“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人及家属提供家庭照护基础课程。关于您提到“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制定针对性宣教引导,提升老年人对信息技术的接受能力”,“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结合老年人能力特点,开设老年人智能手机应用等课程,满足老年群体娱乐需求,提升老年人数字技能水平和社会参与的能力,助力老年人畅享品质数字生活。2020年以来,已培训“家庭护老者”近4万人次。2023年,将继续推动在全市开展“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全年培训“家庭护老者”1万人。

  (二)建设“智志助老e站”,助力老年人融入智慧城市生活。我局联合市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全市各银行服务网点建设“智志助老e站”示范点684个,依托站点广泛开展金融机构智慧助老志愿服务,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完善适老化金融服务设施、辅导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普及为老服务政策宣传、普及金融防诈知识宣传等功能开展服务,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结合“互联网+养老”精准提供养老服务。目前,我市已有养老领域志愿服务团体44个,团市委整合现有的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积极引导志愿者队伍上门服务。结合基础服务、医疗保健、文体义教、政策宣导、智能推广等差异化服务岗位,对志愿者加强各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提升志愿者开展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依托“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我市深入推动智慧养老志愿服务。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志愿深圳”系统建设,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辅具产品等,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四、关于“统筹行业标准,加强整体监管力度”的建议

  (一)明确建设技术标准,优化完善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关于您提到的“明确智慧养老平台相关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做好智慧养老各环节的监督和考核”,我局按照民政部金民工程标准规范汇编、深圳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标准,形成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数据平台和业务平台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目前,深圳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数据信息场景展示、政务服务应用、养老服务监督治理应用、跨部门协同应用、养老服务业务标准及数据标准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果。我局规划建设的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该系统是面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各类业务的线上+线下服务结合的管理系统,力求满足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文体娱乐、助餐配餐、长者商城等业务管理及监督需求。

  (二)强化服务标准制定,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一是强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我局制(修)订《深圳市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共收录74项养老服务业相关标准,其中43项涉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包含了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指南、养老服务信息化安全管理要求等服务保障标准。二是制定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除将线上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标准体系建设,对线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制定了多项服务规范。我局已先后出台《居家养老服务与绩效评估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养老服务专员工作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评价,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养老服务专员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供需信息精准有效对接,让老年人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得优质服务,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7.第20230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练聪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0230370号提案《关于加强新时代“科技助老”建设,打造“老有颐养”深圳新样板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加强“科技助老”跨部门协作及数据共享、完善“科技助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健全“科技助老”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等建议,对于我市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促进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养老服务协同工作机制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2022年3月深圳市政府已原则同意建立深圳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形成系统合力,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我市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养老服务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区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推动实现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共治

  为实现养老服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治,打破养老服务智慧化的数据壁垒,我市依托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共享平台)打造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养老服务数据资源统一、集约、安全、高效管理。比如我市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事项,在数据共享之前,需要老年人每年2次到社区进行资格认证。自2021年11月起,我市通过市共享平台打通公安、民政、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通道,无需人工操作即可实现数据共享,自动识别老年人生存状态,为超过八成的老年人实现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自动认证”。

  目前,市共享平台已接入全市84家单位及11个区(含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包括与养老工作密切相关的民政、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医疗保障、住房建设等十几个职能部门,实现养老服务数据跨部门共享。

  截至2023年3月,市共享平台发布资源目录数达18115类,信息指标项26万多个,归集的共享数据总量达155亿条,包括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高龄老人津贴信息等。

  三、支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

  我市将养老服务业列入“20+8”产业集群中的大健康产业集群推动发展,先后发布《深圳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鼓励企业开发智慧养老产品,提供智慧养老服务。一是支持康复辅具创新开发。聚焦脑机接口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义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和类脑医疗器械等创新领域,实现规模产业化的项目,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二是打造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重点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辅具产品研发和生产企业。三是争创国家级养老示范称号。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的企业(单位),按照审计确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园区的项目建成验收后,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目前,我市已培育出7家科技公司、2个区、12个街道先后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街道和基地,8家公司12批次产品入选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四、完善智慧养老产业标准

