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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6 17:41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各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党委定于2015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7月6日

  二、慰问对象

  1、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身患疾病、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3、对党员个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缺乏有效保障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困难党员子女就读高中、职中、技校、中专和大专以上全日制学校无法全额或部分支付学费的,通过资助学费,为困难党员的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

  三、慰问要求及形式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高度出发,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相关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有困难的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本单位公示后,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党委办公室。

  2、党委确定慰问名单后,协同组织有关基层党组织采取上门慰问、座谈等方式,对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3、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从党委下拨的党员活动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慰问活动。

  联系人:郑德培;联系电话:82217851。

  附:《中共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中共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个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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