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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个一”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4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协联党〔2009〕36号

 

关于开展“六个一”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市民营工委《关于开展“六个一”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并将开展活动情况和测评结果于8月10日前报市行业协会联合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金宏、雷鸣

 

联系电话:82485327、25832409

 

电子邮箱:wingzerocus@qq.com

 

中共深圳市行业协会联合委员会

2009年7月27日

 

主题词:学习实践活动 “六个一” 满意度测评 通知

抄报:市民营工委 市民政局党组

中共深圳市行业协会联合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8日印发

(共印35份)

 

关于开展“六个一”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办《关于开展“六个一”活动深入推进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通知》(深学组办[2009]1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深学组办[2009]19号)的要求,现将开展“六个一”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布置如下,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开展“六个一”活动,深入推进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

 

为贯彻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巩固检验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成果,确保继续深化学习、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建章立制、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现“三保”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及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特点,各单位应在整改落实阶段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近期,各单位要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转变作风”为主题,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引导全体党员交流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参加活动的心得体会,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效果。

 

(二)解决一个以上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和党组织自身实际,抓住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找准并解决至少一个突出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效。

 

(三)做一件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事。教育和引导本单位全体党员,从本职工作或日常生活入手,至少做一件力所能及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开展一次关爱党员的活动。根据本单位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在充分听取他们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大多数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从思想、工作或生活上,开展一次关爱党员的活动,通过谈心、慰问、帮扶等方式,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提升党组织吸引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五)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开展树立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典型活动。每个单位党组织要树立至少一个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个人典型,引导本单位全体党员向身边典型学习,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发现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对特别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及时向市委各指导检查组和工委学习实践办推荐,加大宣传力度。

 

(六)建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党组织自身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等,结合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探索的有效经验做法,建立不少于一项规章制度,或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修订完善。

 

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开展“六个一”活动作为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在进行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时,要将开展“六个一”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市委各指导检查组和工委学习实践办。

 

二、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一)测评时间及方式。群众满意度测评应在做好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各单位可在总结会上,采取向与会人员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

 

(二)测评内容。根据《深圳市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深学组发[2009]1号),测评主要围绕五项内容进行:一是围绕“三围绕三学习三提高”,开展学习调研的情况;二是围绕“三查找三明确”,开展分析检查的情况;三是开展“四个争先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四是抓好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取得思想成果、实践成果、惠民成果的情况;五是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同时要收集对本单位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

 

(三)参加测评人员范围。参与测评人员范围除本单位党员外,还应结合各自实际,适当扩大参与范围:“两新”领域党组织应吸收非党员职工群众、管理层代表参加。

 

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市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加强对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合理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等,确保测评质量和真实可信。各直属基层党组织完成测评后,要将测评结果统一汇总报送市委各指导检查组和工委学习实践办。

 

联系人:刘斌、刘传,联系电话:82116348、82113881,传真:25583326。

 

 

市民营工委学习实践办公室

200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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