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2020年12月3日至4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党委在资本市场学院举办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示范班。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各区社会组织党委负责人,派驻各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第一书记”,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代表,党建组织员等120余人参加培训。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处处长肖卫国主持开班仪式。
郭建同志在会上指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当前,要着重抓好几项工作。一是要组织党员和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二是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的重大部署,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组织与工作覆盖,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三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理论创新研究,深化社会组织党建规律的认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以“闯”“创”“干”的精神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难题;四是要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服务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党员积极投身“双区”建设、参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作用。
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教授和专家,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进行讲解,并就如何做好社会组织纪检工作、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实务、支部工作条例等为学员作了精彩授课。市社会工作者党委书记王越、市生活服务类行业协会联合党委书记刘玉廷等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会上作党建工作经验交流。
(图/文 党建处)
12月4日,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建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党建工作座谈交流会在资本市场学院举行。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出席成立仪式并讲话,首批获聘的35名党建研究员参加座谈,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处处长肖卫国主持成立仪式。
据介绍,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建研究中心在市社会组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富有党建工作经验及理论研究能力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组成。党建研究中心未来将聚焦社会组织党建难题,重点围绕如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大“两个覆盖”的步伐、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组织党工作质量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会议认为,成立党建研究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党的建设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理论研究、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难题、推进深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研究,首要的是要站在加强党执政基础的高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指示,用政治的眼光、政治的标准、政治的视野检视去把握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问题,指导开展党建研究。
会议要求,要以问题为导向,破除传统和“本本”的束缚,勇于开动思想武器,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改进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发挥 “闯”“创”“干”精神,大胆提出具有科学性的理论创见、指导性的对策举措。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党建研究中心方案和日常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
(图/文 党建处)
为庆祝“七一”建党节,通过主题党课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支部书记履职能力,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体现对初心使命的执着担当,6月30日,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党委在协会会议室举行庆“七一”主题党课暨支部书记考核会。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应邀参会并给党员讲授主题党课,监理行业党委成员、所辖党支部书记、协会党务工作人员共计5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工程监理行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黎锐文主持会议。党委书记龚昌云代表行业党委做2019年工作总结,并介绍2020年的工作计划。
郭建同志表示,我们党99年栉风沐雨,99载砥砺奋进,即将迎来100年华诞,这是世界上任何政党都不可比拟的,值此庆祝“七一”建党节之际,向监理行业全体党员致以节日的祝贺。随后,他给与会党员解读了我党历史上首部关于党支部的基础主干法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他将《条例》的8个章节,37个条款,归纳为12个知识点,逐条解析,旁征博引。郭建同志通过“以案讲法”的方式为大家普及了党员的“七项职责”,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通过“问答带入”的方式讲析了党支部设置的“六种方式”“两个程序”“两个条件”以及“八项基本任务”。郭书记在党支部工作机制“六项规定”和支部组织生活“六个要求”的讲解中,要求各党支部严肃基层组织生活,强调组织生活无小事,开展“主题党日”要重视实效性,不拘泥于传统形式,要用好“谈心谈话”这个传家宝,领悟它在组织生活及党员普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郭书记一个半小时的党课,精彩纷呈,干货满满,为全体支部书记送来了一场及时雨,一堂必修课。
党课结束后,市监理行业党委还召开党支部书记考核会,通过查看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民主评议等形式,对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图/文 党建处)
6月29日,市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党委成立大会在深圳人才园多媒体会议厅召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齐志清、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谷云宏、市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党委第一书记兼党委书记朱虹等领导出席。市职业培机构联合党委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及党员代表共40多人参加会议。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肖卫国主持会议。
会上,肖卫国同志宣读《关于同意成立中共深圳市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市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党委第一书记兼党委书记朱虹在作筹备工作报告时表示,联合党委正式成立是职业培训领域党建工作的新起点,做好今后工作,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探索创新职业培训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新模式;二是继续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为社会和企业培养和输送更多的高技术技能人才;三是围绕中心,服务人才,让职培领域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成为职培领域的人才桥头堡和生力军。