  我市于2022年6月制定印发《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构建完整产业链为目标,深化质量品牌建设,深挖智能终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一是鼓励企业积极适配对接开源操作系统,推进智慧终端产品设备统一互联标准,在用户接入、设备接入、服务接口、信息安全等方面打破产品品牌和品类屏障,实现智能终端设备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二是积极参与智能终端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和机构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构建终端产品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三是打造智慧健康应用示范。鼓励智能可穿戴设备加快触控、体感、传感、计算处理等关键技术,在养老看护等细分领域拓宽应用场景。倡导开展智能终端信息无障碍和适老化标准研制、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工作。鼓励智能可穿戴设备商与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等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开发具备数据分析和诊断、健康评估、反馈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医疗器械注册类产品。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结合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我市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推动为老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智能机器人、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老年人康养产品。二是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建设。聚焦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有效应用,为智能养老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助推我市智慧养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优化调整智慧养老产业。近期,我市根据国家产业结构目录,拟出台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单设“养老与托育服务”产业,包括养老设施建设、养老照护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老年人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销售和租赁等。四是我市拟于2023年9月举办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办展相结合的理念,聚焦智慧养老、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公众教育等领域,以“智慧养老、科技助老”为主题,重点展示交流科技助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综合解决方案,计划同期举办智慧养老高峰论坛、沙龙等重要配套活动。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8.第202304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常远委员: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0230420号提案《关于建立社区养老赋能中心,完善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您提出建立健全智慧养老产业体系、推广智能软硬件应用、加大对智慧养老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对我市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智慧养老产业体系”的建议

  为满足老年人群体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我市积极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优化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回应老年人群体对智慧养老服务的需求。

  (一)建设多级联动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2020年,我市出台《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69号),开展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推动建设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强化科技支撑,综合运用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整合线上线下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构建“线上下单、线下服务”模式,实现“一网统管、一站通享、一卡结算”。目前,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已上线高龄老人津贴系统、探访关爱系统、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系统等模块。二是实现智慧养老颐年卡一卡通用。全市累计发放颐年卡超90万张,覆盖八成在深老年人。推动颐年卡申请接入“i深圳”,初步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办卡。依托颐年卡平台数据,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现高龄老人津贴“无感申办”。通过比对公安、卫健、人社、颐年卡发卡银行等单位数据,为超过八成的老年人实现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自动认证”、年龄跨档“自动提标”。

  (二)推动智慧养老产业规范、持续发展

  我市于2022年6月制定印发《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构建完整产业链为目标,深化质量品牌建设,深挖智能终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一是鼓励企业积极适配对接开源操作系统,推进智慧终端产品设备统一互联标准,在用户接入、设备接入、服务接口、信息安全等方面打破产品品牌和品类屏障,实现智能终端设备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二是积极参与智能终端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和机构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构建终端产品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三是打造智慧健康应用示范。鼓励智能可穿戴设备加快触控、体感、传感、计算处理等关键技术,在养老看护等细分领域拓宽应用场景。倡导开展智能终端信息无障碍和适老化标准研制、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工作。鼓励智能可穿戴设备商与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等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开发具备数据分析和诊断、健康评估、反馈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医疗器械注册类产品。

  二、关于“推广智能软硬件应用”的建议

  依托我市城市科技创新优势,引导辖区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高科技企业布局康养产业,鼓励企业开发智慧养老产品,提供智慧养老服务。

  (一)支持智慧养老产品与服务发展

  一是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养老设备,扶持养老产业发展。引导一批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老年人智能便携式移动终端,老年人康复照护产品,助推智慧养老的发展。二是推广智能化养老设备和产品应用。为部分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收入家庭等特殊老年人免费配备智能呼援设备,紧急情况可以一键链接到专业服务。三是推动智慧养老产品进家庭。印发《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深民规〔2023〕4号),将智能安全监护类产品纳入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议清单,对老年人用水、用电、用气、跌倒等重大风险引入智能监测、智能守护等设备,扩大科技产品应用于养老领域的场景。

  目前,我市已培育出7家科技公司、2个区、12个街道先后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街道和基地,8家公司12批次产品入选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二)推动实现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共治

  为实现养老服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治,打破养老服务智慧化的数据壁垒,我市依托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共享平台)打造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养老服务数据资源统一、集约、安全、高效管理。比如我市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事项,在数据共享之前,需要老年人每年2次到社区进行资格认证。自2021年11月起,我市通过市共享平台打通公安、民政、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通道,无需人工操作即可实现数据共享,自动识别老年人生存状态,为超过八成的老年人实现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自动认证”。

  目前,市共享平台已接入全市84家单位及11个区(含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包括与养老工作密切相关的民政、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医疗保障、住房建设等十几个职能部门,实现养老服务数据在跨部门共享。

