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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3-10 14:3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2013年,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在市委两新组织工委的领导和市民政局党委的指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市社会组织党建实际,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做好党组织组建、换届、改选和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建各项活动等工作;不断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和研究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党员队伍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1月25日,联合党委圆满召开联合党委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公推直选顺利完成联合党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联合党委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联合党委辖下有党组织77个,其中二级党委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74个,管理党员567名。

  一、加大党建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一)加强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积极与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市民政局党委、上级民政部门党组织的沟通,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及时汇报工作和向上级民政部门党组织推荐先进典型;积极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和工委开展全市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及时在市级社会组织登记、年审时掌握党建信息;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上级党组织等安排的学习培训、专题调研、会议等活动,认真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不断建立完善良好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组织(或行业)党群工作,着力探索推动社会组织(或行业)科学发展、加强党群工作的好思路、好举措;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党委及下属党组织班子建设,促进班子团结,领导班子健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增强党委及下属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积极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和新建党组织的筹备及成立工作。联合党委在2013年继续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和改选工作,全年共办理深圳工业总会党支部等6个基层党组织的改选工作;按《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名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帮助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全年共批准深圳市饭店业协会党支部(筹)14个党支部和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总支部筹建工作,批准新成立13个党支部和1个党总支。

  (三)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市以及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要求,党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深圳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党委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把社会组织中的先进分子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注重把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管理骨干,引导广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13年,批准13名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批准吸收13名预备党员,批准13名预备党员按时转正。

  (四)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增强党内激励关怀。联合党委分别于2013年春节和“七一”期间到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市残友集团慰问残友困难党员,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工作情况,给困难党员送去了慰问金,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并鼓励他们继续保持战胜困难的信心、保持乐观进取精神,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积极为社会组织建设贡献力量。

  (五)做好党组织和党员的宣传教育学习工作。联合党委根据上级党工委的要求和社会组织各项会务工作繁忙的实际,一是抓好党建各种宣传平台建设,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按照“业余、小型、分散、灵活、务实、高效”的原则,采取专题报告、网上讨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等形式开展教育工作;三是积极征订重点党报党刊,及时下发给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学习;四是抓好党委远程教育建设及学习,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灵活务实多样地开展党(总支)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二、坚持探索党建工作创新,不断创新党建模式、工作方法

  (一)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的长效联动机制。联合党委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推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的长效联动机制。在社会组织成立初期,把好入口关,对已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成立登记时同步指导帮助该社会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对社会组织实施年检时,在年检报告中增加党建工作专项填报栏,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在对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中,把党建工作列入社会组织评估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在招聘员工时优先录用党员,使社会组织重视党建工作。通过把好登记、年检和日常社会组织管理三个关口,做到三个同步推进,即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与党组织建立同步推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评优与是否建立党组织挂钩同步推进,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社会组织党建与管理工作的长效联动机制。

  (二)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相互促进的党建模式。联合党委及时转发了《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号召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学习借鉴“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积极参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的修改制定,把党建工作从《章程》中以制度形式予以确立”的经验;大力培育市家具协会党建示范点(深圳市级非公党建示范点),鼓励和引导市社工党委、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总支、市郑卫宁基金会党支部积极探索符合各自行业党建工作实际的、使社会组织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促进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努力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

  (三)继续探索推行党建联络员制度创新。按照联合党委去年下发《关于要求指定党建联络员的通知》,党委要求凡在市民政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对还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但有2名以下零星党员的社会组织,须通过社会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联合党委指定等形式指定一名党员为党建联络员,要求党建联络员协助联合党委开展所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动与联合党委联系沟通,为所在社会组织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为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创造条件。党委根据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零星党员较多的特点,重点对70多家只有个别零星党员的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指定党委专职组织员负责加强对党建联络员的管理服务。

  (四)不断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方法。联合党委在活动的方式上,根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点,注重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活动内容上,把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作用发挥与党的建设统一起来,做到“三为”:为社会组织发展所需要,为会员所欢迎,为社会组织理事会所支持和理解;在教育和管理的方法上,立足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少、任务繁重的实际,采取“业余、小型、分散、灵活、务实、高效”方式、通过组织参观、实地考察、网络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五)积极落实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工作。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通知要求,开展了201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工作,参加考核的78名,经考核合格的58名符合发放要求,在此基础上,将市委两新组织工委下拨2013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补贴270400元,按每人每月400元全年4800元标准,及时全额发送到考核合格的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手中。

