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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党委近日组织到天津、杭州学习考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09 10:0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座谈学习交流

  2012年10月26-10月30日,联合党委组织部分同志前往天津、杭州学习考察两市党建工作,天津市社团局和杭州市民管局负责同志介绍了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开展和做好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阔了视野。

  一、天津市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

  近年来天津市社团局举全局之力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团局各处室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从登记入口开始,年检、评估中督促检查,业务主管单位抓组建落实,全力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截至2012年9月底,天津市共有社会组织4197个,已建党组织2364个,全市16个区县实现社会组织党工委全覆盖。

  天津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目前仍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双重管理,为适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2010年11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批准成立天津市社会团体党工委,规格为副局级,与市社团局合署办公,职责主要负责指导全市社会团体党建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领导所属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社团党工委在市民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团党工委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人(由市社团局局长兼任),副书记1人,委员3人,党工委成员由市政局党组任免管理。

  天津市编制委员会于2010年11月同时下达该局增设社会团体党工委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3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调整后,天津市社团局内设机构6个,具体是:办公室(人事处)、社团党工委办公室、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处、法制监督处、政策研究室;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35名。同时,还设立有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在中心设立有党建指导窗口、开设社会组织党校等。

  党建工作具体做法:

  (一)注重机制创新,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纵向管得住、横向能覆盖”的基本思路,一是建立条块结合、分级联动的领导体制。会同组织部门下大力量推动区县和市属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建设。经过不懈努力,截至到2012年9月份,16个区县依托民政部门全部建立区县社会组织党工委,7个市属业务主管单位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委,没有成立的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纵横交错、联合推动的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党政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联合发文、联手推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与市社团局建立党政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依托业务处室建立五个党建工作推动组,将党务与业务绑在一起抓推动、促落实。三是逐步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成立天津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并设立党建指导窗口、开设社会组织党校,为党建工作搭建起新的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市委组织部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从市区两级党费中拨付了开办费。滨海新区为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党工委划拨4个编制,由区财政局为每个支部每年拨付活动经费2000元。

  (二)注重组建创新,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兼职党员多、组建难度大,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该委在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上求突破,解放思想、创新方式。一是创新入口组建方式。凡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同步建立党组织或派遣党建指导员,做到成立一个、覆盖一个,从起点开始消除盲点。二是创新党组织多种组建方式。针对社会组织兼职党员多的特点,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基本理念,借鉴“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经验,积极推行专职党员、专兼职党员、兼职党员3人以上通过单独组建、属地建、挂靠建等多种建立模式、混合式党组织;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支部。三是创新党的工作覆盖方式。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几”的方式,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不具备条件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采取党的工作备案制,通过组织党员活动,积极创造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四是清理休眠社会组织。在深入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中,天津市社团局对一些已经瘫痪甚至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共清理休眠社会组织405家,依法依章分别予以“唤醒”、注销、撤销。通过全市上下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12年6月份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截至9月底,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由2010年的418个增加到2364个。

  (三)注重活动创新,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有效载体

  通过精心设计全市活动、总结宣传基层特色,实现活动创新,使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有效发挥作用。一是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以“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的“四服务四促进”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同步建立、同步年检、同步活动;推动组织建设、推动加快发展、推动保障民生;规范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同三推两规范” 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党员实践活动。星级党员评比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党员结对帮扶等基层活动广泛开展。今年,又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精心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

  (四)注重制度创新,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长效保障

  一是制定“五有”标准,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党组织要有批文、有书记,派遣党建指导员有通知,实行党的工作备案制有备案表,覆盖情况有明细。组织力量,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档案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全方位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职责》,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轮训制度》。落实轮训指导,举办了天津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市商务委、文广局、市社联、驻津办机关党委、河东区、南开区、东丽区等都举办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三是指导鼓励基层加强制度建设。滨海新区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商务委、河东区等单位或区县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社会组织。

  (五)注重示范引路,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树立先进典型

  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不知干什么的问题,通过走在前面的实例比学赶帮超、催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一是创建自有载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先后创办了《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简报》,在天津社会组织网开设“社会组织党建专栏”,及时推广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二是借助各类媒体,宣传特殊典型。近年来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网、全国社会组织网、《中国社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天津日报》、《天津支部生活》等全国和本市媒体对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活动都进行了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评优活动,选树各类典型。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树立可学、可信、可复制的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典型。

  二、杭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杭州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杭州市仍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双重管理体制,截至2012年9月,杭州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3794家,其中登记注册4398家(社会团体23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41家),备案9396家。(杭州市本级登记注册社会组织818家,其中社会团体65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5家)。全市每万人拥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04个,社会组织就业总人数3.08万人,每个社会组织平均拥有专职工作人员7人。

  (二)杭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杭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负责单位是市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两新工委),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两新组织党的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以及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两新工委的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两新”党建处承担。市委两新工委设书记一名(正局级),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副书记4名,其中1名为专职副书记,其余3名分别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分管领导兼任。市委两新工委的成员还包括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贸局等。

  根据市委两新工委委员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牵头抓总和指导协调,承担市委两新工委的日常工作等。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等党内集中性教育活动,参与指导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同时,结合新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评估,配合做好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两新工委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各自领域内的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社会组织党建方面,根据2012年9月底的统计结果,全市已建各类社会组织党组织1339家,覆盖社会组织2993个,党组织覆盖率为68.1%,接近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达到70%的工作目标。

  (三)杭州市民政局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工委领导下,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杭州市民政部门根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履行自身职责,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实时掌握党建工作信息,结合业务工作,注意把好四个关口:一是把好登记审批关。在社会组织申请注册登记时,对专职人员中党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在办理成立登记手续时要求同步建立党组织。对暂不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的,要求督促业务主管单位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到成立一个、覆盖一个,从起点开始消除盲点。二是把好年度检查关,杭州市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时,将党组织建立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列为必检内容,不按要求建立党组织的,通报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建立。三是把好等级评估关,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作为社会组织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辅以分值进行量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四是严把动态监督关。利用社会组织办理变更登记、重大事项备案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等时机,及时掌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按要求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通报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建立。

  对市民政局自己主管的26家社会组织新成立党总支1家,单独组建党支部7家,联合组建党组织6家,覆盖18家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文/李金宏,图/郑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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