郭建同志指出,联合党委的成立是市职业培训行业全体党员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更是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加速发展的一个新契机。他强调,联合党委要把准政治方向,明确责任定位,在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加大党支部组建力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各支部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在服务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服务“双区”建设、参与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上发挥积极作用。
谷云宏同志指出,联合党委的成立,体现了深圳市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对职业培训行业的重视。他强调,联合党委要在把握政治方向、统筹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资源上下功夫,为职业培训机构扫除发展障碍,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随后,联合党委举行揭牌仪式,齐志清、郭建、谷云宏与朱虹等领导共同为市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党委揭牌,并与联合党委成员合影。
(图/文 党建处)
1月16日上午,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传达省委、市委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梳理回顾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的工作成效和检视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作出安排。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直属党委及党支部近150名代表参加会议。
郭建指出,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市社会组织党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督实导;各级党组织有力推动,49个直属党委,7个二级党委,11个总支所属983个支部全员参与,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一是理论学习有收获,知信行合一的意识和能力有新的提高。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开展主题党日3050次,书记讲党课1678次,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圳智慧党建”系统、“深圳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3985次,累计参与人数超过5万人次。通过学习,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想信念、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二是思想政治受洗礼,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增强。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从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党支部作用发挥、党员作用发挥等7个视角,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检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1200多条,分别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了方向,信仰之基更加牢固、精神之钙更加充足。三是干事创业敢担当,各项工作推进更加有力。各级党组织坚持从实际出发,同解决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起来,同解决社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起来,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通过开展“党建廉建共建”、“党建+公益”、参与公益慈善、助力扶贫攻坚等方式,突出各自特色,增强了主题教育效果,有力推动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四是为民服务解难题,宗旨意识更加强化。主题教育期间,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俯下身子,深入会员单位、会员企业,与基层党员群众促膝谈心,倾听所思所盼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围绕基层和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解决在生产经营、企业发展、税收优惠、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党员群众在主题教育中得到了实惠,提升了获得感和认同感。五是清正廉洁作表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针对近年来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规违纪以及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行为,先后举办两期纪检干部培训班,以案说法要求纪检干部用发生在社会组织中间的典型案例,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所在单位的会员单位和会员企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回看走过的路、远眺前行的路,进一步搞清楚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六是专项整治见实效,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加彰显。针对个别党组织班子薄弱、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确定1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大整顿力度,坚持一支部一策略,通过改选支部书记、补选委员等整顿措施等措施,选好带头人,充实班子成员、健全组织结构,对症下药、逐个整改、全面提高。增强了党组织的生机活力,达到整改目标。
郭建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有的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主题教育规定的要求存在不愿做、不会做的现象;有的党组织对党内生活的严肃性缺乏认识,存在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现象;有的党组织业务建设比较薄弱,对如何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一知半解;有的党组织联系基层不够密切,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等等。应引起高度重视,抓紧整改。
郭建强调,主题教育为社会组织的健康规范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牢记使命才能开辟未来。站在新的起点上,社会组织任重道远,责任重大。一是必须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常抓不懈,让初心使命在党员干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二是必须奋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果实,努力把深圳社会组织打造成为“最佳示范”。三是必须担当好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崇高使命,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参与“双区建设”。四是必须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五是必须在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上下功夫,把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固化下来;六是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层层标杆做示范。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提高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带头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带头熟悉党内生活的程序和业务,带头在各项工作中冲在先、干在先,提高党的形象。
郭建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他号召全体社会组织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意识、更大的改革魄力,主动服务双区建设,主动对接先行示范区“五大战略定位”和“五个率先”,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扛起使命担当,创新更多模式,助力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方向拼搏奋进!