  三、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联合党委通过党委公共电子邮箱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转发了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03月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材料汇编》,根据上级党工委的通知组织发动党员参加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短信大赛”活动,引导党员通过创作和传播学习十八大精神短信的方式学党章、学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交流个人学习体会及感悟,营造浓厚的政治理论学习氛围。党委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孙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号召下属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深圳市开展的“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党员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弘扬“特区精神”,强化“实干作风”,切实发挥共产党员在社会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委按照上级党工委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拍摄党建“微电影”的通知》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拍摄党建“微电影”,积极向市委两新组织工委推荐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拍摄的党建“微电影”。

  (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合党委按照市委两新组织工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召开了党委系统动员大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把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突出目标,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受到了很好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的教育。

  四、指导市社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联合党委在2013年10月24日指导建立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的要求,对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及所属常捷义工服务中心进行多次摸底调研,指导该协会党支部对协会会员和义工260多名28岁以下的青年(约200名)进行信息统计核实;派专职组织员对该协会已核实的132名团员建立团员信息台账,积极联络市委两新团工委,并于2013年12月1日协助组建了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团委。

  二是做好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和推荐市妇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执行委员候选人工作。深圳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经市妇联批准成立,按相关规定,至2013年11月前须进行换届。深圳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也计划于2013年底召开,根据市妇联下发的代表名额分配表,社会组织代表团分配35个代表名额,由社会组织妇工委推荐产生。为落实市妇联《关于选举深圳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市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和保证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联合党委做好并成功召开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深圳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并讨论通过了深圳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社会组织代表团名单。

  三是积极推进并落实深圳市妇联开展的相关活动。2013年,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共推荐7家社会组织参与“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1家社会组织参与“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的评选活动,推荐1名同志参与“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活动;推荐多户家庭参加广东省“绿色家庭”、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广东省“现代好邻里”系列评选活动。

  党委通过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调动团员青年、社会组织中的妇女积极投身社会组织建设事业,充分发挥群众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存在问题

  2013年,党委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与上级党委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深入基层党组织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够;二是集中组织基层党务干部和党员学习交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党建工作创新力度要不断跟上社会组织改革创新步伐,保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同步推进;四是要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和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方法研究,创新工作方法。

  2014年联合党委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继续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在2014年3-4月组织专题培训和拓展训练活动,7-8月组织党日和军事体验日活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基层群众的优势,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会建设中起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贯彻全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市委两新组织工委的协调配合,推动成立深圳市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并在该协会建立党的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两新工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组通〔2013〕25号)精神,按指引(试行)的要求,积极探索对各类社会组织党建的分类管理指导工作。

  三、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转发《关于实施“双引领双促进”工程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探索社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推动探索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立社会组织党员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党校,为社会组织党建拓展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推动在较大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党委,重点推进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家具行业协会、市物流供应链协会、市钟表行业协会、市高分子行业协会、郑卫宁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成立行业党委,增强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带动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市委两新组织工委新党员发展指标数量、标准、程序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做好在社会组织优秀人员中发展新党员工作,为党组织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扩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将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和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放在首位,对社会组织中专职工作人员具有3名以上党员的百分之百建立党组织,对只有2名以下零星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联合组建,引导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辖区社区党组织,完善和建立党建联络员等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和途径,为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创造条件,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同步推进,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异地商会类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和跟踪掌握党建工作信息,对具备条件的,成立伊始同步建立党组织。在开展对社会组织年检、评估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在评优和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充分听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意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工作贯穿到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中。

  七、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信息库和党员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社会组织党组织信息、党员信息进行完善和更新,做到相关数据准确完整。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按标准和要求做好基层党务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补贴发放工作,调动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性,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八、继续做好新建基层党组织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灵活务实多样开展好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活动和党建示范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组织党建活动。

  九、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领域预防腐败、推进廉洁城市建设的保障监督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廉洁从业的行业道德准则,继续探索在行业协会建立廉洁建设委员会工作和发挥作用的经验,助推我市廉洁城市建设工作。

  十、进一步开展好对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评先评优表彰工作,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明政治纪律,端正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十一、进一步推进党建带工、青、妇工作。在去年推进团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争取召开社会组织第一次团代会,完成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团委的组建,促进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积极加强与市总工会联系和协调,条件成熟时及时推动和组建社会组织工会工作,继续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妇工委的工作。

  十二、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调研,认真反映和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的各种实际问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宣传和党建理论研究,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提高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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