  三、关于“加大对智慧养老产业的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的建议

  我市将养老服务业列入“20+8”产业集群中的大健康产业集群推动发展,发布《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开发智慧养老产品,提供智慧养老服务。一是支持康复辅具创新开发。聚焦脑机接口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义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和类脑医疗器械等创新领域,对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制造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在土地指标、电气水等要素资源以及节能审查等环保指标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实现规模产业化的项目,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二是打造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重点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辅具产品研发和生产企业。三是争创国家级养老示范称号。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的企业(单位),按照审计确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园区的项目建成验收后,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四是打造养老服务产业生态。加快推进街道社区长者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健康养生、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鼓励新建一批连锁化、规模化、品质化、高端化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失能失智照护功能。五是推动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开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举办主体依法依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要求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探索开展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一体化运营管理。养老机构举办主体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结合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我市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推动为老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老年人康养产品。二是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建设。聚焦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有效应用,为智能养老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助推我市智慧养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优化调整智慧养老产业。近期,我市根据国家产业结构目录,拟出台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单设“养老与托育服务”产业,包括养老设施建设、养老照护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老年人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销售和租赁等。四是我市拟于2023年9月举办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办展相结合的理念,聚焦智慧养老、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公众教育等领域,以“智慧养老、科技助老”为主题,重点展示交流科技助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综合解决方案,计划同期举办智慧养老高峰论坛、沙龙等重要配套活动。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9.第20230455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关于我市大力发展老年人居家行动安全预防与控制体系的提案》(第20230455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提案》对我市老年人居家行动安全的背景、现状和工作存在的瓶颈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做好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立健全智慧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供给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管理平台,推动居家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建议,对提升老年人居家安全性和推动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和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等部门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关于《提案》提到的“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宏观规划、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近年来,我市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工作方案》《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等法规和政策,搭建起养老服务体系“四梁八柱”。目前,我局正在牵头研制《深圳市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进一步聚焦家庭基础养老功能提升,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不断满足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老年人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加强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关于《提案》提到的“整合民政、卫健、社保、医保、文化、体育等各部门为居家养老提供的政策和服务,打通政策难点、痛点、堵点、数据壁垒,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数据库”。一是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我市自2009年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一直在为我市常住(居住半年以上)老年人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全面的健康体检,并根据老年人个人信息和体检结果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在社康机构纳入健康管理前,首先为其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表,每年会根据主要公共卫生服务记录和医疗服务记录,更新个人健康档案,包括更新健康体检表。二是落实社会保障统筹。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于2022年1月实行全国统筹,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于近期上线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并对接全国统筹社保信息系统。《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最高可达80%,同时拓展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可按规定用于支付父母的医药费、医保缴费等费用,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医疗负担。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市民政局完善大数据应用场景,通过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颐年卡发卡银行、深圳通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数据比对,为八成多老年人自动开展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仅少量老年人需开展自主认证工作。

  (三)提升养老服务空间保障。关于《提案》提出“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居家养老需求”,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的编制工作。一是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为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三个层级,到规划期末,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街道、社区和小区全覆盖,在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范围内,提供高效便捷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二是开展社区生活圈规划指引研究,引导社区建设完善老年人服务设施,全面覆盖老年人保健康复、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二、关于“建立健全智慧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供给机制”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关于《提案》提出“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模式”,我市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与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牵手合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务室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合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截至2022年底,我市建成养老机构76家,建成社区长者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2家,均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形式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基础诊疗、日常巡诊、用药指导、康复护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目前,我市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医养结合机构共26家,包括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未备案)、嵌入式四种类型,其中14家为医保定点机构,推动18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与辖区综合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服务,切实保障机构内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积极探索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试点,推动家庭病床和家庭养老床位“两床融合”。

  (二)加强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关于《提案》提出“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我市积极引导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由协议约定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其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个性化的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多发病诊疗、转诊及健康咨询等服务。2023年一季度,全市共组建了3981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57963人,签约率达95%。同时,探索智慧型家庭医生服务,以信息化、智能化推动家庭医生精细化管理。

