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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6 11:2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了解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资料,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根据工作部署,开展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特对我局2019年度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内容为:2019年度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统计调查。

  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2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中标人应与招标单位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本项统计调查工作范围覆盖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组织类型涵盖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和慈善组织,采取全面调查方式,有效调查单位总量应不少于9000个。调查结束应按有关要求提交统计调查报告及调查单位底册数据,并根据调查实施情况协助完善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统计制度。

  三、项目要求

  (一)进度要求按照社管局《开展“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工作方案》,调查统计工作须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技术要求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对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总产出、增加值的核算;全面、准确的掌握我市市级和区级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的规模与贡献指标、财务指标和业务活动指标。

  (三)保密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或分析报告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验收要求

  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调查数据及调查单位底册数据,须按时提交符合采购方质量要求的调查报告。

  四、项目依据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双面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9室。联系人:郑培伟,联系电话:82485944。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报名文件。

  七、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相关资质文件及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统计调查或信息咨询相关资质等材料);

  3.投标报价单;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1、3、4、5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召开当天(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按时参加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应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评标信息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评分细则如下:

  九、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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