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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9 16:2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社联党﹝2014﹞10号

各基层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七一”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颁发“南粤‘七一’纪念奖章”活动

  为落实省委对5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的激励关爱,今年市委将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继续对50年以上党龄老党员颁发“南粤‘七一’纪念奖章”。“七一”前后,联合党委将采取走访慰问颁发等形式,及时将奖章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并向老党员送去节日的问候。并以颁发纪念奖章为契机,宣传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先进模范老党员的典型事迹。

  二、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要组织党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等进行深入学习讨论,达到沟通思想、明确方向的目标;要结合开展“回头看”深化整改落实、根据自身职责帮助会员单位和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明确思路措施;各基层党委和党总支负责同志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参加或列席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时,要认真做好发言或点评。

  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7月,以党支部为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要对照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来进行。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党支部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畅通党员出口,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通过组建服务队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使广大党员争当先锋有平台,服务群众有舞台,发挥作用有载体。要继续抓好党员志愿服务队建设,加大党员志愿者招募登记力度,积极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建立服务档案,做好活动登记。尚未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市委两新组织工委构建“四化”体系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要求,抓紧时间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全面启动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服务内容更加贴近群众。要结合纪念“七一”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基层党员群众需求和党组织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欢迎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者服务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扩大党员志愿者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五、开展党内慰问帮扶活动

  根据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联合党委定于“七一” 期间开展慰问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一次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党组织关爱和服务党员的良好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印制的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本单位公示5天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联合党委办公室。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慰问活动。对老党员和外来流动党员,党组织可结合实际,通过发慰问信(短信)、召开座谈会、举办文体活动等方式,把党的关怀、温暖送给他们。

  附件: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个人)

  联系人:郑德培、王丽

  联系电话:82217851、25831750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

  2014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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