  三、关于“探索多元化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关于《提案》提出“最大限度为老人购买服务”。一是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全市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每月逾1万名低保、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可享受每月300元或5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二是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2020年以来,我市试点对60周岁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家庭适老化改造资助。全市累计有2600余户老年人家庭获得资助,完成适老化改造,实现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2023年5月,我局印发实施《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扩展了资助对象、提高了资助金额,同时将智能安全监护类产品纳入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包括数据集成网关、一键呼叫装置、人体感应探测器、智能报警器和健康监测设备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可获得最高12000元资助。我市已将适老化改造列入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今年将惠及1万户老年人家庭。三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长者助餐服务实现社区全覆盖,截至2022年底,符合条件的16万余名户籍老年人(占全体户籍老年人的42%)可享受5元、15元的助餐补贴。在全市10个区建设32个康复辅具社区免费借用服务点,开发辅具借用服务信息系统,用户端采用微信小程序(深i辅具)的方式登录,有辅具借用需求的市民直接用手机实现在线办理辅具借用手续,并就近在借用点自提辅具,线上预约、线下提取,解决了包括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在内的服务群体对辅具短期需求的问题。据统计,2022年至今我市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共3427人。开展老年无忧出行项目,为老旧小区、过街天桥加装电梯,在全市投入无障碍出租车、共享轮椅,推出“老年人免费接机送上车”爱心服务,有效打通养老服务圈“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居家健康服务。关于《提案》提出“为老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智慧居家健康服务”,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在福田区、罗湖区、宝安区、坪山区、光明区推动高龄老人健康关爱项目试点工作,为80岁及以上的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入户健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入户健康评估服务、入户巡诊服务、入户护理服务、入户康复服务以及提供防跌倒、口腔健康、营养改善、中医理疗、失能(失智)评估和早期干预、安宁疗护等其他入户服务。各试点区和项目点根据自身优势,整合服务资源,为高龄老人提供以健康需求为核心的多方需求。如福田区推进“养为核心,医为配套”的医养结合服务,满足高龄老人“养”和“医”的需求。罗湖区联合多机构、多学科团队对需求者进行评估,为其提供囊括健康照护和生活照护在内的整体照护服务。宝安区利用互联网+老人居家照护等模式,将三甲医院的专家医疗资源延伸至住家。光明区为需求者免费租赁智能穿戴设备,开展“两床融合”工作,为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三)持续加强助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关于《提案》提出“建立助老服务平台,线下组织志愿者队伍”,我局联合市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全市各银行服务网点建设“智志助老e站”示范点684个,依托站点广泛开展金融机构智慧助老志愿服务,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完善适老化金融服务设施、辅导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普及为老服务政策宣传、普及金融防诈知识宣传等功能开展服务,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团市委立足助老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建立养老领域志愿服务团体44个,建设1个社区互助养老主题志愿服务站、1家养老护理志愿服务实训基地,并将持续加大助老志愿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将助老服务平台搭建得更加完善。一是建立专业的养老服务志愿者培训体系,结合基础服务、医疗保健、文体义教、政策宣导等差异化服务岗位,对志愿者加强各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尤其是生活照料、卫生保洁、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爱心服务方面的培训。依托养老社会组织与专家智库等专业机构,开发完善相应的培训课程体系,建立专业师资队伍,完善养老助老志愿服务专业化培训机制体系。二是提升志愿者养老志愿服务参与度。市民政局联合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对各养老志愿服务U站、养老服务志愿者进行表彰激励,树立先进典型。探索养老互助志愿服务的创新做法,建立助老志愿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各界线上认领助老项目。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吸纳集聚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养老志愿服务,加快推动养老志愿服务由临时性、活动性向制度化、项目化转变。

  四、关于“建立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管理平台,推动居家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积极布局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关于《提案》提出“结合我市‘20+8’产业集群建设”,2022年,市工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打造智慧健康应用示范。倡导开展智能终端信息无障碍和适老化标准研制、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工作,鼓励智能可穿戴设备商与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等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开发具备数据分析和诊断、健康评估、反馈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医疗器械注册类产品。目前深圳市迈迪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称号;宝安区松岗街道等12个街道荣获“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称号;宝安区和龙华区荣获“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称号。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方面,我市有8家企业共12批次产品入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产品涉及血压监测类、社区自助体检设备、智能养老照护设备等9个类别。2023年2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荐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报告》(深工信2023〔30〕号),推荐深圳市作为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申报推广。

  (二)加快智慧服务养老平台建设。关于《提案》提出“制定智慧居家管理平台及服务标准”,我局按照民政部金民工程标准规范汇编、深圳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标准,形成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数据平台和业务平台建设技术标准规范,以“一网统管、一站通享、一卡结算”为建设目标,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服务精准对接、监管高效智能,让全体老年人共享智慧城市发展成果。目前,深圳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数据信息场景展示、政务服务应用、养老服务监督治理应用、跨部门协同应用、养老服务业务标准及数据标准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果,已完成高龄老人津贴系统、养老服务需求调研管理系统、探访关爱信息系统等多功能板块上线运行。此外,依托深圳市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我局规划建设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该系统是面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各类业务的线上+线下服务结合的管理系统,力求满足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文体娱乐、助餐配餐、长者商城等业务管理及监督需求,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手段,联动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等多方力量,实现养老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打造创新养老服务体系。

