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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2-008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15
名称: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标准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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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标准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

  一、编制背景

  2019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老年社会工作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分别从政府购买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推进老年社会工作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鼓励在养老服务组织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或者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近年来,深圳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2020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同年深圳市出台了《关于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2020-2025)》,推动养老服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创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是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化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为深圳社会工作发展最早的领域之一,2007年以来,深圳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得到了长足发展,深圳社会工作者也参与编制了行业标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为总结深圳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实务经验,引导规范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行为,提升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特编制本标准。

  二、编制意义

  深圳市的老年社会工作发展始于2007年,如今已历经14余年。《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的编制,一是总结深圳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实务经验,二是将用于引导和规范深圳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行为,最终提升全市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在参照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深圳市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标体系》等文件的基础上,遵循系统性、地方性、科学性、开放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综合采用资料调研、问卷调研、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调研方法,对深圳市老年社会工作进行调研和分析,同时,根据资料参考和及时沟通讨论,完成标准草案。在此基础上,通过专家调查、专家评议汇总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观点,从而确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方案,形成相应的标准文本。

  三、主要内容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标准结构包括9个章节、3个附录以及参考文献。以下对文件中的主要条款进行简要说明。

  (一)范围。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过程、服务管理、服务保障等。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面向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照顾者开展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服务指南所引用的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老年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专业术语和定义。主要依据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71—2016《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94—2017《社会工作方法  个案工作》、MZ/T 095—2017《社会工作方法  小组工作》、SZDB/Z 250—2017《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T/SZSWA 002—2019《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家庭照顾者喘息服务研究进展》《香港医院舒缓服务的现状与思考》《我国家庭照顾者的研究现状分析》来编制。

  (四)服务原则。包括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应遵循的服务原则。本章编制依据为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以及《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廿一世纪老年社会工作》。

  (五)服务内容。明确了老年社会工作的具体服务内容。主要依据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MZ 008—200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深圳市老年人福利政策以及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来编制。

  (六)服务方法。本章给出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常用的服务方法和针对特定需要的服务方法。参考梅陈玉婵等的《廿一世纪老年人社会工作》、隋玉杰译《老年社会工作 生理、心理及社会方面的评估与干预(第二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职业培训课程《生命教育导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服务发展(长者)怀缅治疗执行指引》等,并在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增加了生命教育、安宁服务的内容。

  (七)服务过程。包括服务过程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含接案阶段注意事项、预估阶段注意事项、计划阶段注意事项、介入阶段注意事项、评估阶段注意事项、结案阶段注意事项。本章主要参考《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MZ/T 094—2017《社会工作方法  个案工作》、MZ/T 095—2017《社会工作方法  小组工作》、MZ/T 071—2016《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58—2014《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T/SZSWA 002—2019《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CGA老年综合评估第2版》,以及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来编制。

  (八)服务管理。包括质量管理基本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本章编制依据为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并参考了MZ/T 059-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九)服务保障。包括服务人员要求、服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档案管理等内容。本章编制依据为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GB/T 29353—201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参考了《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进行编制。

  (十)附录。包括附录A至附录C总共3个附录,附录涵盖了社会工作通用服务原则、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档案管理基本要求等内容。本部分编制依据主要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四、创新引领

  (一)立足民政部行业标准,细化深圳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参考了多个标准,主要在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本土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进行更精细化的阐述和说明。

  (二)紧扣最新发展趋势,丰富服务内容服务方法

  1.第5章服务内容参考了“身心社灵”的框架

  在第五章服务内容中,参考了常用的老年社会工作需求评估框架“身心社灵”全人健康模式(Biopsychosocial-Spiritual Model),即身体、心理、社会、灵性的框架,由于灵性这个词语及延伸的内涵较为敏感及未有官方定义,故使用了身体、心理、社会三个层面的框架来进行阐述。

  2.第6章服务方法中增加了“生命教育”和“安宁服务”

  本章与行业标准有所区别的是增加了“生命教育”和“安宁服务”两项内容。生命教育和安宁服务近几年在国内兴起和发展,而在深圳市老年社会工作发展的十几年中,深圳市已有此方面的经验累积,因此,将这些实践经验写入标准中。此外,本标准删除了临终关怀的相关表述,因为临终关怀属于安宁服务的内容,需要加以辨别区分。

  3.第7章服务过程中的量表使用注意事项

  本章7.2.2预估阶段,提到了预估阶段可以参考使用量表,并说明了使用量表应经过培训,且测量结果仅用于参考,不能作为医学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