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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12-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6 15:16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文 件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深民管联〔2013〕1 号

关于转发开展2012-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新区社建局)、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

  现将共青团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协助开展2012-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社团工字〔2013〕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范围、推荐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时间要求,认真组织推荐评选申报工作。

  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注意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推荐质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可按通知要求,直接组织推荐评选申报。各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推荐评选作为推动和加强社会组织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各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推荐评选,由各区民政局(新区社建局)负责组织推荐及审核后统一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

  四、“申报表”中“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一栏,如还未有建立党组织的,由所在单位社会组织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推荐评选申报各项表彰的社会组织团组织须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一、二),并请于2013年5月24日(省的最新通知到5月底前)下班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7室;同时请登录深圳民政在线(https://mzj.sz.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转发开展2012-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表电子版,填写完整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同时报送纸质件。

  附件:

  一、《关于协助开展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社团工字〔2013〕3号);

  二、广东省社会组织团组织登记表。

  表格下载:

  1、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

  2、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联系人:李金宏、郑德培、王丽,联系电话:82485327、82217851、25831750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2013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关于协助开展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社团工字〔2013〕3号);
附件二:广东省社会组织团组织登记表
表格1: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
表格2: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表格3:2012-2013年广东省社会组织“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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