  (三)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关于《提案》提出“有针对性培育发展‘小而特、小而精’的医养产品和企业”,一是学习借鉴香港乐龄科技展等国内外展会成熟经验,举办深圳国家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聚焦智慧养老、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公众教育等领域,重点展示交流科技助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综合解决方案。以展会为平台,依托我市高科技、高端制造业等优势产业,加快养老服务产品设计与应用,引导企业加快设计和推广贴合老年人需求的产品、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照护效率和管理效率。推动养老场景与创新产业、传统产业的融合,带动养老产业发展、反哺养老事业。二是打造康复辅助器具创新基地。2022年5月,坪山区康复辅具产业园挂牌“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和“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重点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外骨骼机器人、3D打印、可穿戴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辅具生产研发企业。目前,“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成功引进深圳市3D打印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国航天科工集团206研究所、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技术大学工业设计、腾讯云等研究平台入驻,具有高端智能研发生产制造能力的辅具企业陆续入驻园区。同时,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联合举办2022深圳市辅具创意设计大赛暨大湾区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创新论坛,吸引了包括英国、以色列、韩国等国家近500名选手和团队参赛,303件创意设计和创意产品参与赛事角逐,激励形成“科技+辅具”“文化+辅具”“设计+辅具”新业态,有力促进大湾区智能辅具升级迭代。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贵委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10.第202304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常巨平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0230479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科技养老产业、推动深圳建设智慧养老示范城市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制定科技养老产业扶持政策、支持科技养老产品创新、建立科技养老产业标准体系等建议,对于我市推动科技养老产业发展、实现科技养老和智慧养老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科技养老产业政策支持体系

  我市积极布局科技养老产业,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科技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将康复养老列入“20+8”产业集群重点领域推动发展,聚焦智能化、数字化康复养老产品研发,实施“康复养老示范亮点工程”。二是印发《深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深府办函〔2022〕127号),立足我市科技产业优势,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依托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产品和养老服务研发,打造老年人专用智能产品和服务创新高地。三是印发《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开发智慧养老产品,提供智慧养老服务。对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制造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在土地指标、电气水等要素资源以及节能审查等环保指标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实现规模产业化的项目,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加快建设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的企业(单位),按照审计确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园区的项目建成验收后,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推动科技养老产业创新发展

  依托我市城市科技创新优势,引导辖区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高科技企业布局康养产业,鼓励企业开发智慧养老产品,提供智慧养老服务。一是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养老设备,扶持养老产业发展。引导一批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老年人智能便携式移动终端,老年人康复照护产品,助推智慧养老的发展。二是推广智能化养老设备和产品应用。为部分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收入家庭等特殊老年人免费配备智能呼援设备,紧急情况可以一键链接到专业服务。三是推动智慧养老产品进家庭。印发《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深民规〔2023〕4号),将智能安全监护类产品纳入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议清单,对老年人用水、用电、用气、跌倒等重大风险引入智能监测、智能守护等设备,扩大科技产品应用于养老领域的场景。

  目前,我市已培育出7家科技公司、2个区、12个街道先后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街道和基地,8家公司12批次产品入选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三、打造科技养老产业平台和标准

  通过优化科技养老产业链条,建立科技养老产业标准,我市不断推动科技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将“补齐产业链条短板”纳入《深圳市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重点任务,支持产业链各环节突破短板、优化提质,实现产业链、服务链整合优化;大力支持设备制造业和原材料生产,构建从研发、中试到产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康复养老服务发展;建设技术及服务人才队伍,支持承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及论坛,提升我市科技养老产业影响力。二是印发《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鼓励企业积极适配对接开源操作系统,推进智慧终端产品设备统一互联标准,打破产品品牌和品类屏障;支持企业和机构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构建终端产品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倡导开展智能终端信息无障碍和适老化标准研制、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工作,深化科技养老产业质量品牌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结合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推动我市科技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推动为老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智能机器人、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老年人康养产品。二是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建设。聚焦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有效应用,为智能养老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助推我市智慧养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优化调整智慧养老产业。近期,我市根据国家产业结构目录,拟出台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单设“养老与托育服务”产业,包括养老设施建设、养老照护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老年人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销售和租赁等。四是我市拟于2023年9月举办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办展相结合的理念,聚焦智慧养老、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公众教育等领域,以“智慧养老、科技助老”为主题,重点展示交流科技助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综合解决方案,计划同期举办智慧养老高峰论坛、沙龙等重要配套活动。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1.第202305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黄红清委员:

