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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委两新工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0 14:26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社联党〔2014〕1号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遇到实际困难、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于2014年1月7日前报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办公室,联合党委将适时开展慰问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的高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对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

  联系人:郑德培、王丽,联系电话:82217851,25831750。

  附件:

  1.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2. 《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4年1月3日

  附件1:

  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工委定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二、慰问对象

  1、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身患疾病、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3、对党员个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缺乏有效保障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困难党员子女就读高中、职中、技校、中专和大专以上全日制学校无法全额或部分支付学费的,通过资助学费,为困难党员的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

  三、慰问要求及形式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相关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本单位公示5天后,于2014年1月8日前报工委办公室。

  2、工委审定慰问名单后,组织有关基层党组织采取上门慰问等方式,对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向慰问对象发放一定的慰问金。

  3、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也可以从工委下拨的党员活动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慰问活动。

  中共深圳市委

  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附件2:

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个人)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正面

免冠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入党

时间

 

身份

证号

 

工作

单位

 

职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享受低保或其他补助及标准

 

 

所在党(总)支部

 

家庭成员情况

关系

姓名

政治

面貌

单位及职务

个人收入情况

 

 

 

 

 

 

 

 

 

 

 

 

 

 

 

申请理由

 

 

 

 

 

 

 

 

 

签名:  

 

   

所在党(总)支部意见

 

 

 

 

 

 

       (盖章)

             

 

申报单位

意见

 

 

 

 

        (盖章)

         

工委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

审核意见

 

 

 

 

 

           (盖章)

                  

 

管委会

审批意见

 

 

 

 

 

 

 

 

            (工委代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申报单位各保留一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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