(图/文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11月18日,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在资本市场学院举办第一期全市社会组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资本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彭文革代表资本学院致欢迎辞,市社会组织党委各直属基层党组织120名纪检干部参加本期培训。培训班由市社会组织纪委书记、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处处长肖卫国主持。
郭建同志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对社会组织各级纪检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在社会组织领域加强纪检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的特点和近年来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二要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掌握开展纪检工作的业务知识,认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案件审理等纪检工作的必备知识,学习国史、党史,锻造刚正不阿的品行。三要做一名适应新时代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为民清廉的形象。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处长仵军、市纪委监委第十监督监察室主任曾珊红、市委党校教授曾葆分别围绕“社会组织领域纪检干部如何发挥作用”“以案说纪,提高纪检干部防腐拒变能力”“纪检干部如何做好党内监督”主题为学员授课。
(图/文 党建处)
10月22日,市社会组织党委在深圳市资本市场学院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会,对市社会组织系统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再部署,提出新要求。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直属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共300多名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处处长肖卫国同志主持。
会上,郭建同志充分肯定了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社会组织各直属党委、党支部开展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同时指出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
郭建同志向与会人员解读了市委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两新党组织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并提出五点贯彻落实意见。一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各直属党委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主题教育的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把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做到位。二要提升学习教育效果。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拓宽主题教育学习的方式方法。三要抓好检视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主题教育与社会组织主责主业有机结合起来。四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效果,既要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又要防止层层防水、走过场。五要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报刊等宣传主阵地,宣传主题教育重大意义和实际成效。
会议下发了市社会组织党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两新党组织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的实施意见等材料。下一阶段,市社会组织党委将派出4个巡回指导督促组扎到基层、沉到支部,采取不打招呼、蹲点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及时掌握主题教育进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整改。
(图/文 党建处)
2018年11月14日,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齐志清同志一行先后到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深圳遗嘱库)、市社会组织总会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同志,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卫国同志等陪同调研。
在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深圳遗嘱库),齐志清同志参观了遗嘱库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并与市律师行业党委、深圳遗嘱库、市黄冈商会党委负责人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深圳遗嘱库管委会主任刘惠林同志详细介绍了深圳遗嘱库的初衷理念、业务流程、平台优势以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张善华同志简要汇报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在听取与会同志发言后,齐志清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深圳社会组织党建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市社会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依托行政手段抓党建,切实扩大和增强了党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探索社会组织与国有企业党建“联学联建”,围绕中心促发展的经验做法值得肯定深化推广。齐志清同志还充分肯定了深圳遗嘱库党支部、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
随后,齐志清同志一行来到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调研,在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书记、监事长陈亚凯同志,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武波同志陪同下,实地参观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成果展厅与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详细了解了深圳建市以来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与特点,对依托社会组织总会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给予肯定。
齐志清同志调研深圳市遗嘱库
齐志清同志一行调研市社会组织总会
齐志清同志在调研座谈会上讲话
参加调研座谈会人员合影
(图/文 社会组织管理局)
10月26日下午,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会议由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集体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各位党委委员结合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市社会组织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要组织全体社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并层层抓好十九大精神的落实贯彻。让社会组织系统每个党员都能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把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
二、旗帜鲜明的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社会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组织的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毫不犹豫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我们要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在支持、扶持和监管社会组织发展中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让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能凝聚团结更广大人民群众,让他们真正成为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社会组织要肩负历史使命,担当社会责任,推动各项事业更好的发展。十九大给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目标,制定了完整的发展方略和步骤,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空。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广泛发动民主协商、社区治理、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党的建设、美丽中国等方面多次提到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已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这一代要肩负起建设中国、发展中国的历史责任,参与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当中,通过社会组织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每个社会组织应把自身发展的每个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发展路径与国家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使自身成为中国发展的一份子,成为有共同目标、共同理想、共同追求、共同进步的坚实力量。市社会组织党委要引导团结所有的社会组织,让更多的社会组织认识到并且认同他们和党的目标、理想、信念是一致的,团结在党的领导下,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而奋斗。
四、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委自身建设。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成立这一年半以来,抓覆盖卓有成效,党组织覆盖率大幅提高,但是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大批新成立的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无论是在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制度建设方面都还远远不够,所以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任重而道远,任务非常艰巨。特别是当前党组织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现阶段取得的成绩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市社会组织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推进,真正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不负历史重任,发挥好社会组织自身作用。(文图 市社会组织党委办)
为了纪念“党的生日”——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将革命进行到底>的通知》精神,社会组织管理局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情况,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3点在3楼民政局会议室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收看电视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
活动开始,党支部书记李文海同志做了活动发言。让同志们在观看前对该专题片有了初步了解,同时也让全体党员了解了组织此次活动的初衷和意义。《将改革进行到底》专题片,是对全面深化改革全景式、权威性的梳理总结,既体现了较强的思想性和理论深度,又讲述了人民群众身边生动的改革故事。同志们都非常认真,看纪录片如何把改革的艰辛之路和辉煌成就娓娓道来。此次活动,让同志们更加了解党的历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成效。(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各直接登记市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和党建带团建工作,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根据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基层建设年”的部署要求,结合在我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现对我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团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统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社会组织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督促做好本社会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团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团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是做好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党建带团建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的具体措施。
