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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3 14:5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社联党〔2013〕9号

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对离休老党员的关怀和爱护,以及各级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和帮助,联合党委定于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离休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2013年1月28日至2月5日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身患疾病、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3、对因党员个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缺乏有效保障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困难党员子女就读高中、职中、技校、中专和大专以上全日制学校无法全额或部分支付学费的,通过资助学费,为困难党员的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2、各基层党组织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于2013年1月24日前报联合党委办公室。

  3、同时请各支部将本单位属于离休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名单于1月24日报党委办,联合党委审定后,将组织上门慰问等方式,对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

  4、对退休党员、外来流动党员,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召开座谈会,举办文体活动等形式把党的温暖送给他们。

  联系人:郑德培   王丽

  联系电话:82217851  25831750

  传  真:25832182

  附:《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3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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