  市政协《关于高质量推动儿童福利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3052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关注。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妇联,共青团深圳市委会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下沉至社区

  一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市民政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10部门印发《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深民〔2021〕6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机制,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同时,规划建设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构建主动发现和预警机制,系统1.0版本已于今年6月启动上线,先行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数据互通。二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民政部门设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极大提高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的指导、服务、帮扶和政府监护能力。推进各区实现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并推动全面提升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街道未成年人工作站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三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卫健部门不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共开设精神科/心理科42家,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均开设儿童心理门诊,在每个街道至少选择一家社康中心开设心理咨询室,为未成年人提供精神和心理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四是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司法部门严格落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社矫机构及其他依法参与社矫工作的人员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未成年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档案与成年社矫对象分开存放。强化帮扶教育,根据未成年社矫对象实际状况,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班,针对未成年社矫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和认知矫正。通过心理测评专业软件或测试量表等,了解、掌握未成年社矫对象的心理健康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二、落实儿童主任制度,科学培育基层专业化未成年保护工作队伍

  一是实现全市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市现已构建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78个街道均配有一名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儿童督导员,715个社区均配有一名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依据《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和《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履行工作职责。二是提升儿童工作队伍服务水平。2020年以来,我市持续面向“区、街道、社区”三个层级的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及部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理论+实务主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培养一支责任心强、专兼结合、接地气、有爱心的专业队伍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基层个案处置指导。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立82426161三级个案处置专线,由专业社工对基层个案处置进行指导,解决各区、街道、社区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接案处置过程中在工作流程及转介服务方面的问题。编制《2022年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案例汇编》,以个案处置教案为切入,加强成年人保护基层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基层个案处置业务能力。

  三、建立基层未保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

  一是建立健全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我市贯彻落实《未保法》和民政部有关要求,于2021年6月成立了由分管民政的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民政部门随即迅速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2年6月召开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印发《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期重点任务清单》(深未保办发〔2022〕3号)、《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深未保办发〔2022〕9号),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安排、有落实。二是打造“精准预防深圳标准”。深圳未检在全国首创“罪错和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预防深圳标准”,并在全国率先全面规范开展未检四大检察一体化融合履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民政建立协同高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精准预防深圳标准”系列规范性文件中建立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和反家暴专业干预工作指引(试行)》《涉案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专业干预工作指引(试行)》《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社会成长环境治理专业干预工作指引(试行)》《涉案未成年人网络侵害专业干预工作指引(试行)》《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专业干预工作指引(试行)》等工作指引。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联合小组。深圳法院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家庭教育令制度下建立了法院、妇联、教育局、社区工作站的联合小组。宝安法院、福田法院、南山法院等均与区妇联、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打造有利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法院通过购买服务搭建了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的长效工作机制。法院、妇联、教育局、公安局在人身安全保护工作上通力合作,健全反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统筹机制,取得良好效果。特别是,宝安法院联合宝安区八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社区居民家庭教育指导、涉诉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心理健康辅导、法治宣传等提供服务,相关工作获得了最高院少年法庭的充分肯定。四是提升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服务。市司法局组建了含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15家成员单位的市委平安深圳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专项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研究和完善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政策,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健全社会关爱帮扶体系。五是依法及时处置涉未成年人案件。公安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接处警要求和案事件处置,防止办案单位以家庭、校园纠纷为由,弱化对涉未成年人警情、案事件的依法及时处置。同时,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和少年法庭建设,对于涉及未成年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全市各看守所建设法律援助机构驻看守所工作站,及时帮扶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出台《深圳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街道未成年人工作站建设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切实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托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资源,开展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标准化建设,明确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工作内容及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儿童工作专职力量。二是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未保”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依托智慧民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和手段,对接全市民生诉求服务一网统管平台、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块数据平台等,搭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和保护资源数据库,建立主动报告、发现和预警机制,建立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综合平台。通过“智慧未保”落实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六个一”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数字管理厘清职责边界、畅通工作渠道。打通各职能部门数据资源获取渠道,探索建立“四色”未成年人保护动态数据监测系统和儿童关爱行业大数据决策系统,以“即时信息”达“及时保护”。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和基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