二、认真负责,确保调查统计上报情况准确真实。各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上报的党、团员情况调查统计数字,我局将建立党建台账,请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调查统计情况核实,并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附件后的表一、表二情况登记表报送中民时代广场A座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传真25832182。
三、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党建带团建工作,是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我局对社会组织评估项目,并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一项重要依据。
附
表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党员情况登记表
表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团员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郑德培、邬米娜;联系电话:82217851、25831750。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各社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有关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精神和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在服务会员企业和人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经研究,现将落实指定党建联络员的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凡在市民政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对还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但有2名以下零星党员的社会组织,以及虽有3名以上党员但因其它各种特殊原因暂未组建党的基层组织的社会组织,须指定一名党员为党建联络员,如该社会组织只有一名党员的,则该同志即为所在社会组织的党建联络员。党建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开展所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动与联合党委联系沟通,为所在社会组织创造条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二、请各直接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负责同志予以高度重视支持,给予协助并督促检查,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指定联络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三、报送方式:纸质版传真至25832714。联系人:陈新安,王丽;联系电话:25832714、25831750。
附件:党建联络员登记表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文 件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深民管联〔2013〕1 号
关于转发开展2012-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新区社建局)、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
现将共青团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协助开展2012-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社团工字〔2013〕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范围、推荐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时间要求,认真组织推荐评选申报工作。
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注意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推荐质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可按通知要求,直接组织推荐评选申报。各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推荐评选作为推动和加强社会组织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各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推荐评选,由各区民政局(新区社建局)负责组织推荐及审核后统一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
四、“申报表”中“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一栏,如还未有建立党组织的,由所在单位社会组织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推荐评选申报各项表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须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一、二),并请于2013年5月24日(省的最新通知到5月底前)下班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7室;同时请登录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转发开展2012-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表电子版,填写完整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同时报送纸质件。
附件:
一、《关于协助开展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社团工字〔2013〕3号);
二、广东省社会组织团组织登记表。
表格下载:
1、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
2、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联系人:李金宏、郑德培、王丽,联系电话:82485327、82217851、25831750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2013年4月28日
各社会组织:
现将深圳市妇女联合会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 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广东“现代好邻里”评选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社会组织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贯彻执行。
一、名额分配
按照通知的要求,社会组织妇女联合会将分别推荐广东省“绿色家庭”2户、第八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1户、广东省“现代好邻里”1户以上。
二、材料报送
请各社会组织不要改变申报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事迹填写真实、准确。“书香之家”、“绿色家庭”推荐材料应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现代好邻里”推荐材料应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表、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1A。联系人:王丽,25832735。
三、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广东“现代好邻里”评选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深妇办通【2013】18号)
2.《关于开展广东省“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粤妇函[2013]90号)
3.《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评选活动的通知》[2013]93号)
4.《关于开展广东“现代好邻里”评选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妇函[2013]98号)
深圳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3年7月1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广东省远程办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有关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的精神,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定于11月8日(周五)直播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劲松围绕《决定》所作的专题讲座。讲座15:00时开始,时长约1小时,随后与基层党员群众现场视频互动约20分钟,全程通过远程教育平台直播。
请各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结合远程教育“领导带学”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在我市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各终端站点集中收看。请各站点提前1小时开机做好准备,组织党员提前15分钟到场。讲座收看途径:
登录深圳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主页后,选择“直播课堂”栏目,进入后点击“全屏收看”。
请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收看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及时整理学习讨论情况,于11月11日(周一)前发电子版到联合委。
联系人:郑德培
联系电话:82217851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2012年11月6日
深社联党〔2014〕1号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遇到实际困难、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于2014年1月7日前报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联合党委将适时开展慰问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的高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对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
联系人:郑德培、王丽,联系电话:82217851,25831750。
附件:
1.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2. 《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4年1月3日
附件1:
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工委定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身患疾病、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3、对党员个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缺乏有效保障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困难党员子女就读高中、职中、技校、中专和大专以上全日制学校无法全额或部分支付学费的,通过资助学费,为困难党员的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
三、慰问要求及形式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相关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本单位公示5天后,于2014年1月8日前报工委办公室。
2、工委审定慰问名单后,组织有关基层党组织采取上门慰问等方式,对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向慰问对象发放一定的慰问金。
3、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也可以从工委下拨的党员活动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慰问活动。
中共深圳市委
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附件2:
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个人)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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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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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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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正面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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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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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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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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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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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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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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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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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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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低保或其他补助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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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总)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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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关系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个人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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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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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总)支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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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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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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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 审批意见 |
