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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1 15:0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民罚先公告字〔2019〕001号

  经查,深圳市黄东福慈善基金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依法报送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第(57)项,深圳市黄东福慈善基金会裁量情形为“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违法行为危害程度轻微,且该案未涉及违法所得,本机关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的要求如下:完善内部治理,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活动,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圳市黄东福慈善基金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1513

  联系电话:82641740

  举报电话:82485319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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