(工委代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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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申报单位各保留一份。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制定的《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党委系统从去年8月19日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报告会以来,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联合党委《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为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发扬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等措施转化为推动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请各基层党组织将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建章立制、突出的事迹、先进典型和下一步工作意见计划于2014年2月24日前报联合党委办,联合党委将于近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委两新组织工委。
联系人:郑德培,电话:82217851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2014年2月17日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素质和创新精神,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新模式,较好地完成市委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以及本年度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中起到政治引领、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党委定于5月14日—5月15日举办一期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务知识实务技能。
二、参加人员
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及部分党建联络员(约90人)
三、培训时间
5月14日—5月15日
四、培训地点
深圳市委党校(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五、相关要求
请各基层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高度重视,把学习培训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此次学习培训安排食宿,请参加培训人员按通知要求于2014年5月7日下班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联合党委办公室。传真: 25832182。
附件:
1.参加学习培训名单回执;
2.培训内容和作息时间安排表。
(联系人:郑德培、陈新安、王丽,电话:82217851、25832714、25831750)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2014年5月5日
深社联党〔2014〕9号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有关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先进典型引导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为庆祝建党93周年,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和范围
今年评选表彰范围为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表彰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优秀共产党员15名、先进党务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思路清晰,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形成保障落实的长效机制。
4.工作业绩好。贴紧中心、服务大局、诚信惠民、促进和谐,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实绩突出,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各项业务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反应好。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善于协调社会组织管理层和员工、会员的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6.所在社会组织能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作用发挥和诚信自律好,积极参加廉洁城市建设活动。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想信念坚定。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勇于开拓创新,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先进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着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先进性作用明显。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精通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
4.积极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检查指导、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群众反映好。
5.党性修养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广泛发动党员参与。今年的评选名额不具体分配到各基层党组织,由党委会议在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中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要组织所在党组织和党员按照评选标准评选,推荐、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表格(含主要事迹)报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推荐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本)。
各单位上报的推荐申报材料经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予以表彰。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坚持标准,对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真正把成绩显著、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四、表彰办法和方式
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将于“七一”前后对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
联系人:郑德培,联系电话:82217851。
传真:25832182。
附件:
1.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2013—201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2.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2013—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2013—2014年度先进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4年6月6日
各社会组织:
按照市妇联的部署,深圳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市级社会组织开展2014年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方法步骤
(一)省级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获评市级巾帼文明岗2年以上的,方可申报省级岗。
2.请提供《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三份(不能空项,正反双面打印),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一份;
请各社会组织于9月2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我委。
(二)市级巾帼文明岗
1.预申报。6月底前,各创岗单位向我委预申报,填写《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预申报表》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我委进行预申报;
2.申报条件。请参照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见附件1)积极申报;
3.资格预审。7至8月,经我委预审达标后,填写《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三份(不能空项),同时报送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
4.正式申报。9月底前,我委将集中向市妇联申报。
(三)巾帼文明岗标兵岗
我委将按照《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标准,结合预审情况和评分,严格按照10%的比例做好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推荐工作。
(四)创岗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特别重视创岗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创岗组织动员工作的妇女干部,标兵岗的岗长和成员,其他对创岗工作有热情、有贡献的人员。
2.报送材料。填写《巾帼文明岗创岗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工作要求
(一)创岗主题
为服务中心工作、彰显时代特色,今年的巾帼文明岗创建主题是结合深圳实施“三化一平台”的总体部署与市妇联提出的“做阳光女性、立改革新功、共筑中国梦”的目标要求,立足岗位特色,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引领职业女性为深圳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做贡献。
(二)培训动员
根据《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关于“申报单位应参加创岗工作专题培训,以保证巾帼文明岗的创建质量”的规定,深圳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将充分利用市妇联的讲师资源,在预申报阶段完成后,举办巾帼文明岗培训班,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社会组织按照《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学习资料汇编》(附件1)的有关要求和标准,于6月30日前将《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预申报表》(附件2)报至我委,于9月20日之前将《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附件3)、《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附件4)、《巾帼文明岗创岗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5)报至我委。
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25831750,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1。
附件:
1.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学习资料汇编
2.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预申报表
3.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4.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5.巾帼文明岗创岗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深圳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